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面臨巨額的手術費
肇事逃逸后受害者醫療費一般情況下是由受害者自己先行進行墊付,后續如果抓到了犯罪嫌疑人肇事逃逸面臨巨額的手術費 的話,那么是需要由他來進行賠償的,不管怎么樣,當事人所受到的損失是一定會進行填補的,只不過這中間是需要有一個立案偵查的過程。肇事逃逸是指在交通事故發生后,當事人明知自己發生了交通事故,為逃避事故責任,故意逃離事故現場,不向公安機關報案的一種違法行為。有兩種情況肇事逃逸面臨巨額的手術費 :1、人和車都在事故發生后逃離事故現場、棄車逃逸,即當事人將車留在現場,人逃離事故現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一條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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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肇事逃逸面臨巨額的手術費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肇事逃逸面臨巨額的手術費 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者逃逸醫療費誰來承擔醫療費用肇事逃逸面臨巨額的手術費 :交通事故肇事車輛逃逸肇事逃逸面臨巨額的手術費 的肇事逃逸面臨巨額的手術費 ,醫療費應當由肇事者承擔。但對醫療費肇事逃逸面臨巨額的手術費 ,法律沒有規定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的義務。因此,如果在沒有查明肇事車輛之前,受傷人員需要醫療的,應自己先行墊付。受傷人員先行墊付后有權要求肇事者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條醫療機構對交通事故中的受傷人員應當及時搶救,不得因搶救費用未及時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車輛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支付搶救費用;搶救費用超過責任限額的,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急!!對肇事逃逸的我該進行那些賠償?當事人負全部原因責任肇事逃逸面臨巨額的手術費 的肇事逃逸面臨巨額的手術費 ,承擔100%的賠償責任。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強制責任保險(以下簡稱第三者保險)限額內予以賠償。超過第三者保險限額的部分,由承擔全部原因責任的機動車一方承擔總損失100%的賠償責任。
各種賠償項目及計算標準如下肇事逃逸面臨巨額的手術費 :
(一)醫療費 醫療費包括當事人為治療傷疾而支付的掛號費、檢查費、治療費、手術費、醫藥費、住院費、康復費、整容費和后續治療等費用。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調解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肇事逃逸面臨巨額的手術費 他后續治療費,可參照調解結案時的時令標準進行計算。
(二)誤工費 誤工費根據當事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當事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當事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當事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北京市統計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三)護理費 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肇事逃逸面臨巨額的手術費 ;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四)交通費 根據當事人和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以及參與死亡事故處理的死者親屬(不得超過三人)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五)住宿費 當事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從外地到本市處理交通事故,實際發生的住宿費。
(六)住院伙食補助費 參照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七)營養費 營養費是指當事人為輔助治療或使身體盡快康復而購買日常飲食以外的營養品所支出的費用。營養費根據當事人傷殘程度參照醫院意見及營養費支出憑證確定。
(八)殘疾賠償金 殘疾賠償金根據當事人傷殘等級,按照北京市統計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九)殘疾輔助器具費 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
輔助器具的更換周期和賠償期限參照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
參加處理交通事故的當事人親屬所需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參照本《標準》第九條的規定計算,按照賠償責任比例分擔,但計算人數不得超過三人。
交通事故當事人或者近親屬要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由當事人或者近親屬自行協商。
交通肇事逃逸怎么索賠,賠償標準是怎么樣的?交通肇事逃逸 怎么索賠肇事逃逸面臨巨額的手術費 , 賠償標準 是怎么樣肇事逃逸面臨巨額的手術費 的?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 ,一般包含 醫療費 ,誤工費,車輛損失費等等費用,如果構成 傷殘 ,還應當賠償 傷殘賠償 金。同時要看情節有多嚴重,對方是財產損失, 輕微傷 ,重傷,還是死亡。如果是財產損失,輕微傷的,一般是賠償加罰款,如果是重傷,死亡的還有可能追究刑事責任。 《 人身損害賠償 解釋》在賠償項目方面和賠償標準方面貫徹了全面賠償的原則。其中賠償項目方面增加了康復費、后續治療費兩項,并用“ 殘疾賠償金 ”代替“殘疾者生活補助費”。具體體現在《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17條、第18條的規定: (一)受害人遭受 人身損害 的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 護理費 、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二)受害人因傷致殘的賠償項目除第1項外還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 扶養 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 (三)受害人死亡的賠償項目包括:除第1項費用外,還包括賠償 喪葬費 、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 精神損害 的慰撫金。 