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信訪材料范文
報告醫療事故信訪材料范文 的內容包括醫療事故信訪材料范文 : (一)醫療機構名稱醫療事故信訪材料范文 ; (二)當事醫務人員的姓名、性別、科室、專業、職務和/或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三)患者姓名、性別、年齡、國籍、就診或入院時間、簡要診療經過、目前狀況; (四)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發生的時間、經過; (五)采取的醫療救治措施; (六)患方的要求; (七)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醫療事故信訪材料范文 他內容。
醫療事故你要拿起法律武器來保護您醫療事故信訪材料范文 的合法權益醫療事故信訪材料范文 ,醫療事故的方法:
第一章
為醫療事故信訪材料范文 了正確處理醫療事故,保護患者的醫療秩序的醫務人員,維護和安全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保護的發展和醫學科學的進步,制定本辦法。
“醫療事故的,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診所,違反醫療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慣例,過失造成患者死亡,殘疾,受傷,導致組織和器官功能障礙事故。
衛生行政部門根據國務院主管全國醫療糾紛的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嗎?醫療事故。
文章的醫療事故,中華民國的領土范圍內,按照本辦法的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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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爭議的處理應遵循的原則的公正,公平,公開,及時,堅持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不要事實清楚,準確的定性和明確責任和處理正確。
第六條國家扶持和促進專業的醫療保險和醫療風險保險制度的建立。
醫療機構應當參加醫療和工傷保險的患者。參加醫療風險保險自愿的原則實施。
醫療機構按照業務規模,建立了醫療損害賠償。
第二章醫療事故的范圍和水平
第七條(程序)
根據病人的健康所造成的損害的程度醫療事故分為四:
醫療事故的死亡原因有嚴重殘疾的病人;
2醫療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殘疾,并導致嚴重的損害組織和器官功能障礙;
醫療事故:造成患者輕度殘疾,組織器官的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的;
醫療事故:造成組織和鉛器官損害的患者性功能障礙。
具體標準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
第七條(方案二)
/>的損害的程度,病人的身體健康,醫療事故劃分為四個層次:
一個醫療事故技術鑒定:重度殘疾患者的死亡原因;
這樣的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殘疾,組織器官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
三級醫療意外導致殘疾的在輕度,組織和器官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的患者;
4醫療事故:鉛可支配功能障礙,造成組織和器官損害的患者。
的醫療事故師的責任事故和技術事故。事故責任的事故所造成的由于違反法規和規章,診療護理常規,技術事故是由于技術故障的醫務人員,醫務人員的不當行為造成的事故,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的具體標準。
BR />第八條非法行醫的藥物對患者的健康損害賠償,按照民法通則的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醫療機構在下列情況之一的,由患者的身體健康造成損害的,按照第八條規定的方式處理。
(一)實踐,而不登記擅自擴大義診活動;
(二)使用非衛生技術人員;(c)未經授權的臨床實驗診斷和治療的患者沒有患者或者其近親屬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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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使用未經批準使用的藥品,醫療器械;
(五)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的其他情形。
醫療事故處理程序
第10條醫療機構應當建立一個專門的機構或人員回答誰問病人的診療情況,反映了患者的意見,收到的請愿書投訴解決醫療糾紛的發生。
第11條醫務人員在發生或發現醫療過失行為,以及與醫療糾紛患者的診斷和治療活動必須立即上報部門的負責人,部門負責人應當及時報告本單位負責人報告。
負責人接受醫療過失行為的報告,應立即進行調查,核實,并如實向患者或與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的情況通報。...... / a>
第十二條醫療機構發生醫療過失行為,根據情況,應采取及時和有效的診斷和治療措施,防止或減輕損害病人的身體健康。
第十三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妥善保管的病歷。
患者有權查閱及要求副本病人的病歷,住院智,體溫單,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
醫學影像檢查報告,手術及麻醉記錄單,病理報告和公共衛生,根據國務院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醫療記錄。
醫療事故發生糾紛,病程記錄,討論的醫療記錄,死亡記錄,看病難的歷史記錄的討論,咨詢意見,
上級醫師查房記錄的病歷,應當在醫療苦難的共同存在下,存檔。第14條
非涂改,偽造,隱瞞和破壞的醫療記錄。
由于緊張的救援工作沒有記錄的醫療記錄的內容,雙方補充,醫務人員應是事實救援10小時后,須注明。
第十五條疑似輸液,輸血,注射,藥物,醫療器械等不良后果,醫生和患者應共同努力,進行現場實物封存保留,需要檢驗的,由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技術檢驗部門檢驗。
