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況不構成交通肇事逃逸_不構成肇事逃逸的情況
交通事故中哪些行為不算逃逸?
一、自行協商后反悔不算逃逸
當交通事故發生后,如果雙方司機對事故責任沒有分歧,選擇離開現場私下解決,這種情況不算逃逸。但需要滿足兩個條件:第一,雙方必須留下真實的姓名和聯系方式。第二,他們需要當場達成書面或口頭協議。
如果其中一方事后反悔并報警,這不會構成逃逸行為。因為當時雙方是自愿離開現場的。不過要注意,這種情況下最好有第三人在場作證,或者通過手機錄音保存證據。畢竟口說無憑,有證據才能更好維護自身權益。
二、緊急救人后及時報案可免責
在事故現場需要立即搶救傷員時,司機可以先采取必要措施。具體操作分三步:首先要在事故現場標明車輛位置,可以用粉筆在路面畫線,也可以用手機拍照定位。其次要在傷員身邊放置明顯標記,比如打開雙閃燈或擺放三角警示牌。最后要立即撥打急救電話和報警電話。
做完這些步驟后,司機駕車送傷者去醫院的行為不算逃逸。但必須注意兩點:一是不能無故拖延報警時間,二是到達醫院后要主動聯系交警部門說明情況。曾有案例顯示,司機因搶救傷者耽誤了半小時報警,最終被認定不算逃逸。
三、籌醫療費暫離醫院要有證明
當傷者被送到醫院后,如果司機需要暫時離開籌集治療費,必須做到三個要點。首先要獲得傷者本人或家屬的書面同意,簡單的手寫紙條也有效。其次要留下身份證件或抵押物品作為擔保。最后要明確約定返回時間,通常不超過24小時。
這種情況不算逃逸的關鍵在于取得對方同意。例如某案例中,司機把手機押給傷者家屬,兩小時內帶回醫藥費,法院判定這屬于合理行為。但如果司機未經同意擅自離開,即使后來返回,也可能被認定為逃逸。
四、因傷就醫需及時補報案
事故當事人自身受傷需要治療時,法律允許先離開現場。但必須注意三個時間點:第一,離開現場后要盡快就醫,最好在2小時內。第二,治療結束后要立即報警,不能超過24小時。第三,要向醫院索取就診記錄作為證明。
有個典型案例,司機撞樹后昏迷,被路人送醫,清醒后第二天才報案。由于醫院出具了昏迷證明,最終未被認定為逃逸。但若當事人傷勢輕微卻拖延報案,就可能要承擔不利后果。
五、不知發生事故要有證據證明
這種情況需要提供充分證據證明司機確實不知情。常見證據包括:車輛損壞部位在視覺盲區,行車記錄儀顯示未察覺異常,同乘人員證言等。例如夜間行車撞到路邊物品,司機未覺察繼續行駛,若能證明當時視線受阻,可不認定為逃逸。
但司機有責任保證車輛安全狀態。如果是因為車輛故障(如剎車燈不亮)導致事故,即使不知情也要承擔責任。有個案例中,司機后備箱門突然彈開引發事故,因車輛年檢不合格,最終被認定需擔責。
特別注意事項
以上五種情況都需要及時補辦手續。當事人要保留好所有證據,包括通話記錄、醫療證明、證人聯系方式等。建議在離開現場時,用手機拍攝視頻說明情況。若對是否構成逃逸有疑問,最好立即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規定交通肇事逃逸要承擔全責,還會面臨吊銷駕照、刑事處罰等后果。但法律也考慮到實際情況,給當事人留出必要的應對空間。關鍵是要依法行事,及時采取正確措施,才能有效維護自身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