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漢幫忙推車被撞身亡責任怎么承擔_老漢幫忙推車被撞身亡責任怎么承擔
農村推車致死案的責任認定
一、案件經過回顧
60多歲的村民孫某沒有駕駛證。他開的四輪農用車沒有牌照,車輛已經報廢。他經常用這輛車幫同村人拉貨,每次收50元費用。
2014年8月30日,同村60多歲的張某需要運送花生。他找到孫某幫忙。孫某開著農用車在前面運花生,張某帶著兩個親戚跟在后面。因為下過雨,農用車在村子的斜坡打滑。張某和親戚下車幫忙推車,孫某留在駕駛室操作車輛。
這時在地里干活的杜老漢主動過來幫忙推車。推車過程中車輛突然倒退,撞傷杜老漢胸口。經過搶救,杜老漢還是去世了。因為賠償問題談不攏,杜家三個子女把孫某和張某告上法庭,要求賠償30萬元。
二、事故細節爭議
警察詢問現場人員后發現,孫某和張某都沒有請求杜老漢幫忙。杜老漢是自己來推車的。當天他推了兩次車,第一次沒成功,第二次推車時發生意外。其他推車的人都沒有受傷。
法庭上兩個被告互相推卸責任。張某說事故是孫某操作失誤導致,和自己無關。孫某強調杜老漢是自愿幫忙,而且自己是受張某雇傭,不該承擔責任。兩人都說自己年紀大沒有收入,賠不起錢。
孫某在法庭上說,他從后視鏡看到有人來推車。張某卻說當時忙著推車,根本不知道杜老漢在場,直到出事才發現有人受傷。
三、法院調解結果
審理案件的法官認為杜老漢助人為樂值得表揚,家屬應該獲得賠償。但考慮到被告都是經濟困難的老人,法官做了大量調解工作。最終雙方達成和解,孫某和張某各賠5萬元。
四、法律問題分析
幫工是指免費幫別人干活的行為。這個案件里杜老漢的行為符合幫工定義。根據法律規定,幫工人受傷的,被幫工人要賠償。如果明確拒絕過幫工,可以不賠但要適當補償。賠償需要有過錯,補償則不需要過錯。
這個案件里兩個被告都有問題。孫某操作車輛不當造成溜車,沒考慮推車危險。張某雇沒有牌照的報廢車運貨。他們發現杜老漢幫忙時沒有阻止,屬于默許幫忙,所以都要負責。
五、案件警示意義
這起事故給農村群眾三個提醒:第一,幫忙前要考慮自身安全,特別是老年人要注意體力限制。第二,使用報廢車輛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村民運輸貨物要找合法車輛。第三,接受別人幫忙時要明確表態,及時阻止危險行為。
該案還反映農村地區的現實問題。很多老人還在使用報廢車輛,法律意識薄弱。村委會應當加強交通安全宣傳,定期檢查農用車輛狀況。對于無力賠償的情況,可以考慮通過農村互助保險等方式建立保障機制。
從法律角度看,這類案件需要平衡兩個原則:既要保護助人者的合法權益,也要考慮當事人的實際賠償能力。法院調解時采取折中方案,既體現法律公正,也符合農村實際情況。這類處理方式為類似案件提供了參考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