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1年誤工費
誤工費賠償2021北京2021年誤工費 的最新標準為:
1、受害人北京2021年誤工費 的誤工費是需要根據其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來確定的北京2021年誤工費 ,其中的誤工時間是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來確定,而收入狀況是需要根據受害人的實際收入來確定的;
2、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七條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2021年誤工費賠償標準誤工費根據受害人北京2021年誤工費 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北京2021年誤工費 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北京2021年誤工費 ,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
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北京2021年誤工費 ;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
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2021年誤工費標準交通事故誤工費北京2021年誤工費 的賠償標準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北京2021年誤工費 的誤工時間和收人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 ,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 ,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人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人的 ,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人計算;”
“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狀況的 ,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誤工費計算方式
患者誤工費的具體計算要根據患者屬于固定收入和無固定收入分別計算。患者有固定收入的 ,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 ,對收入高于醫療事故發生的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 ,按照3倍計算;
無固定收入的 ,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1、固定收入 ,是指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工作的人員本應按期得到的、卻因醫療事故就醫造成耽誤工作而喪失的工資、獎金、津貼、特殊工種的補助費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和工資表為準 ,獎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單位人均獎金計算 ,超過獎金稅起征點的以起征點為限。需要注意的是 ,個人獨資、合伙企業等私營企業以及財務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別是證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收入證明 ,不到單獨作為認定依據 ,須結合稅務機關的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等材料方能認定。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 ,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2、無固定收入包括兩類人員 ,一是從事農、林、牧、漁業生產的農村村民;二是有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或者有關憑證 ,在醫療事故發生前從事某種勞動 ,其收入能維持本人正常生活的 ,包括承包經營戶、城鄉個體工商戶、打工者(散工、短工、臨工)、家庭勞動服務人員等。均按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3、誤工日期的認定。根據最高法院《關于貫徹執行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43條“誤工日期應當按其實際損害程度、恢復狀況并參照治療醫院出具的證明或法醫鑒定等認定”的規定 ,誤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數和出院后治療醫院出具證明的休養天數兩部分組成 ,從醫療事故發生的當日開始計算 ,遇國家法定節假日均不扣減。治療終結后無正當理由拒不出院或無相關證明擅自休養的 ,不予計算誤工費。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殘疾的 ,自專家鑒定組出具《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書》后不再計算誤工費 ,即殘疾者定殘之后不再賠償誤工費。
4、患者依法從事第二職業的 ,其實際減少的收入 ,應予以合理賠償。患者系未成年人等本身無勞動收入而要求賠償誤工費的 ,不予支持。
5、離退休人員的誤工費計算。對此 ,國家現行法律沒有明確規定 ,部分地方法院的“工作指導意見”中有相關內容。如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受害人是另謀職業的離退休人員 ,其因誤工而減少的收入區別以下情況處理:法律、政策明確認可的 ,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予以賠償;法律、政策未明確認可 ,也未明令禁止的 ,參照原在崗工資標準予以賠償 ,但新的收入低于在崗工資的 ,按照新的收入予以賠償;違反法律、政策規定而減少的收入 ,不予賠償。
6、誤工費賠償金額=誤工時間×收入標準(患者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
北京工傷賠償標準20211. 醫療費:根據實際需要北京2021年誤工費 ,因工傷產生的治療費用北京2021年誤工費 ,職工有工傷保險的北京2021年誤工費 ,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沒有工傷保險的,由用工單位全額支付。2. 住院伙食補助費: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標準暫定為每人每天30元。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其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工傷職工住院天數核定住院伙食補助費金額并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給工傷職工。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中的“住宿費”開支標準上限暫定為每人每天150元,在開支標準上限以內的憑據報銷;“伙食費”實行定額包干,暫定為每人每天50元。3. 交通費。赴統籌地區外就醫的工傷職工,因行動不便,其所發生的交通費用由工傷職工根據自身情況選擇適合的交通工具,憑據報銷。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其工傷職工經工傷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區、縣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同意,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上述標準憑據核定并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給工傷職工。沒有工傷保險的,由用工單位按照該標準全額支付。4. 誤工費(停工留薪期待遇。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原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是工傷職工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期間,在停工留薪期內,工傷職工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的規定是保障工傷職工日常生活不受影響的重要措施,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工資按照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即包括工傷職工所有的工資報酬。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九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后,根據審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職業病診斷和診斷爭議的鑒定,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