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戶區改造項目用地
1、以凈地出讓方式進行棚戶區改造項目用地 的危房棚戶區開發改造項目事如下優惠政策
(一)土地儲備中心對危房棚戶區土地實行收購棚戶區改造項目用地 ,以凈出讓方式供地。凈地出讓后獲得的出讓收益,扣除按規定繳省的費用后,專項用于支付銀行貸款本息和毛地收購資的周轉以及危房棚戶區安置房建設。
(二)安置房住宅用地實行土地行政劃撥,對改造后的房屋納入產權產籍管理,辦理商品房房照。商服用地實租賃供地。
(三)安置房建設項目行政事業性收費(以費還貸項目除外)全免,經營、服務性收費按最低限下浮50%收取(項明細附后)。
(四)安置房房屋拆遷補償契稅先繳后返;對安置房住宅上靠標準戶型增加的建筑面積部分,營業稅等稅種由地方稅務部門向省申請暫緩繳納。
(五)安置房建設項目用地紅線以外沒有配套管網的或達不到項目配套要求的,電業、熱力、供水、排水、燃氣等部門應按規劃要求無償同步建設至小區紅線。對騰空用于商品房建設的地塊,電業、熱力、供水、排水、燃氣等部門應按規劃要求同步建設,所需費用由摘牌的商品房開發主體,按照國家、省、市所規定的正常標準結付;涉及配套管網施工中的破道、綠化等費用免繳。
(六)對安置房建設項目,政府各職能部門要同步辦理相關手續,保證項目的開竣工時間。
(七)小區配套建設標準要滿足居民基本生活和出行需要,區政府組織被安置居民以招標方式選擇物業公司,對小區實行物業管理,物業費三年內減半收取,不足部分由區政府承擔。
(八)在進行安置房建筑設計時,應根據周邊服務設施現狀,建設一處或幾處綜合市場,用于提供公益性就業崗位,其產權歸市政府所有,由區政府負貴日常管理。
2、以毛地出讓方式進行的危房棚戶區開發改造項目享受如下優惠政策
(一)市財政籌措危房棚戶區開發改造補貼資金(包括開發企業上繳的土地出讓金,開發企業上繳的稅費地方留用部分,向上爭取政策和資金等),建立專戶,專款專用。危房棚戶區開發改造項目按應繳土地出讓金的70%為基數,作為政府投入返還給開發企業。危房棚戶區供地實行土地公開掛牌出讓,在掛牌過程中出現竟標情況,可采取遞減返還比例競標辦法出讓土地使用權。成交價款一次性繳齊后,15個工作日內補貼到位。
(二)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半收取,經營、服務性收費按最低限下浮30%收取(項目明細附后)。
(三)涉及危房棚戶區開發改造項目的各項稅種全額征收,扣除城市建設維護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留成部分的60%,按入庫財政級次返給開發企業予以補貼,其余.40%由入庫財政級次設立“危房棚戶區開發改造補貼資金”專戶,專款專用,定期審計。開發主體繳納稅金后,力爭10個工作日內補貼到位。
(四)危房棚戶區改造項目在不突破國家剛性標準及不率,土地摘牌后,規劃設計不再做調整。
(五)危房棚戶區開發改造項目用地紅線以外沒有配套管網的或達不到項目配套要求的,電業、熱力、供水、排水、燃氣等部門應按規劃要求同步建設至小區紅線。所需建設資金,一部分從市財政收取的危房棚戶區開發改造項目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中解決,定向用于熱力、供水、排水管網建設,缺口部分由熱力、供水、排水等企業自籌資金建設;電力外網改造費用,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20元交納;燃氣外網改造費用由開發企業按每戶700元交納。安置房住宅建筑面積(戶)相關配套費用(含電力外網改造費和燃氣外網改造費)免繳。
(六)對確實難以實施的危房棚戶區改造項目,市政府將采取一事一議的辦法,由市政府市長辦公會議或市政府常務會議議定。
(七)市政府已經明確優惠政策的危房棚戶區開發改造項目,不執行此政策;對土地已摘牌的危房棚戶區開發改造項目,未簽訂安置補償協議的,執行此政策。
國家棚戶區改造政策1、以凈地出讓方式進行棚戶區改造項目用地 的危房棚戶區開發改造項目事如下優惠政策(一)土地儲備中心對危房棚戶區土地實行收購棚戶區改造項目用地 ,以凈出讓方式供地。凈地出讓后獲得的出讓收益棚戶區改造項目用地 ,扣除按規定繳省的費用后,專項用于支付銀行貸款本息和毛地收購資的周轉以及危房棚戶區安置房建設。(二)安置房住宅用地實行土地行政劃撥,對改造后的房屋納入產權產籍管理,辦理商品房房照。商服用地實租賃供地。(三)安置房建設項目行政事業性收費(以費還貸項目除外)全免,經營、服務性收費按最低限下浮50%收取(項明細附后)。(四)安置房房屋拆遷補償契稅先繳后返;對安置房住宅上靠標準戶型增加的建筑面積部分,營業稅等稅種由地方稅務部門向省申請暫緩繳納。(五)安置房建設項目用地紅線以外沒有配套管網的或達不到項目配套要求的,電業、熱力、供水、排水、燃氣等部門應按規劃要求無償同步建設至小區紅線。對騰空用于商品房建設的地塊,電業、熱力、供水、排水、燃氣等部門應按規劃要求同步建設,所需費用由摘牌的商品房開發主體,按照國家、省、市所規定的正常標準結付;涉及配套管網施工中的破道、綠化等費用免繳。(六)對安置房建設項目,政府各職能部門要同步辦理相關手續,保證項目的開竣工時間。(七)小區配套建設標準要滿足居民基本生活和出行需要,區政府組織被安置居民以招標方式選擇物業公司,對小區實行物業管理,物業費三年內減半收取,不足部分由區政府承擔。(八)在進行安置房建筑設計時,應根據周邊服務設施現狀,建設一處或幾處綜合市場,用于提供公益性就業崗位,其產權歸市政府所有,由區政府負貴日常管理。2、以毛地出讓方式進行的危房棚戶區開發改造項目享受如下優惠政策(一)市財政籌措危房棚戶區開發改造補貼資金(包括開發企業上繳的土地出讓金,開發企業上繳的稅費地方留用部分,向上爭取政策和資金等),建立專戶,專款專用。危房棚戶區開發改造項目按應繳土地出讓金的70%為基數,作為政府投入返還給開發企業。危房棚戶區供地實行土地公開掛牌出讓,在掛牌過程中出現竟標情況,可采取遞減返還比例競標辦法出讓土地使用權。成交價款一次性繳齊后,15個工作日內補貼到位。(二)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半收取,經營、服務性收費按最低限下浮30%收取(項目明細附后)。(三)涉及危房棚戶區開發改造項目的各項稅種全額征收,扣除城市建設維護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留成部分的60%,按入庫財政級次返給開發企業予以補貼,其余.40%由入庫財政級次設立“危房棚戶區開發改造補貼資金”專戶,專款專用,定期審計。