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法47條賠償內容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勞動合同法47條賠償內容 的計算】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勞動合同法47條賠償內容 ,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勞動合同法47條賠償內容 ,按一年計算勞動合同法47條賠償內容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 【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法47條賠償內容 ;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47條經濟補償金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規定內容勞動合同法47條賠償內容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勞動合同法47條賠償內容 ,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勞動法第47條規定經濟補償細則勞動合同法47條賠償內容 我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賠償的規則為勞動合同法47條賠償內容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勞動合同法47條賠償內容 ,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合同法47條賠償內容 ;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經濟補償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
如果勞動者存在過失的,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所述,用人單位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并且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勞動合同法40條和47條的內容1、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合同法47條賠償內容 的勞動合同法47條賠償內容 ,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勞動合同法47條賠償內容 ,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47條賠償內容 :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2、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3、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4、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5、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40條是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47條是補償的標準,47條補償標準也適用40條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