歸檔保留的血,血庫的血液中,應通知現場。
第十六條臨床診斷明確病因的死亡或死亡的反對醫療事故爭議的,應當進行尸檢的尸檢后死者近親屬同意簽署。
的尸檢應該是在患者死亡后48小時內,本機構,由衛生行政部門確定。尸檢病理解剖專業技術人員,應取得相應的資格,可以要求當地法醫參加尸檢。涉及醫療醫生和患者的當事人之間的糾紛可以委派代表觀察尸檢過程。
拒絕進行尸檢,或者拖延尸檢超過48小時,影響測定的死亡原因,承擔的責任由一方當事人拒絕或拖延。
第十七條醫療事故爭議發生在醫生和患者之間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衛生行政部門處理的應用程序。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訴訟。
第十八條在醫療機構中,有100多醫療事故爭議的不滿沒有床位或床位,床,接受由設區的市級衛生行政部門100個醫療機構接受醫療糾紛的,由衛生行政部門,縣級,以下醫療事故爭議接受由設區的市級衛生行政部門:
(一)患者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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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嚴重殘疾或者嚴重功能障礙;
(三)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在其他情況下的患者。
直轄市人民政府區,縣衛生行政部門處理醫療事故爭議的醫療機構。
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衛生行政部門19有效期為一年,該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健康從受傷之日起計算。
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應當提交書面申請,包括申請人的基本的,具體要求醫療事故糾紛的主要事實,理由和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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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條的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在收到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審查后10天之內,不符合規定不予受理,并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請人;這項規例,在受理之日起15日內委托
醫療事故鑒定
第21條的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的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的鑒定。是負責專門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
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分為:縣級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委員會,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設區的市級,省級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
/>第22條的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由一名高級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臨床經驗豐富,權威,合理的行為醫學專家和法醫。
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由衛生行政部門的資格和提名候選人在同級別的人民政府批準。
衛生工作者參加醫療事故責任,接受任命。
第23條的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的任務是用醫學科學原理和專業知識,確定識別的特殊問題的爭議,以解決醫療糾紛提供了醫療證據。
第二十四條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按照醫療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慣例,獨立的醫療事故。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擾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的工作,不得成為委員會成員醫療事故的威脅,利誘,辱罵,毆打。
條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委員會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實行合議制度。
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醫療事故的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考核委員會,
法醫專家團隊,絲毫不差,但參加的三分之二涉及的主要學科的臨床專家的鑒定不能少了一半以上的臨床專家。
第26條醫療事故爭議各方的衛生行政部門的主持下,在一池的原則,按照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的專家同行,同行分層隨機樣本鑒定的相關專業的成員參與確定,但確定的成員由一方當事人不超過一半。
第27條的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收到委托鑒定機構應在鑒定后90天。
醫療事故爭議應接受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委托鑒定日期的通知后10天內,提交下列材料: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委員會(一)醫療事故爭議的書面聲明,防御;
(b)條的病程記錄,死亡病歷討論,看病難的醫療記錄,記錄討論原來的記錄,會診意見,上級醫師查房記錄;