開發主體繳納稅金后,力爭10個工作日內補貼到位。(四)危房棚戶區改造項目在不突破國家剛性標準及不率,土地摘牌后,規劃設計不再做調整。(五)危房棚戶區開發改造項目用地紅線以外沒有配套管網的或達不到項目配套要求的,電業、熱力、供水、排水、燃氣等部門應按規劃要求同步建設至小區紅線。所需建設資金,一部分從市財政收取的危房棚戶區開發改造項目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中解決,定向用于熱力、供水、排水管網建設,缺口部分由熱力、供水、排水等企業自籌資金建設;電力外網改造費用,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20元交納;燃氣外網改造費用由開發企業按每戶700元交納。安置房住宅建筑面積(戶)相關配套費用(含電力外網改造費和燃氣外網改造費)免繳。(六)對確實難以實施的危房棚戶區改造項目,市政府將采取一事一議的辦法,由市政府市長辦公會議或市政府常務會議議定。(七)市政府已經明確優惠政策的危房棚戶區開發改造項目,不執行此政策;對土地已摘牌的危房棚戶區開發改造項目,未簽訂安置補償協議的,執行此政策。3、以建經濟適用住房方式進行的危房棚戶區開發改造(一)住宅用地實行行政劃撥。(二)住宅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半收取。(三)住宅部分經營、服務性收費按最低限減半收取。(四)按照普通商品房對待管理向國家申請危房改造是有條件限制的,一般都是針對五保戶和低保戶等這些。向村委會提出書面申請,然后村委會召開相關會議,如果符合救助的標準的話,就會上報縣危改辦審批部,縣危改辦對符合條件的危改戶,一般都會制定合理的補助標準的。
2019年遼寧省棚戶區改造計劃及棚戶區改造補償標準各市人民政府棚戶區改造項目用地 ,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快棚戶區改造工作的意見》(國發〔2013〕25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棚戶區改造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4〕36號)和《國務院關于近期支持東北振興若干重大政策舉措的意見》(國發〔2014〕28號)精神,進一步推進全省各類棚戶區改造工作,加快完善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切實改善棚戶區居民住房條件,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科學編制規劃,合理確定棚戶區改造任務
(一)開展摸底調查、制定規劃是做好棚戶區改造工作的前提,也是爭取國家補助資金和銀行金融機構貸款的基礎。各地要根據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政府財政能力,結合城市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和保障性住房建設規劃,堅持實事求是、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如期完成的原則,界定各類棚戶區改造范圍,合理確定棚戶區改造的任務,編制完善2015—2017年棚戶區改造規劃和年度改造計劃。各地要進行詳細的可行性研究,落實建設資金來源,客觀預測征收、建設成本及項目收益,對項目舉債應明確償債資金來源。要把城市棚戶區擴展到縣城,把城中村納入城市棚戶區改造范圍,將包括中央企業在內的國有企業棚戶區納入到改造規劃。力爭到2017年底基本完成國有工礦、國有林區、國有墾區棚戶區改造,資源枯竭型城市、獨立工礦區棚戶區改造取得明顯成效。?
二、優化規劃布局,完善配套設施
(二)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選址要堅持以人為本、方便群眾原則,綜合考慮城市規劃、產業發展、中心城區改造和新城新區建設,科學合理安排區域布局,滿足居民就業、就醫、就學、出行的需要。要按照《遼寧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導則》的要求,提高安置住房規劃設計水平,使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小區與城市建筑風格協調一致、整潔美觀。?
(三)加快完善配套設施。配套設施要與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同步規劃、同步報批、同步建設、同步交付使用。要抓緊做好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道路、綠化等市政基礎設施和商業、教育、醫療衛生、無障礙設施等配套公共服務設施的建設,做好社區管理、社會保障、醫療衛生和就業等工作。?
三、讓利于民,實現和諧征收補償
(四)進一步提高對征收拆遷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嚴格執行法定程序和時限要求,依法實施征收。要充分尊重、征詢群眾意愿,制定切實合理的征收補償方案,既要考慮與先期棚戶區改造政策的有效銜接,又要創新思路、取得突破。繼續發揚“為民務實、高效創新、團結協作、拼搏奉獻”的棚改精神,做好群眾思想工作,形成全民支持棚戶區改造的良好氛圍。要做好信息公開工作,充分保障被征收人的知情權。通過明確補償標準、補助和獎勵措施,加快房屋征收進程。
(五)棚戶區改造要根據群眾意愿,可采取實物安置,也可采取貨幣化安置。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探索市場化解決安置房源、政府團購、動遷居民購買的安置方式,滿足居民多樣化住房需求,避免困難群體再次集中,引發新的社會問題。城市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可以回購待售商品房和存量房、房地產開發項目配建、開發企業代建等方式為主,以集中建設為輔的方式解決。在回購房源時,要嚴格執行公開招投標程序選擇購買對象,審慎、合理確定購買價格。?
