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扣車規定是什么
交通事故扣車規定與處理流程指南
一、什么情況會被扣留車輛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交通事故處理中,有權扣留事故相關車輛。扣車主要發生在以下三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是駕駛員存在違法駕駛行為。包括沒有機動車駕駛證的情況。駕駛員在證件被暫時扣留期間繼續開車的行為。駕駛員飲酒或醉酒后開車。使用偽造、變造或他人駕駛證的行為。駕駛與駕駛證類型不符的車輛的情況。
第二種情況是車輛存在證件問題。車輛號牌或行駛證存在偽造、冒用情況。證件被涂改或失效的情況。車輛發動機或底盤編號與登記信息不符的情況。使用轉借或挪用的車輛證件。
第三種情況涉及交通事故本身。發生交通事故后需要調查取證時。車輛特征與被盜搶車輛或走私車輛相似時。事故車輛未通過安全檢查或沒有合法行駛憑證時。
二、法律依據說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確規定交通管理部門的執法權限。該法第72條指出,為收集證據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車輛??圮嚻谙薏坏贸^30天,特殊情況可延長至60天。
三、車輛被扣后的處理流程
事故發生后,交通警察會立即進行現場勘查。工作人員會拍攝現場照片并繪制事故現場圖。當事人需要配合提供駕駛證和行駛證。交警在完成證據收集后會開具扣車憑證。
車輛被轉移到指定停車場存放。停車場必須具有合法經營資質。車輛在存放期間產生的費用由行政機關承擔。當事人無需支付車輛保管費用。
四、取回車輛的具體流程
取車流程分為三個步驟。第一步是等待檢驗報告或鑒定結論。第二步是收到交警部門的書面領車通知。第三步是攜帶證件到指定停車場辦理手續。
需要準備的材料包括身份證原件。交警部門開具的放車單。車輛相關保險憑證。如果是單位車輛還需提供營業執照。
五、特殊情況的處理辦法
如果超過30天未收到通知,當事人可以書面申請放車。對扣車決定有異議的,可在60天內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6個月內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重大交通事故調查期可能延長至60天。涉及刑事案件的車輛需待司法程序結束后處理。車輛檢驗時間不計入扣車期限。
車輛存在安全隱患時必須修復后才能取回。涉及走私或盜搶的車輛需移交相關部門處理。當事人拒不處理違法記錄的車輛可能被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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