(三),住院志,體溫單,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檢查報告醫療成像,手術和麻
醉記錄單,病理報告單的正本或副本的醫療記錄;
(四)原始醫療救
(五)封存保留的液體,血液,注射,藥物,醫療器械以及其他物理或技術檢驗部門的檢驗報告;
(F)相關的醫療事故鑒定,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28條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委員會應當認真審查雙方提供的材料,聽取雙方爭議的事實陳述和驗證。
各方應按照要求的相關材料,并積極配合調查。當事人拒絕提供材料或具有影響力的醫療事故責任的一方拒絕。
醫療事故第29條的重大或者疑難的鑒定,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可以邀請委員會的成員醫療事故以外的地區參加鑒定,但外面的區域確定成員參加醫療事故鑒定的數量不得超過三分之一
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可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參加鑒定。
條參加醫療事故技術鑒定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回避,當事人口頭或書面的,正確的運用他的退出:
(一)醫療糾紛的當事人或者親屬;
</ (二)有興趣在醫療事故糾紛;
(三)醫療事故爭議各方可能影響公正鑒定。
第31條的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應該進行一個全面的分析,醫療疏忽,病人的病情和物理差異程度,在事實清楚的,證據的基礎上,根據醫療疏忽和醫療的因果關系之間的事故糾紛,以及
鑒定的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第32條的內容,包括:當事人,醫療過失行為在醫療事故中所起的作用,作出的鑒定結論,是醫療糾紛和醫療事故等級。 BR />
爭議事項,主要是分析,結論護理,診斷和治療的醫療糾紛當事人的醫療咨詢,識別時間。
醫療事故鑒定程序,由衛生行政部門,國家開發委員會。
第33條規定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屬于醫療事故:
(a)盡管診所故障或缺乏照顧,但并沒有導致患者的身體健康造成損壞的;
(b)由于疾病或體質特殊患者在治療過程中是很難預測或預期,但它是難以避免的不良后果;
/>(三)在治療過程中難以避免的并發癥;
(四)發生在診所的正常運行是難以避免事故的發生;
</(e)現有醫學科學技術不能指望以防止不良后果
(f)在緊急情況下,為了搶救危重病人的生命,不能采取傳統的援助措施所造成的不良后果;
(七)非精神科病人在診療過程中自殺,自我傷害導致的死亡和傷殘;(h)并無過錯造成的不良后果輸血傳播感染; </診療導致不良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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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拖延的一方因其他原因的情況下對健康的患者或患者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國務院規定。
第34條確定適當收取鑒定費。最終確定為醫療事故的,鑒定費由醫療機構支付;不屬于此類情況發生,鑒定費,處理建議醫療糾紛的一方支付。申請鑒定費標準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直轄于中央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和價格主管部門的規定。
第五章醫療事故處理
第三十五條衛生行政部門負責醫療糾紛工作的機構,專門處理醫療糾紛處理的事項,履行下列職責:
( a)接受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
(b)向有關醫療機構和人員調查取證,醫療記錄和信息的訪問;
(三)委托醫療事故技術鑒定;
(四)醫療損害賠償調解;
(E)發生醫療事故的醫療機構的行政事項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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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行政處理醫療責任;
(七),由衛生行政部門在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三十六條行政衛生部門已收到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的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書,參加鑒定的人員資格和專業類別,鑒定程序進行審核,如果必要的話,組織調查,聽取各方的意見。 BR />
醫療事故爭議發生后,衛生行政部門不得隱瞞真實情況。??其他業內人士向衛生行政部門提供相關信息的義務,當事人應當如實說明。
文章37衛生行政部門審核后,確認本規例的識別(容許);
確定的條款不符合的,應當重新識別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的要求,不滿,
第38條,締約方承認衛生行政部門對醫療事故爭議的通知之日起在60天內確認收到的醫療糾紛,醫療事故糾紛證實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申請重新確認在規定的期限內,也可以在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鑒定要求提出的醫療事故爭議的再次確認收到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委托同一級別的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鑒定。 BR />
第39條各方重新確認醫療事故糾紛向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期限內拒絕接受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人民法院的需要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應當委托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委員會。