四、加快工程建設,確保工程質量安全
(六)各級發改、國土、建設、規劃、環保部門要密切配合,建立行政審批快速通道,簡化審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盡快辦結項目審批、備案、土地使用、規劃設計、環境評價、施工許可等建設程序,確保棚戶區改造項目盡快開工建設。?
(七)全面推行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質量責任終身制,把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全面納入到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范圍,采用專業隊伍和社會力量監督相結合方式,加強對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監督檢查,確保將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建成“放心樓”。要強化竣工驗收工作,全面實行質量分戶驗收,確保安置住房達到入住使用的條件。?
五、實現公平分配,做好回遷小區后續管理
(八)在安置住房分配上,要做到分配政策公開、程序公開、房源公開、對象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加強對分配全過程的監督,建立完善合理的分配機制,實現公平分配。要加強對低保戶等困難群體的救助,幫助解決用水、用電、煤氣、供暖等實際困難,確保棚戶區改造回遷居民“住得進、住得起、住得穩”。?
(九)要高度重視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小區后續管理工作。要結合實際,對相對集中的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小區實施社會專業化、社區自助式、業主自治、政府提供公益崗位等多種形式的物業服務。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要按照國家規定實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制度。對先期集中建設的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各地要建立住房維修保障機制,各級政府要加大投入,多渠道籌措資金,及時消除安置住房質量安全隱患,加強對屋頂墻面、市政管道、共用設施、園區環境的維修養護。?
六、認真落實稅費、土地支持政策
(十)按照國家和省相關規定,落實好稅費減免政策。對棚戶區改造項目,免征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建設和通過收購籌集安置房源的,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棚戶區改造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3〕101號)享受相關稅收優惠政策。棚戶區改造新建住宅供電工程建設費按照《關于執行保障性安居工程供電工程優惠政策的通知》(遼住建〔2011〕327號)執行。通訊、市政公用事業等企業要對棚戶區改造給予支持,適當減免入網、管網增容等經營性收費。?
(十一)依據棚戶區改造規劃,合理編制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用地供應計劃,實行宗地供應預安排,將棚戶區改造和配套設施年度建設任務落實到地塊。棚戶區改造項目用地要實行計劃單列、優先審批、應保盡保。
七、拓寬融資渠道,破解資金難題
(十二)積極爭取國家對棚戶區改造項目用地 我省各類棚戶區改造的資金支持。爭取城市棚戶區中央財政補助資金,要按照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的相關要求,上報當年完成情況和下年改造計劃;爭取國有工礦、國有林區、國有墾區棚戶區配套基礎設施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資金,要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要求提供項目相關資料。?
(十三)充分利用遼寧公共發展投資有限公司平臺,爭取國家開發銀行等金融機構信貸資金支持。各地要做好國家開發銀行貸款項目包裝,加快可研、規劃、土地、環評審批程序,確保貸款資金及時到位。要把握好國家對棚戶區改造的信貸支持政策,用好用足貸款資金。國家開發銀行的貸款與項目資本金可在年度內同比例到位。與棚戶區改造項目直接相關的城市基礎設施項目可申請國家開發銀行信貸支持。有關城市要及時注入資產,增加省平臺的貸款空間。?
(十四)多渠道籌集資金。各級政府要加大棚戶區改造資金投入。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債券用于棚戶區改造。企業參與政府統一組織的工礦(含中央下放煤礦)棚戶區改造、林區棚戶區改造、墾區危房改造的,對企業用于符合規定條件的支出,準予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鼓勵和吸引民間資本通過直接投資、間接投資、參股、委托代建等多種方式參與棚戶區改造。?
八、加強領導,落實工作責任
(十五)棚戶區改造實行省級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原則,市政府對本地區棚戶區改造工作負全責,市長是第一責任人。縣(市、區)政府是棚戶區改造工作的實施主體,具體負責本地區棚戶區改造項目的組織實施。要進一步發揮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領導小組指導、檢查和協調作用。建設、發改、財政、國土、林業、農墾等部門要按照《全省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方案》的責任分工,密切配合,共同推進棚戶區改造工作。各級國資委要加強對所出資企業棚戶區改造專項工作的指導和協調銜接。省煤管局要加強涉及省屬煤炭企業的各類棚戶區改造工作的指導。?