交通事故 殘疾賠償金的賠償標準: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5條規定,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 喪失勞動能力 程度或者 傷殘等級 ,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20年計算。但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1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賠償標準: (一)醫療費的賠償標準 醫療費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傷害之后接受醫學上的檢查、治療與康復訓練所必須支出的費用。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19條規定: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 證據 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 舉證責任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 一審 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在醫藥費等具體損失上采取差額賠償方式,實際支出多少即賠償多少的原則。對后續治療費采取定型化賠償的標準。后續治療費是 指“對損傷經治療后體征固定而遺留功能障礙確需再次治療的或傷情尚未恢復需二次所需要的費用”。定型化賠償不考慮具體受害人個人財產損失的算術差額,而是損害賠償的社會妥當性和社會公正性出發,為損害確定固定標準的賠償原則。 (二)護理費的賠償標準 護理費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傷害,生活無法自理需要他人幫助而付出的費用。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1條規定: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員有收人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 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 但最長不超過20年。受害人定殘后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并結合配制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如果受害人實際護理期限超過了法院確定的護理期限,向法院起訴請求繼續給付護理費的,若屬確需繼續護理的,法院應當判令賠償義務人繼續給付護理 費用5一10年。如果受害人實際護理期限短于法院確定的護理期限,而賠償義務人一次性已經支付了全部護理費,多余的護理費應否返還?我們認為,因判決確定的護理期限是法官基于法律的規定在自由裁量權范圍內作出的,而受害人是基于法院判決而一次性取得護理費的,就多余的護理費,受害人的 繼承人 不負有返還的義務,賠償義務人也不得請求返還。 (三)誤工費的賠償標準 誤工費是受害人從遭受傷害到完全治愈這一期間內(即誤工時間),因無法從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勞動而失去或減少的工作、勞動收人的賠償費用。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0條規定: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人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 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 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 工資 計算。《人身損害賠償解釋》對實 際支出的費用和誤工損失,按照差額據實賠償的辦法。原《道路 交通事故處理辦法 》中規定有固定收入的當事人的誤工損失最高不能超出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 三倍,而無固定收人者則按國營同行業的平均收入計算。《解釋》對誤工費損失不設最高限額。對于“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人計算”,有兩點需要明確: 1.該固定收入須有合法證明; 2.該固定收人必須是受害人實際減少的,如果受害人受到損害后,其供職單位沒有扣發或者沒有全部扣發其收人,其誤工費應不賠或者少賠。 (四)交通費的賠償標準 交通費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所實際發生的用于交通的費用。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2條規定: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一般應當參照 侵權行為 地 的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的車旅費標準支付交通費。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車為主。特殊情況下,可以乘坐救護車、出租車,但應當由受害人說明使用 的合理性。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如不符合,就應從賠償額中扣除相應的款項。 (五)住院伙食補助費的賠償標準 住院伙食補助費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療期間或死亡的受害人在生前住院治療期間補助伙食所需要的費用。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3條規定: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 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住院伙食補助費,補助的是“住院”的“受害人”。如果受害人 沒有住院,就沒有這項賠償費用。 (六)營養費的賠償標準 營養費是指人體遭受損害后發生代謝改變,通過日常飲食不能滿足受損機體對熱能和各種營養素的要求,必須從其他食品中獲得營養所給付的費用。《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4條規定: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七)喪葬費的賠償標準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因人身損害造成受害人死亡的,不管受害人的職業、身份、工作、性別、 年齡等情況有何不同,也不管生前是生活在城鎮還是在農村,在涉及支付喪葬費標準這一問題時,不再有任何差異,都適用同一標準予以確定。 綜合上面所說的,肇事逃逸不但不能逃避 刑法 ,反而會加重自己的刑法,如要發生的交通事故比較重大的話,那么可能還會判刑,所以在發生事故之后,一定要等到交警部門來處理,勇敢的承擔起所有受害者的醫療和其它的費用,這樣也可以減輕自己的刑法,讓受害者更快的好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