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定材料必須質證的法律規定
需要質證。根據《 民事訴訟法 》鑒定材料必須質證的法律規定 的規定鑒定材料必須質證的法律規定 ,人民法院采納的 證據 均需要原被告雙方質證。 司法鑒定 產生的結論很有可能會被法院采用鑒定材料必須質證的法律規定 ,因此司法鑒定所需要的材料均需雙方當事人質證進行確認。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八條 證據應當在法庭上出示鑒定材料必須質證的法律規定 ,并由當事人互相質證。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證據應當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開開庭時出示。
2020年最新規定司法鑒定意見未經質證判決的該怎么辦?鑒定材料必須質證的法律規定 你好,屬程序違法。
根據鑒定材料必須質證的法律規定 我國法律規定,未經質證的證據不得作為定案依據,通過鑒定材料必須質證的法律規定 你的描述,司法鑒定意見書屬于證據的一種,如果在法庭上出示,必須經過當事人質證,如果未經質證,可以向法院提出重新進行質證,如果案件已經審理終結,可以在法定期限內以程序違法為由提出上訴。
向法院申請的司法鑒定需要經過質證嗎?我們在生活中難免會遇到一些事故,對于一些事故我們請求賠償的話一般情況都是需要有 司法鑒定 的。因為司法鑒定的原因就是為了更準確的得到我們所受到的傷害然后更準確的可以得到相應的補償。那么向法院申請的司法鑒定需要經過質證嗎鑒定材料必須質證的法律規定 ? 一、向法院申請的司法鑒定需要經過質證嗎? 根據 民事訴訟法 的規定,人民法院采納的 證據 均需要原被告雙方質證。司法鑒定產生的結論很有可能會被法院采用,因此司法鑒定所需要的材料均需雙方當事人質證進行確認。 1、質證程序的啟動 司法鑒定人 出庭質證可以由案件的雙方當事人提起,亦可以由法官提起,但最終決定權在法庭。 2、出庭通知 當事人申請司法鑒定人出庭的,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前7日內向法院提出書面申請。法院經審查同意后,應在開庭前三日向司法鑒定人送達出庭通知。 3、出庭 司法鑒定人按出庭通知書上規定的日期、時間準時出庭,并向法庭提供鑒定人的資格證明材料。這也可以稱之為資格審查程序。首先,審判人員傳司法鑒定人到庭;隨后,審判人員審查司法鑒定人的身份信息、執業資質等情況;再后,審判長告知出庭作證的權利和義務。 4、出庭質證 申請出庭作證或質證方首先向鑒定人詢問,然后由對方詢問,法官只在必要時對鑒定人作一些補充性的詢問。鑒定人在法庭上必須陳述所作鑒定結論的根據、過程和科學基礎,回答相關各方提出的疑問,司法鑒定人在法庭上對案件 公訴人 、 辯護人 、當事人、 代理 人、法官以及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員依照法律程序對作為證據的鑒定意見提出的有關問題應以通俗易懂的語言如實回答。 5、核對筆錄 法庭質證完畢后,審判長宣布鑒定人退庭時,鑒定人即可退出法庭并在庭外等候,待庭審結束后核對庭審筆錄、簽字。鑒定人對質證筆錄應仔細閱讀,如果沒有錯誤,即可簽名。如有錯誤,提請法官改正筆錄。筆錄改正后,再簽名。 二、如何堅持申請重新鑒定。 如果因鑒定結論錯誤不服而要推翻,則一定要堅持申請重新鑒定。那么取得法官對重新鑒定的支持就是首要目的。當事人就不能單純的只是提出申請,而要圍繞重新鑒定申請準備充分合理的理由,要盡量搜集證據,要盡其所能。比如對鑒定結論提出充分有據合法合理的異議,包括針對鑒定程序和鑒定結果等等。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四十條68當事人申請重新鑒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準許: (一)鑒定人不具備相應資格的; (二)鑒定程序嚴重違法的; (三)鑒定意見明顯依據不足的; (四)鑒定意見不能作為證據使用的其鑒定材料必須質證的法律規定 他情形。 存在前款第一項至第三項情形的,鑒定人已經收取的鑒定費用應當退還。拒不退還的,依照本規定第八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處理。 對鑒定意見的瑕疵,可以通過補正、補充鑒定或者補充質證、重新質證等方法解決的,人民法院不予準許重新鑒定的申請。 