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傷殘被扶養人生活費
1—10級傷殘賠償價格表一級傷殘被扶養人生活費 ,根據相關的規定具體如下一級傷殘被扶養人生活費 :
1、殘疾賠償金;
2、被扶養人生活費;
3、醫療費賠償金額;
4、誤工費賠償金額;
5、護理費賠償金額;
6、交通費賠償金額;
7、住宿費賠償金額;
8、住院伙食補助費賠償金額;
9、營養費賠償金額;
10、精神損害撫慰金;
11、后續治療費事;
12、車輛及財物損失。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一級傷殘被扶養人生活費 ,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第三十五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被扶養人的生活費怎么計算被扶養人一級傷殘被扶養人生活費 的生活費一級傷殘被扶養人生活費 的計算方式一級傷殘被扶養人生活費 :如納入死亡賠償金的一級傷殘被扶養人生活費 ,一般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如納入殘疾賠償金的,一般按照受害人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
第十五條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
第十六條
被扶養人生活費計入殘疾賠償金或者死亡賠償金。
工傷被扶養人生活費怎么算?依照規定,被撫養人生活費按照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人均年生活消費性支出標準計算。被撫養人為未成年人一級傷殘被扶養人生活費 的,計算至18周歲;被撫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一級傷殘被扶養人生活費 他生活來源一級傷殘被扶養人生活費 的,計算20年。但60周歲以上一級傷殘被扶養人生活費 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具體來說,計算公式如下:(1)不滿18周歲的人員被撫養人生活費=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農村人均年生活消費性支出)×(18-實際年齡)÷對被撫養人承擔撫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指數(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傷殘賠償指數)(2)18~60周歲被撫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生活費=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農村人均年生活消費性支出)×20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撫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指數(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傷殘賠償指數)(3)60~75周歲被撫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生活費=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農村人均年生活消費性支出)×[20-(實際年齡-60)]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撫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指數(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傷殘賠償指數)(4)75周歲以上被撫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生活費=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農村人均年生活消費性支出)×5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撫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指數(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傷殘賠償指數)(5)被撫養人有數人時,賠償義務承擔的年賠償總額≤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性支出)
交通事故幾級傷殘賠償被撫養人生活費( 查成交價 | 車型詳解 )
交通事故對于大家來說肯定已經不是什么新鮮詞了一級傷殘被扶養人生活費 ,大家或多或少都遇到過,但是,有的交通事故非常嚴重,那么關于賠償問題,又有什么具體規定呢?我們遇到又該怎么辦呢?我整理了以下內容為您答疑解惑,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交通事故幾級傷殘賠償被撫養人生活費
根據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的相關規定規定:“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所以扶養費是按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來計算的,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越高,扶養費就越高。而傷殘等級與喪失勞動能力并不是同等的概念。按照現在的傷殘等級劃定,一般認定七級以下傷殘對勞動能力影響不大,一至四級傷殘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五至六級傷殘為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在認定勞動能力喪失程度時,不僅要依據傷殘等級,還要依據受害人的工作性質(復雜程度)、傷害部位等因素綜合判斷。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賠100%,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由法官酌情。《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規定:“侵害一級傷殘被扶養人生活費 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第三款規定:“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侵權責任法》看似取消了被撫養人生活費這一賠償項目,似乎認為自《侵權責任法》實施后,受害人死亡或傷殘的的,賠償義務人無須再賠償被撫養人生活費。但在《侵權責任法》正式實施的前一天,即6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 中華 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若干問題的通知》第四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侵權責任法審理民事糾紛案件,如受害人有被撫養人的,應當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將被撫養人生活費計入殘疾賠償金或死亡賠償金。”
二、被扶養人的范圍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撫養人應是死者生前或者殘者殘前有撫養義務并實際撫養的人,即扶養人與被撫養人存在法律上的權利義務關系。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19條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因此死者生前或殘者殘前對非婚生子女負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因而未滿16周歲或者因殘疾而不能獨立生活的非婚生子女應屬于被撫養人。
(2)計劃 外生育的子女,雖然計劃外生育違反了《計劃生育條例》以及我國政策的規定,但違法者不是該子女,而是其父母,政府應對其父母按照規定作出處罰。而超生子女本身并無過錯,其與其他人享有同樣的權利,如果不把未滿16周歲計劃外生育的子女列為被撫養人,實質上是剝奪了該子女的被撫養的權利。
(3)對于非法收養的子女則應視不同情況做出處理,如非法收養的子女的生父母還健在并有撫養能力的,應由其生父母領回撫養而不屬于死者生前或者殘者殘前撫養的被撫養人。如該非法收養的子女的生父母已去世,或者下落不明,或者已無撫養能力的,則應視為被撫養人。
(4)對于那些沒有撫養義務,但為死者生前或者殘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養的人,因為他們之間沒有法律上的撫養與被撫養的權利和義務,不能作為被撫養人參加訴訟,他們的生活問題應通過民政部門解決。
看完本文,我們可以知道,老人或者成年近親屬,他們沒有勞動能力和其他生活來源,就算是出于人道主義,在賠償時要比其他情況嚴重得多的,當然這也是應該的,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內容了,如果您還有問題,歡迎到進行在線法律咨詢。
@2019
正常把人碰成一級傷殘護理依賴多錢了,怎么賠?您好一級傷殘被扶養人生活費 ,需要根據所在地一級傷殘被扶養人生活費 的平均工資計算一級傷殘被扶養人生活費 ,賠償項目有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殘疾賠償金、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等,有需要計算金額可詳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