第40因醫療事故糾紛造成損害的醫療機構的正常工作秩序的行為,衛生行政部門應當予以勸阻;勸阻不聽,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的影響,衛生行政部門醫療事故爭議不能接受處理申請。
第41條醫療機構自行協商解決醫療事故七天內到當地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按照規定的當地醫療事故升級的健康管理國務院部門。
第六章醫療損害賠償
第四十二條醫療事故的醫療機構應根據事故等級給予一次性經濟補償。醫療事故的,醫療機構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43條,醫患雙方可以自行協商解決的賠償問題,按照補償的原則。醫生和患者都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衛生行政部門可以申請賠償調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四條衛生行政部門補償調解,它應遵守的當事人自愿的原則達成一個補償協議,調解協議,各方應認真履行,調解不成的,當事人的規定,在規定的時間內,你可以提交訴訟,在人民??法院。
第45條的醫療事故按照下列項目和標準計算經濟補償:(一)醫療費用
:雙方按照醫療機構的醫療弊端基本醫療費用憑據支付;后的情況是確有必要繼續治療的,按照治療的根本利益與成本。
(二)損失的誤工費:當事人固定收入,由于損失的工作時間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按照我的收入高于醫療事故發生三次以上的平均生活費用,按照三倍計算在無固定收入的,按照計算平均成本發生醫療事故的生活。
(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旅游伙食補助標準的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醫療事故發生。
<BR / (四)護理:患者住院期間,護理人員的收入,按照規定的收入損失,成本,收入中按照醫療事故的生活的平均成本計算,計算發生殘疾生活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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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根據傷殘等級,平均生活費用根據醫療事故的發生。月自定義殘留的賠償二十年,但50歲以上的,年齡每額外的一歲上下,最低10年計算,5年超過70歲。
(六)殘疾用具費:因殘疾補償功能需要配置家電與醫療機構證明的成本計算,按照國內普及的家電。醫療損害賠償費
(七):根據計算的平均生活費用發生醫療事故,醫療八年的損害賠償,醫療損害賠償5年,醫療損害賠償三年,四個層次的醫療損害賠償一年。在16年,年齡小一歲減少一年; 70歲以上,每增加一個年齡歲減少一年,最低不??低于4年。醫療糾紛,醫療事故最低不少于3年,醫療事故最低不少于兩年,醫療糾紛最低不少于一年
(H)的葬禮,在按照醫療事故葬禮的標準發生了。
(九)隨軍家屬:死者或傷殘的人失去了工作能力前實際保管,有沒有其他
的生活來源是有限的,根據醫療失誤的地面生活困難補助。16家屬的年齡16歲。二十年來,但沒有能力工作的老人的家屬,50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養活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計算超過五年的七十周年。
/>(10)運輸成本:雙方實際所需的費用,憑據支付。
第46例患者參加醫療事故處理所需的近親,差旅費,誤工費,乃經參考第45條的規定,但計算費用的人數不得超過3人。
患者需要住院,轉院,護理,醫療機構,有關各方協商,也可以被處理按照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的醫療建議。未經授權的住院,轉院,護士,自購藥物或過放電通報之日起的醫療機構拒絕出院,由病人負擔的費用。
BR />第47條沒有需要繼續因醫療事故殘疾患者住院產婦死亡,留下的活產嬰兒,和它的近親,然后排出。
后,患者在醫療機構死亡的,機構應立即把太平間的死者的尸體存放時間一般不會超過一個星期。不處理的尸體,火化后的骨灰應通知當地公安機關,醫療機構處理他們的近親屬領回。
第48條醫療事故賠償費用,由醫療機構向患者或者其近親屬的一次性解決。
無行為能力的患者死亡或醫療事故造成的殘疾,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處理后,患者所在單位還應當按照養老金和社會保險待遇的有關規定。
BR />第七章罰則
第49條醫療機構,由本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根據的嚴重性的情況下,此類事件的發生應1000元以上3萬元的罰款,給予警告,責令停業整頓一個月或超過6個月,情節特別嚴重的,吊銷醫療機構。
第50條醫療事故糾紛,醫療機構改變,隱瞞,偽造和破壞的醫療記錄和其他有關資料,應當警告當地人民的政府在或以上的縣級衛生行政部門,情節嚴重的,直接負責的主要領導和懲罰的人500元以上罰款10,000元。構成犯罪的,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由司法機關。
51個醫務人員由于不負責任,造成的醫療事故,由本級人民政府或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根據的嚴重性的情況下,應給予警告,罰款200元,5000元,暫停執業活動6個月以上至1年;情節特別嚴重的,執業證書。
第五十二條醫療機構這樣的事件不按照規定報告的,由本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責令其改正,予以警告;情節嚴重的,處以不低于500元到5000元的罰款。
衛生行政部門并不需要被人詬病,由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有關事件。
BR />第53條醫療機構所造成的醫療事故的直接責任人員,根據情況的嚴重性,應給予行政??處分。
直接責任人員所造成的醫療事故的,醫療機構需要承擔部分或者全部賠償費用。
第54條醫務人員由于嚴重不負責任,造成病人死亡或嚴重傷害到病人的身體健康,
構成犯罪的根據“刑法”第三百三十零5,應追究刑事責任。
第55個醫療機構,財產和工作秩序,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民主權利和工作的權利,加以保護由法律規定。任何人不得借口醫療機構和醫療糾紛尋釁滋事,擾亂醫療工作的正常秩序。罪犯,由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予以處罰的情況
