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賠償扣押款物怎么定數額
國家賠償的范圍和數額為:(一)行政賠償范圍:1,違法拘留或者違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的。2,非法拘禁或以其國家賠償扣押款物怎么定數額 他方法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的。3,以毆打等暴力行為或者唆使他人以毆打等暴力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4,違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5,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其他違法行為。6,違法實施罰款、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財物等行政處罰的。7,違法對財產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的。8,違反國家規定征收財物,攤派費用的。9,造成財產損害的其他違法行為。(二)刑事賠償范圍:1,對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沒有事實證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錯誤拘留的國家賠償扣押款物怎么定數額 ;2,對沒有犯罪事實的人錯誤逮捕的;3,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改判無罪,原判刑罰已經執行的;4,刑訊逼供或者以毆打等暴力行為或者唆使他人以毆打等暴力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等。賠償標準為:每日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
【法律依據】:
《國家賠償法》第三十三條規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
國家賠償的主要方式是是什么?賠償金額是多少?國家賠償法規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國家賠償扣押款物怎么定數額 的國家賠償扣押款物怎么定數額 ,每日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
國家賠償法第三十三條規定: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國家賠償扣押款物怎么定數額 ,每日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國家統計局2021年5月14日公布國家賠償扣押款物怎么定數額 ,2020年全國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為97379元。
根據上述法律規定、統計數據以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資的計算公式,對屬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國家賠償案件,最高檢第十檢察廳確定國家賠償扣押款物怎么定數額 了新的日賠償標準為373.10元。
另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刑事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各級人民檢察院自2021年5月20日起執行該日賠償標準。
國家賠償的計算方式是什么,國家賠償的標準計算方式是怎么規定的?根據 國家賠償標準 條款相關規定:第二十五條國家賠償以 支付賠償金 為主要方式。能夠返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的國家賠償扣押款物怎么定數額 ,予以返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第二十六條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國家賠償扣押款物怎么定數額 ,每日的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2005年度全國職工日平均工資73.3元,2006年日平均工資為83.66元)國家賠償扣押款物怎么定數額 ;第二十七條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權的,賠償金按照下列規定計算: (一)造成身體傷害的,應當支付醫療費,以及賠償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減少的收入每日的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最高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五倍;(2006年日平均工資為83.66元。年平均工資為21001元)。 (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支付醫療費,以及 殘疾賠償金 ,殘疾賠償金根據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確定,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最高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十倍,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二十倍。造成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對其扶養的無勞動能力的人,還應當支付生活費。 (三)造成死亡的,應當支付 死亡賠償金 、喪葬費,總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二十倍。對死者生前扶養的無勞動能力的人,還應當支付生活費。前款第(二)、(三)項規定的生活費的發放標準參照當地民政部門有關生活救濟的規定辦理。被扶養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費給付至十八周歲止;其他無勞動能力的人,生活費給付至死亡時止。第二十八條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權造成損害的,按照下列規定處理: (一)處罰款、罰金、追繳、沒收財產或者違反國家規定征收財物、攤派費用的,返還財產; (二)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解除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造成財產損壞或者滅失的,依照本條第(三)、(四)項的規定賠償; (三)應當返還的財產損壞的,能夠恢復原狀的恢復原狀,不能恢復原狀的,按照損害程度給付相應的賠償金; (四)應當返還的財產滅失的,給付相應的賠償金; (五)財產已經拍賣的,給付拍賣所得的價款; (六) 吊銷許可證 和執照、 責令停產停業 的,賠償停產停業期間必要的經常性費用開支; (七)對財產權造成其他損害的,按照直接損失給予賠償。第二十九條賠償費用,列入各級財政預算,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國家賠償方式和計算標準是怎么樣的關于 國家賠償方式 和計算標準國家賠償扣押款物怎么定數額 的具體規定如下國家賠償扣押款物怎么定數額 :一、國家賠償方式我國國家賠償方式以支付賠償金為主要方式國家賠償扣押款物怎么定數額 ,能夠返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的,予以返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 (一)支付賠償金 (二)返還財產 (三)恢復原狀以上三種賠償方式,既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并適用。另外,檢察機關作為 賠償義務機關 對依法確認有 國家賠償法 第15條第(一)、(二)項規定的情形之一,并造成受害人名譽權、榮譽權損害的,應當在侵權行為影響的范圍內,為受害人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二、國家 賠償計算標準 國家賠償法規定賠償標準的原則是,既要使受害人所受到的損失得到適當的彌補,又要考慮國家的經濟和財力負擔狀況。我國 國家賠償標準 基本采用慰撫性原則。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權的計算標準國家賠償法第26條規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權的,賠償金按照下列規定計算: (1)造成身體損害的,應當支付醫療費,以及賠償因誤工減少的收人。減少的收人每日的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最高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5倍。 (2)造成部分或全部喪失能力的,應當支付醫療費以及 殘疾賠償金 。殘疾賠償金根據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確定,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最高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10倍;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20倍;造成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對其扶養的無勞動能力的人,應當支付生活費。 (3)造成死亡的,應當支付 死亡賠償金 、喪葬費,總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二十倍。對死者生前扶養的無勞動能力的人,還應當支付生活費。三、財產權損害賠償的計算標準 1.罰款、罰金、追繳、沒收財產或者違反國家規定征收財物,攤派費用的賠償。對于罰款、罰金、追繳、沒收財產侵犯公民、法人和其國家賠償扣押款物怎么定數額 他組織財產權的,或者違反國家規定,征收財物、攤派費用的行為,屬于物之失去控制,與之相適應的最好賠償是返還財產。 2.查封、扣壓、凍結財產造成的賠償。查封、扣壓、凍結財產的,應當解除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應當返還財產損壞的,能夠恢復原狀的恢復原狀,不能恢復原狀的,國家 承擔賠償責任 ,按照損害程度給付相應的賠償金。應當返還的財產滅失的,給付相應的賠償金。 3.財產已經拍賣的賠償。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對財產實行違法強制措施后,如果對財產已經進行了拍賣,原物已經不存在或已為他人所有,恢復原狀已不可能,便應給與金錢賠償。對已拍賣財產的賠償,國家賠償法規定是給付拍賣所得價款。 4. 吊銷許可證 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的損害賠償。這種侵害并非直接指向財產,而是剝奪和限制受害人的權利,其后果往往是造成企業停產或法人消滅。對此,國家賠償法規定吊銷許可證和執照、 責令停產停業 造成損害的,賠償停產停業期間必要的經常性費用開支。所謂“必要的經常性”的費用開支是指企業、商店、公民等停產停業期間用于維持其生存的基本開支,如水電費、房屋租金、職工基本工資等。其中職工基本工資是按國家統一規定的勞保工資的平均數來計算的。但不賠償法人或組織在正常情況下,在此期間必定能獲得的利益,也不賠償停產停業期間的一切開支,而只是賠償必要的經常性費用,并且是賠償損失的一部分而非全部。 5.財產權其他損害賠償。國家賠償法規定,對財產權造成損害的,按照直接損失給予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