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了誤工費還能要停工留薪期工資嗎_賠償了誤工費但對方依然繼續工作
五問停工留薪期工資與誤工費賠償
一、停工留薪期工資和誤工費能同時拿嗎?
可以同時主張這兩種賠償。當遇到工傷和他人侵權同時發生的情況,法律允許勞動者獲得雙重賠償。但需要注意賠償金額的計算方式。具體來說,當誤工費賠償金額低于停工留薪期工資時,勞動者可以要求補齊差額。
舉個例子,小王被同事開車撞傷,經認定屬于工傷。他治療期間誤工費每月5000元,但原本的月工資是8000元。這種情況下,小王可以先向肇事同事索賠5000元誤工費,再要求單位支付3000元差額作為停工留薪期工資。
二、兩種賠償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工傷保險條例第33條明確規定,職工因工受傷需要治療時,單位必須按月支付原工資。這項規定保障了勞動者在治療期間的基本收入。
民法典第1179條指出,侵權方需賠償受害人治療期間的收入損失。社會保險法第42條補充說明,如果工傷由他人造成,勞動者在獲得侵權賠償后,仍可享受工傷保險待遇。這些條款形成雙重保障體系。
三、醫療費賠償有什么特殊規定?
醫療費用不能重復報銷。如果勞動者已經通過醫保或工傷保險報銷醫療費,就不能再向侵權方索賠相同費用。但其他賠償項目如護理費、營養費可以疊加。
比如小李被第三方撞傷,治療費10萬元。他先用工傷保險報銷了8萬元,剩下的2萬元可以向肇事方索賠。但若工傷保險已全額報銷,就不能再要肇事方支付醫療費。
四、誤工費能否抵扣停工工資?
法律明確規定這兩種賠償不能互相抵消。停工留薪期工資是單位的法定責任,誤工費是侵權方的賠償責任,兩者性質不同。
假設單位試圖用已支付停工工資為由拒絕支付誤工費,勞動者可以依法維權。同樣,侵權方也不能以單位已支付工資為由減少賠償。
五、如何正確主張雙重賠償?
勞動者需要準備三方面材料:首先是工傷認定書和勞動能力鑒定書,其次是侵權責任認定文件,最后是工資流水和醫療票據。主張賠償時要分步驟進行,通常先處理工傷保險賠償,再追究侵權責任。
要注意賠償金額的計算標準差異。停工工資按本人實際工資計算,誤工費則可能參照行業標準。當實際工資高于行業標準時,差額部分仍可主張。
實際操作中常見問題包括單位拒不支付停工工資、侵權方推諉責任等。遇到這些情況,勞動者可以同時向勞動仲裁委和法院提出申請。需要注意的是,兩類程序可以并行處理,但賠償金額需要仔細核算避免重復。
特別提醒勞動者保留所有治療記錄和溝通證據。每次與單位或侵權方的溝通最好采用書面形式,電話溝通可以進行錄音。這些證據在維權過程中至關重要。
最后要強調時效問題。工傷認定要在事故發生后1年內提出,人身損害賠償訴訟時效是3年。建議勞動者盡早啟動法律程序,避免超過時效喪失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