(十六)省政府建立棚戶區改造目標考核、通報、約談制度,加強對各地棚戶區改造工作的監督檢查,因資金和土地不到位、政策不落實導致棚戶區改造建設進度滯后的,對政府和部門主要領導實行約談問責。
遼寧省人民政府
9月4日
2019年北京市棚戶區改造政策解讀一、總體要求
到2017年底棚戶區改造項目用地 ,全市完成棚戶區改造15萬戶,基本完成四環路以內棚戶區改造和環境整治任務,使居民住房條件和生活環境明顯改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水平不斷提高。
二、工作范圍
本市棚戶區改造和環境整治工作包括城市棚戶區項目和國有工礦棚戶區項目。其中,城市棚戶區項目包括:平房區院落修繕項目、危舊房改造項目、城中村邊角地整治項目、新增棚戶區改造和環境整治項目。
三、工作機制
為加強棚戶區改造和環境整治工作棚戶區改造項目用地 的組織領導,設立棚戶區改造和環境整治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指揮部及辦公室。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是:統籌協調棚戶區改造和環境整治工作,研究決策相關工作規劃、政策措施及重大事項,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指揮部的主要職責是: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和領導小組關于棚戶區改造和環境整治的工作部署,組織制定工作計劃,指揮協調重點改造整治事項。領導小組和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重大項目辦。
建立協調聯動的市區兩級指揮體系,統籌全市工作,落實屬地負責制。各區縣政府要按照市級工作機制模式,設立專門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棚戶區改造和環境整治工作的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
四、職責分工
市重大項目辦承擔領導小組和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要發揮好牽頭作用,加強統籌協調,會同市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任務分工和職責要求,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要加強督促檢查,及時匯總、分析并報告相關工作進展情況。
市發展改革委要配合市重大項目辦對棚戶區改造和環境整治項目及擬納入市級統貸平臺的棚戶區改造和環境整治項目進行審查;依權限辦理項目立項審批手續,指導區縣發展改革部門辦理項目征收投資任務書及有關項目立項審批手續;研究市政府固定資產投資對棚戶區改造和環境整治項目的支持政策。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要配合市重大項目辦做好棚戶區改造和環境整治項目的組織、指導和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督促各區縣政府編制棚戶區改造和環境整治規劃;加強協調指導,抓好建設進度、工程質量等工作;統籌協調中心城區棚戶區改造和環境整治定向安置房建設;指導各區縣做好房屋征收、直管公房管理、產權登記、房屋修繕等相關工作。
市財政局負責研究制定財政對棚戶區改造和環境整治項目的支持政策,并按照規定做好資金保障工作;配合做好承接國家開發銀行貸款工作,統籌組織向市級統貸平臺增信;指導區縣財政部門開展工作;做好棚戶區改造和環境整治財政資金監督檢查工作。
市國土局負責辦理棚戶區改造和環境整治項目的土地預審手續,優先安排棚戶區改造安置房用地,積極推進各項用地手續辦理。
市規劃委負責加快辦理棚戶區改造和環境整治項目的相關規劃手續。
市市政市容委負責棚戶區改造和環境整治項目涉及的城鄉環境建設綜合協調、城市綜合管理協調和相關市政公用事業、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工作。
市國資委配合市重大項目辦及相關部門指導、督促所出資企業積極參與市屬國有企業棚戶區改造和環境整治工作,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相關問題。
市文物局依法協助開展棚戶區改造和環境整治項目涉及的不可移動文物、歷史建筑、具有保護價值建筑、地下文物的保護工作。
市環保局負責監督指導棚戶區改造和環境整治項目涉及的環境保護工作。
市金融局負責協助市重大項目辦等相關單位,做好棚戶區改造和環境整治項目融資對接工作;積極協調金融監管部門,給予政策支持,引導在京金融機構,參與棚戶區改造和環境整治融資工作;負責對納入統貸的項目進行初審。
市審計局負責組織對棚戶區改造和環境整治項目資金使用情況和使用程序進行審計監督。
市公安局負責對阻礙執法、暴力抗法等行為依法進行處罰;對相關實施主體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職責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市地稅局要按照棚戶區改造項目名單,落實國家有關棚戶區改造稅收政策。
市園林綠化局負責對棚戶區改造和環境整治項目綠化美化工作進行監督指導,協助各區縣做好綠化美化工作。
市保障性住房建設投資中心作為市級棚戶區改造統貸平臺,負責將指揮部批準納入統貸平臺貸款的項目向國家開發銀行申報貸款,按照市政府確定的統貸統還模式統籌做好貸款資金的撥付、還本付息等工作。
各區縣政府是棚戶區改造和環境整治的責任主體,要統籌安排年度工作計劃,明確具體工作責任和措施,加強督查,及時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重點難點問題,確保按時完成任務。各區縣政府可通過公開招投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等公開方式確定具備相應資金實力、資信和資質等級的企業作為改造實施主體。在編制棚戶區改造主體招標文件時,對項目實施主體的資質條件、資信等級及資金額度等進行明確,并向社會公布。招標文件不得設定歧視性條件,同時應要求投標企業繳納與項目改造相適應的啟動資本金,存入區縣政府設立的資本金共管賬戶。
中標企業要與區縣政府簽訂協議,明確改造目標、改造范圍、改造要求、工程進度時限和雙方權利、義務關系及違約責任等。要明確項目法人,終身對住房質量負責;要貫徹落實綠色建筑行動方案,積極執行綠色建筑標準。禁止使用假冒偽劣建筑材料。
國家開發銀行根據有關協議,積極發揮開發性金融大額、長期等特點及在投資、貸款、債券、租賃、證券等領域的綜合性金融服務優勢;同時,引導商業銀行、保險等社會資金積極提供融資支持和融智服務。
五、支持政策
