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交通事故后我們該如何索賠維權
交通事故索賠維權五步指南
一、報案留證關鍵步驟
發生交通事故后要立即保護現場。所有車輛必須保持原位。當事人要立即撥打122報警電話,并聯系自己的保險公司。如果是撞到固定物體的事故,要拍攝現場照片并找物業或居委會開具證明。
警方到達后會測量剎車痕跡,記錄車輛位置。受傷人員要立即送醫治療。注意保存所有醫療票據和診斷證明。事故雙方要互相留下聯系方式,記下對方車牌號和駕駛證信息。
二、事故調解處理流程
交警部門會在30天內組織賠償調解。受傷案件從治療結束開始計算,死亡案件從喪事辦完后開始,財物損失案件從定損完成開始。交警會召集雙方和保險公司代表到場。
調解成功會簽訂書面協議,交警蓋章后生效。如果30天沒談妥,交警會延長15天。到期仍無法達成一致的,交警會出具調解終結書。這時候當事人只能向法院起訴。
三、保險理賠操作要點
車輛定損必須由保險公司專業人員操作。車主可選擇指定修理廠或自行維修。自行維修要提前簽自修協議,超出定損金額的部分需自費。第三者賠償必須通過保險公司核定,私下協商的賠償金額無效。
全部損失賠付分兩種情況:保額低于實際價值按保額賠,保額高于實際價值按實際價值賠。部分損失賠付要看保額是否足夠,保額不足時按比例賠付,最高不超過保額。
四、賠償金領取注意事項
領取賠償金要在事故處理完畢3個月內辦理。需要準備保險單、事故認定書、調解協議書、維修清單和醫療票據。如果對保險公司的賠付有異議,可以先申請仲裁,仲裁不成再向法院起訴。
特別注意傷殘賠償金計算標準。要提供正規醫院的傷殘鑒定報告。誤工費需要單位出具收入證明和工資流水。護理費要提供護理人員的收入證明。
五、法律維權最終途徑
當調解失敗或對方拒不賠償時,必須在2年內向法院起訴。起訴前要準備好事故認定書、醫療記錄、費用清單、收入證明等證據。可以申請財產保全防止對方轉移資產。
法院判決后對方仍不履行,可申請強制執行。法院會查封對方賬戶、扣押車輛或拍賣財產。對保險公司拒賠的情況,可通過保監會投訴或提起保險合同訴訟。
重要提醒:事故現場不要隨意移動車輛,除非影響交通。受傷人員不要私了,要及時做傷情鑒定。簽訂任何協議前要咨詢專業律師。保留所有交通費、住宿費、營養費票據。定期跟進案件進度,注意各種時限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