醫療事故賠償協議書大全醫療事故爭議的雙方當事人應當自收到醫學會的通知之日起10日內提交有關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材料、書面陳述及答辯。下面醫療事故信訪材料范文 我給大家帶來醫療事故賠償 協議書 大全,希望大家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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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基于甲乙雙方確定的事實,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共同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醫療事故處理條例》、《民法通則》、《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及北京市的有關法規、規章,就賠償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雙方完全理解和認知本協議存在的風險,乙方自愿放棄追究甲方相關責任的權利,本協議為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不存在意思表示的瑕疵,特此聲明;
第二、甲方給付乙方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后續治療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各項費用共計人民幣 元;
第三、本協議生效后,乙方自愿放棄追究賠償差額權利;
第四、乙方自愿放棄就雙方糾紛所享有的訴訟權利。
第五、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第六、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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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鑒于患者__曾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甲方處住院治療,甲、乙雙方因患者醫療問題發生爭議,但均愿通過協商解決;故,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經充分協商,達成本協議如下,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補償項目及計算 方法 ;
甲方同意向乙方補償下述款項:
醫療費:
交通費:
住院伙食補助費:
殘疾賠償金:
死亡賠償金:
后續治療費:
殘疾輔助器具費:
精神損害賠償金:
其他:
第二條 甲方同意于本協議生效后×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或分期)支付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款項;
第三條 在甲方依本協議約定支付全部款項后,甲、乙雙方因患者醫療問題引起的所有爭議即告終結,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張權利,否則乙方應無條件返還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項,且不得以本協議作為其主張權利的依據;
第四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日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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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關于乙方患病的有關問題,甲乙雙方根據法律法規之規定,本著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在完全自愿的情況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患者基本情況:
第二條、 乙方已經充分醫療事故信訪材料范文 了解了甲方本次醫療行為,對醫療程度認知已經非常清晰,乙方自愿不再提起醫療事故鑒定,主動提出一次性解決此爭議。
第三條、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人民幣_________元,該費用包含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陪護費、交通費、住宿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一切可能因本次診療發生的所有費用。
第四條、付款時間為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乙方收到款項后另行出具 收據 。
第五條、在甲方依本協議約定支付全部款項后,甲乙雙方因患者醫療問題引起的所有事情即告終結。
第六條、乙方義務:乙方應保證對本協議內容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并保證收到本款項后不再到甲方處鬧事,維護甲方聲譽。乙方保證對簽訂本協議不存在脅迫、重大誤解、顯失公平等情況。
第七條 違約責任: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將協議內容泄露給第三方或者再次向甲方鬧事或另行提出賠償請求的,視為違約,乙方應雙倍返還甲方所支付的款項,并賠償甲方因之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因之所發生的名譽損失、訴訟費用追償損失、律師費用損失等。
第八條 上述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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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診所(負責人:__)
乙方(患方):(身份證號:__)住址:
患者基本情況:
患者____于__年__月__日因“________”到甲方看病,甲方以“_______”收治入院,_________。