(一)多渠道籌集改造資金。
按照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的原則,創新融資渠道和方式,注重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充分調動企業和棚戶區居民的積極性,動員社會力量廣泛參與。
1.積極爭取國務院棚戶區改造資金政策支持,落實市區兩級財政支持資金。
2.積極利用信貸資金。加強與國家開發銀行的合作,搭建棚戶區改造市級統貸平臺,授權市保障性住房建設投資中心為承接棚戶區改造專項貸款的市級平臺。使用好棚戶區改造貸款政策性信貸資金,引導其他在京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建立健全棚戶區改造貸款還款保障機制,吸引信貸資金支持。
3.鼓勵國有企業參與棚戶區改造和安置房建設,積極引入民間資本,拓寬融資渠道,嘗試以股權基金等形式進行夾層投資,緩解政府財政壓力,解決實施主體資本金問題。
4.對于利用市級統貸平臺籌集資金的項目,按照棚戶區改造項目專項貸款相關規定要求,采用統貸統還的融資模式,由市保障性住房建設投資中心統一向國家開發銀行申請貸款。由市政府與市保障性住房建設投資中心簽訂《委托代建框架協議》,明確授信總體額度及融資模式;由區縣政府就具體項目與市保障性住房建設投資中心簽署《委托代建協議》,明確還款計劃和金額;由區縣政府授權區縣財政部門與市保障性住房建設投資中心簽署《資金使用管理協議》,明確區縣財政對資金的使用和管理。對于市場化運作的項目,通過發債、基金等方式進行融資。
(二)確保建設用地供應。
1.加大供地支持,優先安排棚戶區改造安置房建設用地。對未完成棚戶區改造供地任務的區縣,原則上不予安排商品住房建設用地。
2.對納入政府統一組織實施棚戶區改造的國有土地,規劃含有回遷商品住房的,可將棚戶區改造前期工作及擬改造土地的使用權一并在土地市場通過招標方式確定土地使用權人。規劃用地性質為商業金融等其他經營性用地且不含有回遷安置房(定性為商品住房)的,按照“拆遷建設分離”原則,在項目用地征收完成后,在土地市場公開入市交易。
3.安置房中涉及的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和符合條件的公共租賃住房建設項目,及市屬國有企業利用自有用地建設棚戶區改造安置房,其產權定性為參照經濟適用住房管理的,全部通過劃撥方式供地。
4.棚戶區改造異地安置后騰退的經營性用地,一律通過招拍掛方式供地,以平衡棚戶區改造資金。
(三)簡化行政審批手續。
以棚戶區改造和環境整治行政審批事項為試點,加快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除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由市級部門審批的,其他審批事項一律下放至區縣政府,并進一步簡化審批程序,壓縮審批時間,提高審批效率。
(四)做好征收補償和安置工作。
1.各區縣政府要按照國家和本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的相關規定,組織實施房屋征收。
2.各區縣政府要在充分征求改造范圍內居民意見的基礎上,組織實施單位編制好征收補償方案,做到“對象公開、政策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資金平衡方案公開”;在征收中要堅持依法行政,陽光操作,和諧征收,禁止強拆強遷,依法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同時,對少數提出無理要求和不合理訴求的群眾,依法申請司法部門予以強制執行。
3.棚戶區改造安置補償包括貨幣補償和房屋產權調換,由棚戶區內的居民自愿選擇,各區縣要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結合實際制定安置補償辦法。
4.棚戶區改造安置房實行原地和異地建設相結合,規劃條件允許的地區,盡可能實現就地安置。對中心城區因文物保護、規劃條件限制等無法就地安置的,可進行異地安置,異地安置要充分考慮居民就業、就醫、就學、出行等需要,合理規劃選址,盡可能安排在交通便利、配套設施齊全地段。核心城區安置房源不足的,由市級統籌建設。由不同主體實施的項目可進行安置房源的統籌聯動,實現安置房源的合理使用。
積極鼓勵和支持市、區屬國有企業利用自有用地建設定向安置房。
5.市發展改革、財政等部門要進一步完善人口輸入區與輸出區公共資源和后期管理經濟補償機制,加快研究解決人口輸入區因人口遷移而增加公共管理、社會服務機構及人員編制等問題,制定合理有效的政策。
6.居民實現異地安置后,原在輸出區享有的子女就學、養老、醫療等待遇不變。
7.人口輸入區因承接核心城區人口疏解而增加的常住人口,不納入人口調控考核范圍。
(五)加強直管公房管理。
各區縣政府要明確直管公房管理機構,建立直管公房管理信息庫,加強直管公房使用管理,及時掌握房屋及承租人情況;要加大對直管公房轉租行為的監督檢查力度,依法治理違規轉租行為,直管公房承租人私自向社會其他人員轉租,且他處另有住房的,無償收回其承租的公有住房;他處無房的,由公房管理單位予以糾正。
(六)落實稅費優惠政策。
積極貫徹落實國家有關稅收優惠政策,做好政策宣傳和納稅服務工作。
六、保障措施
要因地制宜、多措并舉,區分不同類型,運用不同模式,分類實施棚戶區改造項目;要堅持規劃先行,統籌考慮保障房建設、基礎設施改造、歷史風貌保護、社會事業發展、環境整治等各項工作,確保工作的整體性和協調性。要加強計劃管理,組織編制棚戶區改造和環境整治工作規劃,落實年度建設計劃,經指揮部批準后,向各區縣政府下達,并將任務完成情況作為對各區縣政府和市各有關部門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據。
各區縣政府和市有關部門要對棚戶區改造和環境整治項目涉及的房屋拆除、設計、施工等工作,加強管理,依照建設單位負責制原則,按照現行法律法規實行嚴格的全過程管理。要依法組織設計、施工、監理招標,加強工程質量監管。工程完工后,要依法組織竣工驗收,經驗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確保棚戶區改造和環境整治項目成為真正的民生工程、放心工程。
