2021年最新傷殘賠償標準
1、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規定2021年最新傷殘賠償標準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十級傷殘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如下:
一級傷殘:本人工資×272021年最新傷殘賠償標準 ;
二級傷殘:本人工資×252021年最新傷殘賠償標準 ;
三級傷殘:本人工資×232021年最新傷殘賠償標準 ;
四級傷殘:本人工資×21;
五級傷殘:本人工資×18;
六級傷殘:本人工資×16;
七級傷殘:本人工資×13;
八級傷殘:本人工資×11;
九級傷殘:本人工資×9;
十級傷殘:本人工資×7。
2、1-6級傷殘津貼(按月享受)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規定,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六級傷殘的,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如下:
一級傷殘:本人工資×90%;
二級傷殘:本人工資×85%;
三級傷殘:本人工資×80%;
四級傷殘:本人工資×75%;
五級傷殘:本人工資×70%;
六級傷殘:本人工資×60%。
3、說明:
(1)1-4級傷殘津貼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2)5-6級傷殘津貼由用人單位在難以安排工作的情況下支付,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3)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工傷賠償標準2021最新工傷賠償標準工傷傷殘賠償標準是: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標準為5級傷殘14個月2021年最新傷殘賠償標準 ,6級傷殘補償12個月。其2021年最新傷殘賠償標準 他患有職業病需要長期治療2021年最新傷殘賠償標準 的勞動者,在上述標準基礎上增加6個月,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標準為5級傷殘補助60個月,6級傷殘則補助48個月。標準為7級傷殘的,補助三年,8級傷殘則補助26個月,補助達到期限后用人單位或者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再支付相關待遇包括醫療費、康復費、伙食補助費、交通食宿費、護理費、停工留薪期工資、傷殘輔助器具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以及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其中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以及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四條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傷殘等級評定標準及賠償標準20211、一級傷殘
(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2021年最新傷殘賠償標準 ,全靠別人幫助或采用專門設施,否則生命無法維持;(2)意識消失;(3)各種活動均受到限制而臥床;(4)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2、二級傷殘
(1)日常生活需要隨時有人幫助;(2)各種活動受限,僅限于床上或椅上2021年最新傷殘賠償標準 的活動;(3)不能工作;(4)社會交往極度困難。
3、三級傷殘
(1)不能完全獨立生活,需經常有人監護;(2)各種活動受限,僅限于室內的活動;(3)明顯職業受限;(4)社會交往困難。
4、四級傷殘
(1)日常生活能力嚴重受限,間或需要幫助;(2)各種活動受限,僅限于居住范圍內的活動;(3)職業種類受限;(4)社會交往嚴重受限。
5、五級傷殘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爾需要監護;(2)各種活動受限,僅限于就近的活動;(3)需要明顯減輕工作;(4)社會交往貧乏。
6、六級傷殘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償,條件性需要幫助;(2)各種活動降低;(3)不能勝任原工作;(4)社會交往狹窄。
7、七級傷殘
(1)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嚴重受限;(2)短暫活動不受限,長時間活動受限;(3)工作時間需要明顯縮短;(4)社會交往降低。
8、八級傷殘
(1)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部分受限;(2)遠距離流動受限;(3)斷續工作;(4)社會交往受約束。
9、九級傷殘
(1)日常活動能力大部分受限;(2)工作和學習能力下降;(3)社會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10、十級傷殘
(1)日常活動能力部分受限;(2)工作和學習能力有所下降;(3)社會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2021年最新傷殘賠償標準 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