重新鑒定的,原鑒定意見不得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 但“何謂“鑒定程序嚴重違法”、“鑒定結論明顯依據不足”、“經過質證認定不能作為證據使用的其他情形”、“有證據足以反駁”并無明確和具體的標準。所以就大有文章可做,完全在于當事人自己的努力了。聘請專業 律師 就顯得尤為重要。比如,有些當事人在提出重新鑒定申請后并不能提出充分的理由,或者提出了充分的理由而法官并不支持。那么可能最終會放棄重新鑒定申請,或者無奈得同意不滿意的鑒定結論。很多當事人不懂得可以利用依法申請法官回避或者投訴的手段來達到重新鑒定的目的。 向法院申請的司法鑒定需要經過質證嗎 的問題我們國家規定的是需要的,是我們國家法律中明文規定了的。對于司法鑒定最好就是讓雙方都知道,因為這樣才會更好的進行在司法鑒定之后的程序。我們大家對于這個問題是要更深一步的進行了解的。
司法鑒定的法律規定有哪些1、法醫鑒定鑒定材料必須質證的法律規定 ,即對與案件有關鑒定材料必須質證的法律規定 的尸體、人身、分泌物、排泄物、胃內物、毛發等進行鑒別和判斷的活動;2、法醫精神病鑒定鑒定材料必須質證的法律規定 ,即對人是否患有精神病、有沒有刑事責任能力進行鑒別和判斷的活動;3、刑事技術鑒定鑒定材料必須質證的法律規定 ,即對指紋、腳印、筆跡、彈痕等進行鑒別和判斷的活動;4、會計鑒定,即對賬目、表冊、單據、發票、支票等書面材料進行鑒別和判斷的活動;5、技術問題鑒定,即對涉及工業、交通、建筑等方面的科學技術進行鑒別和判斷的活動等。
司法鑒定時質證有什么作用一般來說鑒定材料必須質證的法律規定 ,質證可以為整個案件進行有效鑒定材料必須質證的法律規定 的證明鑒定材料必須質證的法律規定 ,保證案件的公正規范化,以法律為依據,用事實說話。 一、司法鑒定時質證有什么作用 司法鑒定是 刑事訴訟 中非常重要一環,司法機關在最后對案件事實進行確證的時候,必須依據司法鑒定的結果,以 證據 說話,以法律為依據,以事實為準繩。科學完善的司法鑒定意見,是司法機關正確認定案件事實,保障法律正確適用的關鍵。鑒定活動中,鑒定人可能受到多種因素的影響,有些影響可能會導致鑒定意見與實際事實有很大出入。同一起案件,鑒定人不同或許會得出不同的鑒定意見。所以,對于鑒定意見不能不加分析地一并當做證據,要經過十分嚴格地審查,最終確定為正確的鑒定意見,才有可能作為證據被運用到刑事訴訟中。有關案件的鑒定意見在被法官采信后, 訴訟 活動中控辯雙方對于鑒定意見的質證,也是保證鑒定意見是否對本案具有證明能力以及證明能力大小的重要一環。關于司法鑒定管理問題的決定》的出臺,有效地推動了我國司法鑒定制度的整體改革。它建設性地規定了,庭審中對于有異議的鑒定意見,其鑒定人強制出庭制度。而《 司法鑒定程序 通則》出臺,則進一步規范了鑒定意見的質證程序。通則對案件有較大的作用。 二、司法鑒定材料未經質證是否合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二十七條規定“當事人對人民法院委托的鑒定部門作出的鑒定結論有異議申請重新鑒定,提出證據證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準許鑒定材料必須質證的法律規定 : (一)鑒定機構或者鑒定人員不具備相關的鑒定資格的; (二)鑒定程序嚴重違法的; (三)鑒定結論明顯依據不足的; (四)經過質證認定不能作為證據使用的其鑒定材料必須質證的法律規定 他情形。對有缺陷的鑒定結論,可以通過補充鑒定、重新質證或者補充質證等方法解決的,不予重新鑒定。” 三、什么是質證 質證是指當事人、訴訟 代理 人及第三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對當事人及第三人提出的證據就其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以及證明力的有無、大小予以說明和質辯的活動或過程。廣義質證通常指在訴訟或仲裁活動中,一方當事人及其代理人對另一方出示的證據的合法性、與本案爭議事實的關聯性、真實性,是否有證明力,是否可以作為本案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進行的說明、評價、質疑、辯駁、對質、辯論以及用其他方法表明證據效力的活動及其過程。狹義的僅指訴訟活動中,在證據交換程序中或是在法庭審理過程中的法庭調查階段,進行的前述活動。 綜上所述,以上就是關于 司法鑒定時質證 的所有內容,在進行質證時,相關人員應當秉持實事求是的態度處理案件。同時對于每一件鑒定結果來說都會影響到當事人的未來,不能因為小小的私欲而違反相關法律 法規 ,造成嚴重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