什么是棚戶區改造1.棚戶區改造的基本原則是什么?答棚戶區改造項目用地 :棚戶區改造將堅持以人為本、民生為重棚戶區改造項目用地 ,統一規劃、分步實施,市區聯動、以區為主,政府主導、多元融資,依法改造、確保穩定的原則。2.棚戶區改造范圍及對象是什么?答:改造范圍是湘江路以東、東二環線以西、瀏陽河北段以南、南二環線以北地區和湘江西岸沿江地區,以及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地區。改造對象是拆除改造結構簡陋、設施不配套、房屋質量差、使用年限久、交通不暢通、安全隱患較大的房屋以及片區改造需要拆除的其他房屋;修復修繕具有湖湘文化特色和需要保護的近現代歷史建筑物和民居民宅。3.棚戶區改造的工作目標是什么?答:工作目標是從2009年起,用3年時間基本完成二環線以內成片棚戶區改造,改造面積約730萬平方米,使6萬戶20萬人口的居住和生活條件得到明顯改善。4.棚戶區改造土地供應的原則和操作程序是什么?答:以區為主成片改造的棚戶區土地出讓的原則是融資改造,熟地出讓,網上掛牌,公開交易。其操作程序是:政府棚戶區改造公司根據棚戶區改造項目立項批準文件,申請土地使用權劃撥,由國土資源部門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將收回的土地使用權劃撥給棚戶區改造公司。劃撥土地使用權經批準后,區人民政府負責調度資金組織拆遷補償安置工作,實行資金封閉運行。項目拆遷安置補償完畢后,由棚戶區改造公司申請,國土資源部門報市人民政府批準,依法組織土地供應。5.市區兩級政府對棚戶區改造項目土地收益如何分成?答:政府棚戶區改造公司土地供應所得總價款全額上繳市財政,由財政部門返還拆遷補償安置騰地成本后,根據收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原則,實行獨立核算,按市區5∶5的比例分享收益或按同比例分擔虧損。6.什么情況下可以采取生地出讓方式?答:因特殊原因未能完成拆遷需要提前進行土地出讓的或確需進行捆綁出讓的項目,由區人民政府制定實施方案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可以采取生地出讓或捆綁方式出讓,由國土資源部門依法組織出讓。7.棚戶區改造融資方式有哪些?答:政府棚戶區改造公司可以依法用劃撥土地使用權證進行抵押融資,也可以吸納社會資本參與棚戶區改造。8.對社會資本參與棚戶區改造的投資人有哪些優惠政策?答:1.對社會資本參與棚戶區改造的投資人出資拆遷補償安置并參與土地掛牌出讓獲得土地使用權的項目,不計貸款利息和利潤,由區人民政府按規定與投資人進行成本結算。項目新建的建筑面積中與原拆遷的建筑面積相等部分可免繳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及其他市屬權限內的行政事業性收費。2.投資人出資拆遷安置但不參與土地掛牌出讓或未競得該宗土地使用權的項目,區人民政府根據資金的實際占用時間,按投資金額加銀行同期貸款利息加投資金額每年10%的利潤與投資人進行結算。9.棚戶區改造拆遷安置房建設有哪些優惠政策?答:經市人民政府批準用于拆遷安置房建設的土地可以實行行政劃撥方式,拆遷安置房的產權問題另行研究處理。其報建費用中行政事業性收費除應上繳中央和省的收費外,勞保基金按15元每平方米收取,其他行政事業性費用予以免收;服務性收費減半征收。10.棚戶區改造項目在手續辦理和費用減免上還有什么優惠政策?答:1.建立規劃管理綠色通道,棚戶區改造項目的控規調整按簡易程序辦理,調整論證與規劃方案審查同步進行。規劃審批時可根據項目實際情況適當提高項目容積率指標,爭取實現項目總體收支平衡。2.在棚戶區改造項目內按規劃需要砍伐樹木,調整綠地,挖掘道路,拆除公廁、垃圾站,遷移電力、電信、廣播電視桿線的,免收補償費,由項目業主單位按規劃要求重建或恢復。公廁、垃圾站拆除后規劃沒有重建恢復要求的,仍按規定給予補償。3.棚戶區改造項目用地紅線內配套的經營性設施,按照“誰經營,誰投資”的原則建設,其小區外大配套管網分別由郵政、電業、電信、廣播電視、燃氣、自來水等部門同步建設。小區內用電
、用氣、用水容量的增容費只收繳新增部分。納入棚戶區改造范圍的企業,不能重復提留水電分離改造費用。11.棚改拆遷中對城市低收入家庭有什么優惠政策?答:享受城市最低社會生活保障待遇的私有房屋被拆遷人,在規定期限內簽訂拆遷補償協議且他處無房的,由拆遷人對自愿選擇產權調換方式的被拆遷人提供建筑面積不小于45平方米的房屋予以補償安置。12.對積極支持棚改拆遷的被拆遷人有什么獎勵政策?答:1.私有房屋被拆遷人,選擇貨幣補償并在規定期限內簽訂拆遷補償協議且他處無房的,可以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或享受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2.私有房屋被拆遷人選擇貨幣補償并在規定期限內簽訂拆遷補償協議并按期搬遷騰地的,按產權合法有效面積給予每平方米200元的支持重點項目拆遷建設獎勵,每戶最高不超過2萬元。13.拆遷中對直管公房如何補償?答:直管公房按評估價格結合裝飾裝修、設施設備、搬遷補助等計算補償,由拆遷人將被拆遷房屋補償及其他補償費用支付給產權單位,其合法承租人的相關事宜由產權單位妥善處理。14.拆遷中對單位自管產如何補償?答:單位自管產房屋及其土地按評估價格結合裝飾裝修、設施設備、搬遷補助等計算補償,由拆遷人將被拆遷房屋補償及其他補償費用支付給產權單位或其行業主管單位,其承租人的相關事宜由產權單位妥善處理;其中已經改制的企業,其承租人的住房困難問題,由產權單位呈報住房保障部門按照相關政策妥善處理。15.棚改項目被拆遷人在稅收上有哪些優惠政策?答:1.被拆遷人按照國家、省、市有關城市房屋拆遷法律、法規取得的拆遷補償款,免征個人所得稅。因城市實施規劃、國家建設的需要而拆遷取得的拆遷補償款免征土地增值稅。2.被拆遷人因拆遷重新購置住房的,對與原拆遷補償額等值的購房款部分免征契稅。原繳住房維修資金余額可抵交新購房住房維修資金等值部分。16.被拆遷人戶口遷移和轉學有何優惠措施?答:被拆遷人憑拆遷主管部門備案的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辦理戶口遷移、轉入學等有關手續,有關部門不得收取轉入學、擇校等相關費用。17.被拆遷人在辦理電視、電話、燃氣初裝開戶時可以減免什么費用?答:被拆遷人已經辦理了電視、電話、燃氣初裝開戶費且在規定期限內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按期搬遷的,新購住房后憑原初裝開戶費和經拆遷主管部門備案的拆遷補償協議,電視、電信部門免收初裝、開通費,燃氣部門免收燃氣公網建設費。18.市屬企業危房改造是否享受棚改優惠政策?答:列入棚戶區改造范圍的危改項目,按棚戶區改造規定實施,危險房屋應先予拆除。未列入棚戶區改造范圍的危改項目,在規劃上不影響大的控規、詳規前提下,經業主申報、市危改辦審批,由企業在原地改造自建,并享受棚戶區改造優惠政策。19.對企業自行改造的危改項目有何獎勵措施?答:對于非商業開發性的危改項目由企業原地改造自建的,經驗收合格,市人民政府按原改造面積進行獎勵性補貼,D類項目每平方米最高500元,
C類項目每平方米最高200元。20.企業無力自行改造的零星分散危改項目怎樣實施?答:企業無力自行改造的零星分散危改項目,經業主申報,市危改辦審批,報市人民政府審定,市財政安排專項資金監控使用,由轄區人民政府牽頭實施,企業主管部門配合。拆除后未納入企業改制資產的土地收歸政府處置;已納入企業改制資產的,其土地交由國土資源部門備案,待土地出讓時抵扣危改成本。市人民政府對驗收合格的項目按補償拆除成本的8%作為工作和獎勵經費補助轄區人民政府或實施單位
