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優撫金明細表
2020年1月到7月(8月退役軍人事務部可能又會調整),是城鎮無業和農村戶口2020優撫金明細表 的兩參退役軍人的生活補助(并不是優撫金)每月是650元/月。依據是去年7月24日的、《退役軍人事務部 財政部關于調整部分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的通知》(退役軍人部發〔2019〕42號)第四條規定2020優撫金明細表 :
2020年優撫對象優撫標準一、根據市統計局公布2020優撫金明細表 的2019年度城鎮職工平均工資為基數2020優撫金明細表 ,按比例調整1—10級無工作單位或無固定收入的殘疾軍人(含在鄉殘疾民兵民工)殘疾撫恤金、1—4級殘疾軍人和5—6級因患精神病被評定為殘疾軍人的護理費標準。
二、有工作單位的殘疾軍人、傷殘人民警察、傷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殘民兵民工的殘疾撫恤金標準此次暫不作調整,待上級調整后再調整。
三、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和病故軍人遺屬定期撫恤金標準本次暫不作調整,待上級相關文件調整后再調整。
四、根據市統計局公布的2019年度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基數,按比例調整在鄉復員軍人和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定期補助金標準(具體標準見附件2)。
五、農村和城鎮無工作單位且家庭生活困難的參戰、參核軍隊退役人員的生活補助標準暫不作調整,待上級調整后再調整。
六、繼續保留在自然增長機制以外對享受定期補助的抗戰時期入伍的在鄉復員軍人每人每年增發1200元補助、對享受定期補助的解放戰爭和建國后入伍的在鄉復員軍人每人每年增發490元補助。在鄉復員軍人中的老黨員每人每年另增發600元補助,上述各類對象增發的補助金在8月1日前兌現。
七、繼續保留在自然增長機制以外對享受定期生活補助的在鄉復員軍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每人每月增發100元補助(即每人每年增發1200元),在12月底前兌現。
八、部分自費繳納養老保險且已領取養老保險的優撫對象,此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不作調整,待上級調整后再調整。
九、此次調整部分優撫對象撫恤和生活補助金標準,體現了黨和政府對優撫對象的關懷。各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財政所要切實加強對撫恤補助專項經費的管理,確保按時、準確、足額地把優撫金發放到優撫對象手中。
擴展資料:
優待對象
現役義務兵家庭(由安徽省消防救援總隊統一招錄并授銜的預備消防士可比照執行);在部隊獲得表彰的現役軍人;享受定期撫恤補助待遇的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以下簡稱“三屬”)和在鄉復員軍人。
殘疾軍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和享受定期撫恤補助待遇的參戰參試退役軍人以及年老體弱、生活特別困難的在鄉退役軍人。
參考資料來源:慈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調整2020年部分優撫對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的通知
2020優撫對象撫恤標準對享受定期補助2020優撫金明細表 的抗戰時期入伍的在鄉復員軍人(含同時期無工作單位殘疾軍人)每人每年增發1200元補助、對享受定期補助的解放戰爭和建國后(即1949年10月1日至1954年10月31日)入伍的在鄉復員軍人(含同時期無工作單位殘疾軍人)每人每年增發490元補助。
在鄉復員軍人(含同時期無工作單位殘疾軍人)中的老黨員每人每年另增發600元補助2020優撫金明細表 ,上述各類對象增發的補助金在8月1日前兌現。
擴展資料
保留在自然增長機制以外對享受定期生活補助的在鄉復員軍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每人每月增發100元補助(即每人每年增發1200元)2020優撫金明細表 ,在12月底前兌現。部分自費繳納養老保險且已領取養老保險的優撫對象,此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不作調整,待上級調整后再調整。
此次調整部分優撫對象撫恤和生活補助金標準,體現2020優撫金明細表 了黨和政府對優撫對象的關懷。各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財政所要切實加強對撫恤補助專項經費的管理,確保按時、準確、足額地把優撫金發放到優撫對象手中。
參考資料來源:慈溪市政府信息公開-關于調整2020年部分優撫對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的通知
2022年最新優撫政策民政部、財政部日前發出通知2020優撫金明細表 ,再次提高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從10月1日起,殘疾人員(殘疾軍人、傷殘人民警察、傷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殘民兵民工)殘疾撫恤金標準,“三屬”(烈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定期撫恤金標準、“三紅”(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在鄉西路軍紅軍老戰士、紅軍失散人員)生活補助標準,在現行基礎上提高15%,在鄉老復員軍人定期定量補助標準在現行基礎上每人每年提高600元,以上提標經費由中央財政承擔。同時,此次國家還將享受待遇2020優撫金明細表 的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參戰參試人員的生活補助標準由現行每人每月285元提高至320元,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按比例承擔經費。調整后,一級因戰、因公、因病殘疾軍人撫恤金標準為每人每年43630元、42250元、40870元,分別比2020年提高了5690元、5510元、5330元。
居住在城鎮的烈屬定期撫恤金標準提高到每人每年13860元;居住在農村的烈屬提高到每人每年7970元。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及在鄉西路軍紅軍老戰士和紅軍失散人員生活補助標準,分別提高到每人每年30250元、30250元和13650元。這是自改革開放以來,國家第20次提高殘疾軍人殘疾撫恤金標準,第23次提高烈屬定期撫恤金標準和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生活補助標準。今年中央財政繼續加大資金支持力度,此次提標新增第四季度投入經費9.1億元,截至目前,共安排2020年優撫對象撫恤和生活補助經費302億元。附:民政部最新優撫標準民發〔2020年〕174號殘疾軍人、傷殘人民警察、傷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殘民兵民工殘疾撫恤金標準表(從2020年10月1日起執行) 單位:元/年
烈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定期撫恤金標準表
(從2020年10月1日起執行) 單位:元/年
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在鄉西路軍紅軍老戰士、紅軍失散人員生活補助標準表
(從2020年10月1日起執行) 單位: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