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后對事故認定書不服
不可以一年后對事故認定書不服 !
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如果有異議一年后對事故認定書不服 ,應當在認定書送達后三日內提出復議(核)申請。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一條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一年后對事故認定書不服 ,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出來一年以后能否重新評定?當一年后對事故認定書不服 我們發生交通事故,拿到交管部門出具一年后對事故認定書不服 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后,會有一些當事人對責任劃分不服,希望交通隊可以重新認定,這里所謂的“重新認定“,其實就是責任復核的問題,那么應該如何提出復核呢一年后對事故認定書不服 ?首先應該將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取回,仔細研究交警是因為怎么樣的實施和法律依據判我們承擔這樣的責任。把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弄清楚之后,在收到交通事故責任書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向上一級交管部門提出書面的復核材料。大家一定要注意這個時間,三個工作日內一定要提出,否則這個復核就無法受理了。另外復核申請上應該詳細敘述本次復核請求及理由和證據,所以復核申請的內容非常重要,最好由專業人士來寫,因為同一起事故只能復核一次。所以,如果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一定要按時、按地、按要求提出復核。法律依據一年后對事故認定書不服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七十一條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當事人逾期提交復核申請的,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同一事故的復核以一次為限。
對交警出的事故認定書不服逾期怎么辦事故認定書已過一年2個月?對交警出一年后對事故認定書不服 的事故認定書不服逾期怎么辦事故認定書已過一年2個月一年后對事故認定書不服 ?
逾期已過一年2個月一年后對事故認定書不服 ,屬于自動放棄申辯。
事故責任認定書出來后不服怎么辦1、對事故認定書不服一年后對事故認定書不服 的一年后對事故認定書不服 ,不能提起行政訴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2、對于交通事故認定書不服的,應該如何處理
交警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認定書,屬于《民事訴訟法》中證據規定的“鑒定結論”,一般具有較高的權威性、科學性和嚴肅性。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下達一年還可以推翻嗎?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他一年后對事故認定書不服 的法定訴訟時效是兩年時間。只要你在兩年時間內。只要在兩年內你都可以起訴。要求法院撤銷交警的裁定重新劃分責任。但是你必須有足夠的證據證明交警隊的事故一年后對事故認定書不服 ,責任認定書不合理。否則的話法院一般會維持交警的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