棚戶區改造實施方案【2017棚戶區改造實施方案1】
為加快我縣棚戶區改造工作棚戶區改造項目用地 ,進一步改善人居環境棚戶區改造項目用地 ,完善城市功能棚戶區改造項目用地 ,提升城市品位,根據省市加快棚戶區改造工作部署,結合我縣實際,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改善居民住房條件、提升人居環境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本著量力而行、盡力而為、先易后難的原則,科學規劃,精心組織,分類實施。不斷健全體制機制,加大政策、資金支持力度,全面啟動城市居民棚戶區改造,推動經濟社會全面和諧發展。
二、工作目標
2017年我縣住房保障工作目標任務為開工棚戶區改造565戶,基本建成1203套。開工棚戶區改造任務分解為棚戶區改造項目用地 :馬廟鎮棚戶區改造任務254戶,洪鋪鎮棚戶區改造任務200套,金拱鎮棚戶區改造任務61戶,江鎮棚戶區改造任務50戶。基本建成任務分解為:開發區汪洋棚戶區改造135套,新山棚戶區改造443套,E3棚戶區改造260套,江鎮棚戶區改造50套,馬廟棚戶區改造254套,金拱棚戶區改造61套。
三、保障措施
(一)實行政府目標管理。建立棚改工作目標責任制,分解細化目標任務,確保責任到位、人員到位、資金到位,確保目標任務全面落實。
(二)加強依法征收,強化工程管理。嚴格執行棚戶區改造政策,認真做好征收補償和住房分配等政策落實,嚴格按照法定建設程序和標準規范要求,依法組織項目的設計、施工、監理招標,定期檢查工程質量,區監察、審計部門要對房屋征收、土地出讓、項目建設的全過程進行跟蹤監督,確保棚戶區改造工作依法規范、公開透明、陽光運作。
(三)加快項目實施進度。按照省政府制定的6月底前開工70%,9月底前全面開工,10月底前全面完成基本建成任務的剛性目標,各項目責任主體要加快項目前期工作進度,配合國土、環保等部門加快完善項目用地、環評審批;與發展改革、財政部門密切配合,落實項目建設資金,將國家和省下達的計劃任務和補助資金分解下達到項目。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各部門要密切配合,抓緊辦理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規劃、設計、招標、開工手續。加快在建項目的建設進度。各項目建設單位要在確保質量安全的前提下,科學調度,合理安排工期,進一步加快在建項目的建設進度。
(四)加大巡查督查力度。縣住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每季度開展一次督查,通報一次進度。督查和通報的內容包括開工進度、基本建成任務完成進度和分配任務完成進度。落實工作責任,建立切實有效的工作責任制,做到每項工作有專人負責、有時限要求、有獎懲措施。
(五)做好輿論宣傳工作。積極宣傳棚戶區改造的相關政策、進展情況和實施效果。適時開展集中宣傳月活動,營造氛圍,在全縣上下形成合力,推進棚戶區改造工作順利有序開展。
四、組織領導
縣住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調度全縣棚戶區改造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各自職能各負其責,協調配合,共同推進棚改工作按計劃實施。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全縣棚戶區改造工作的統一調度、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
【2017棚戶區改造實施方案2】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快棚戶區改造工作的意見》(國發〔2013〕25號)和全省城鎮化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快全省棚戶區改造工作,促進民生保障和城市人居環境改善,拉動投資和消費需求,帶動相關產業發展,結合我省實際,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思路和奮斗目標
(一)總體思路。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以改善群眾住房條件為出發點和落腳點,緊緊圍繞轉型跨越發展和以人為本的新型城鎮化建設,堅持科學規劃、分步實施,政府主導、市場運作,切實加快各類棚戶區改造,完善配套設施,充分發揮棚戶區改造在保障民生、拉動經濟、促進城市人居環境改善和房地產業持續健康發展等方面的多重效應,為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作出積極貢獻。
(二)奮斗目標。2014-2017年,全省開工改造各類棚戶區70萬戶(各市棚戶區改造任務表見附件)。
二、主要任務和推進措施
(三)確定改造范圍。各市、縣人民政府要按照棚戶區改造標準,結合實際確定其范圍。建制鎮的棚戶區、城中村改造、城鎮舊住宅區綜合整治,城市規劃區內的`國有工礦(含煤礦,下同)棚戶區及鐵路、鋼鐵、有色、黃金等行業棚戶區,納入城市棚戶區改造范圍;城市規劃區外的國有工礦棚戶區及鐵路、鋼鐵、有色、黃金等行業棚戶區,納入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范圍。
(四)科學編制規劃。市、縣人民政府要將棚戶區改造和推進新型城鎮化、調整產業結構、發展社會事業、改善城市人居環境等工作相結合,科學編制2013-2017年棚戶區改造規劃、分年度實施計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落實具體項目和時序安排,合理利用空間,有效滿足基本居住功能。
(五)優化項目選址。要盡量選在配套設施完善的地段,滿足居民就業、就醫、就學和出行需要。應避開自然保護區、飲用水源保護區、基本農田等環境敏感區,并遠離采空區和產生有毒有害污染的工業廠礦區。對于選址為工業企業廢棄地轉為住宅用地的項目,應當組織開展土壤風險評估及修復,修復后經檢測符合住宅用地標準要求的,方可開工建設。
(六)優選改造模式。棚戶區改造采取拆除新建、改建、綜合整治等多種方法,推行“統一規劃、連片改造、集中安置”模式。政府組織實施的棚戶區改造要通過項目法人招標方式選取具有相應資質和良好社會信譽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對區位偏僻、分布零散的片區,可以采取項目捆綁開發方式,實現改造資金平衡。有實力的企業也可以自主組織實施棚戶區改造。要加大安置房源儲備,減少居民過渡期,逐步實現先建設安置住房后征收原有住房。
(七)合理安置補償。棚戶區改造實行實物安置和貨幣補償相結合,由被征收人自愿選擇。各市、縣要制定具體安置補償辦法,禁止強制征收,依法維護被征收人合法權益。對經濟困難、無力購買安置住房的棚戶區居民,優先提供公共租賃住房。
(八)簡化審批程序。棚戶區改造項目的核準、環評審批權限下放到市、縣級政府主管部門。各市、縣人民政府要嚴格落實首辦負責制、限時辦結制和責任追究制,推行“一站式”審批服務,簡化辦事程序,優化審批流程,縮短審批時限。
(九)保障建設用地。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用地納入當地土地供應計劃優先安排,并簡化行政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率。安置住房中涉及的經濟適用住房、符合條件的公共租賃住房建設項目可以通過劃撥方式供地。
(十)增加財政投入。加大省級資金補助力度,對城市棚戶區改造每套補助3000元,并作為融資平臺注冊資金;對國有工礦、林區、墾區棚戶區改造按原定補助標準執行。市、縣人民政府應切實加大棚戶區改造的資金投入,可以從城市維護建設稅、城鎮公用事業附加、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土地出讓收入等渠道中,安排資金用于棚戶區改造支出。除上述資金渠道外,還可以從國有資本經營預算中適當安排部分資金用于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有條件的市、縣可對棚戶區改造項目給予貸款貼息。
(十一)建立融資體系。成立省棚戶區改造投融資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組建山西省棚戶區改造投融資公司,承接國家開發銀行的棚戶區改造專項貸款。省財政廳負責落實注冊資金,省金融辦負責融資平臺監管。鼓勵和引導其他金融機構向棚戶區改造項目提供貸款,保障信貸資金規模。
(十二)擴大債券發行。積極利用中央代我省發行債券進行棚戶區改造。各級政府棚戶區改造融資平臺公司、承擔棚戶區改造項目的企業可發行企業債券或中期票據,專項用于棚戶區改造項目。
(十三)吸引社會投資。市、縣人民政府要積極落實民間資本參與棚戶區改造的支持政策,為民間資本參與棚戶區改造創造良好環境,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通過直接投資、間接投資、參股、委托代建等形式參與棚戶區改造。
(十四)落實稅費政策。對棚戶區改造項目,免征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落實好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稅收優惠政策,并將優惠范圍由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戶區擴大到國有林區、墾區棚戶區。企業參與政府統一組織的工礦、林區、墾區棚戶區改造的,對企業用于符合規定條件的支出,準予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棚戶區改造新建安置小區有線電視和供水、供電、供氣、供熱、排水、通訊、道路等市政公用設施,由各相關單位出資配套建設,不得收取入網、管網增容等經營性收費,有線電視初裝費減半收取。
(十五)規范建設標準。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的套型面積標準由市、縣人民政府根據實際需要確定。在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項目中,應按建筑面積配建不低于5%的公共租賃住房,并作為土地劃撥或出讓的前置條件。對于不配建或不宜配建的項目,要按照該項目住房平均銷售價格向保障性住房建設主管部門繳納應配建公共租賃住房面積部分的建設資金,專戶管理,作為市、縣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資金。
(十六)規范社區服務。棚戶區改造新建安置小區內要配置一定規模的商業、教育、醫療衛生等配套公共服務設施和社區服務及物業管理用房,全面推行物業服務社會化管理。原由工礦企業承擔物業服務的安置小區要逐步推向市場,減輕企業負擔,促進小區可持續運營。
三、落實責任和監督考核
(十七)加強組織領導。省人民政府對全省棚戶區改造負總責,市、縣人民政府是棚戶區改造的責任主體。各地政府要加強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領導組的力量,統籌協調,做好對棚戶區改造工作的組織領導,及時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做到規劃到位、資金到位、供地到位、政策到位、監管到位、分配補償等六到位。要及時發布棚戶區改造規劃、年度計劃、建設進度及相關政策信息,加強輿論宣傳,積極引導棚戶區居民參與改造,營造棚戶區改造的良好氛圍。
(十八)明確部門職責。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制定棚戶區改造政策、改造規劃和年度計劃,并對市、縣棚戶區改造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協調服務;省發展改革委負責立項審批的監管;省財政廳和省發展改革委負責落實中央和省級補助資金及監管;省國土資源廳負責落實建設用地指標和用地手續審批及監管;省環境保護廳負責環評審批的監管;省農業廳、省林業廳分別對墾區、林區棚戶區改造負總責;國有工礦企業是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的實施主體,負責本企業棚戶區改造項目的組織實施;國有工礦行業主管部門和各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要加強對棚戶區改造的監督指導;其他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相關工作。
(十九)強化監督檢查。市、縣政府要加強對棚戶區改造的監督檢查,全面落實工作任務和各項政策措施,嚴禁企事業單位借棚戶區改造政策建設福利性住房,堅決制止棚戶區改造中損害居民合法權益的行為。各級監察機關和審計部門要加強對資金使用等各環節的監督,堅決杜絕挪用、占用棚戶區改造資金現象的發生。各級建設部門要加強工程質量監管,認真執行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制度,嚴把工程質量關。
(二十)嚴格考核問責。省政府對市政府、市政府對縣(市、區)政府要層層簽訂年度棚戶區改造目標責任書,年底進行嚴格考核。對資金土地不落實、政策措施不到位、建設進度緩慢、質量安全問題突出的市、縣政府負責人進行約談,限期整改。對沒有完成年度目標任務的市、縣政府相關負責人要進行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