甲乙雙方因患者醫療問題發生爭議,但均愿通過協商解決;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侵權責任法》、《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經充分協商,雙方就該爭議自愿達成如下補償協議:
一、甲方同意乙方要求,不通過醫療事故鑒定明確爭議原因和責任的情況下,自行協商解決。
二、甲方同意乙方要求,一次性補償乙方各類費用共計人民幣______元。該補償費包括但不限于根據我國現有法律甲方可能應向乙方支付的下述全部費用:乙方已發生的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費用。
三、補償款支付時間及方式:甲方在年月日前以現金方式一次性付清
乙方在收到甲方補償款后應向甲方出具書面收款憑證。
四、在甲方依本協議約定支付全部款項后,甲、乙雙方因患者醫療問題引起的所有爭議即告終結 合同范本 。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張權利,且不得以本協議作為其主張權利的依據。
五、甲、乙雙方確認,本協議系雙方在見證人在場見證下充分協商的`結果。在此過程中,不存在任何欺詐、脅迫、顯失公平、重大誤解、乘人之危等情形。
六、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協議文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協議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見證人:
年月日
醫療事故賠償協議書大全5
甲方:__縣人民醫院,法定代表人:___。
乙方:___,男,漢族,_歲,__縣__鎮__村村民。
乙方_之妻_于_年_月_日因患“______、___”等病在_縣醫院外二科住院治療,并行膽囊切除術、膽腸吻合術。術后因病情變化轉至_市人民醫院普外科住院治療,因無錢支付醫藥費而自行出院,再次入住_縣醫院。由于病情危重,搶救無效于_年_月_日死亡。死者丈夫_及眾親屬以_死亡系_縣醫院“醫療事故”為由,糾集數十人,多次在縣醫院鬧事,嚴重干擾了醫院正常的醫療秩序,使醫務人員無法靜心工作。3月31日上午,_等人又到縣委上訪,要求解決賠償或者救助問題。
4月1日下午,縣委書記_召集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_,縣委常委、宣傳部長_,縣法院院長_,縣檢察院檢察長_,縣公安局局長_以及縣衛生局、縣醫院負責人,在縣信訪局接訪了劉_等人。經_書記主持的信訪聯席會議決定:鑒于劉_家庭經濟非常困難,本人年事已高,突然喪妻,兒子單身,本人生活無依托,且一家人未參加新農合,巨額醫藥費無力自付等實際情況。責成縣衛生局會同_鎮人民政府一次性為劉_解決救助問題,并要求甲、乙雙方盡快協商解決糾紛。
在甲方主張通過依法鑒定解決的情況下,經征求乙方意見,同意協商解決問題。為此,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就處理馬_因病在甲方醫院就醫與甲方發生的糾紛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免除死者在該院第一次住院時已交納醫療費用7460.40元;免除第二次拖欠的醫療費用23856.60元
甲方應于本協議生效之日將免除的上述7460.40元退還給乙方合同范本。
2、甲方協調有關部門一次性付給乙方醫療困難救助102539.6元整。待乙方將死者安葬后一次性付給乙方。
3、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須在三天之內自行將馬_尸體從太平間移走,自行安葬。若逾期不移走尸體,乙方同意甲方通過有關部門將尸體交殯儀館處理。
4、乙方確認馬_的死因系疾病本身發展變化所致,甲方在治療過程中不存在任何過錯,甲方無醫療損害責任,不構成醫療事故。甲方按本協議第1條約定免除乙方醫療費,且在協調給付乙方大病救助款后,乙方不得就此糾紛再以任何理由通過任何訴訟和非訴訟途徑,要求甲方承擔任何費用和賠償。乙方自愿放棄通過醫學鑒定、司法訴訟及其他任何 渠道 就馬_死亡事宜追究甲方醫院及當事人的一切責任。
5、甲方協調_鎮政府給予乙方劉德明及其一個兒子享受農村低保待遇,并給予指導、幫助劉_辦理農村養老 保險 、新農合手續。
6、本協議為甲、乙雙方就醫療糾紛的最終處理協議,雙方應共同遵守,不得反悔。若乙方反悔,應將其依據本協議獲得的大病救助款全部返還給甲方,并須向甲方支付被免除的全部醫療費。
7、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生效,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縣衛生局、_鎮政府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代表人:
乙方(簽字):
參與部門單位代表(簽字):
乙方親屬(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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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糾紛委托書怎么寫范文申請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單位,職業,住址,聯系電話。
被申請人:單位名稱(要寫全稱),地址,聯系電話。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姓名,職務。
申請事項
申請對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醫療事故信訪材料范文 的醫療糾紛作醫療事故技術鑒定;
事實和理由
年月日,申請人到被申請人處就診,因.(寫明事實經過及要求申請作醫療事故技術鑒定醫療事故信訪材料范文 的理由,可分兩段寫,第一段寫事實,第二段寫明理由。)
此致
縣(區)衛生局
申請人:
年月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九條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約定,由受托人處理委托人事務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二條 受托人應當按照委托人的指示處理委托事務。需要變更委托人指示的,應當經委托人同意;因情況緊急,難以和委托人取得聯系的,受托人應當妥善處理委托事務,但是事后應當將該情況及時報告委托人。
醫療糾紛起訴狀,Q1范文。請一個打過醫療官司醫療事故信訪材料范文 的律師醫療事故信訪材料范文 ,然后申請做司法鑒定(拒絕做醫療事故鑒定醫療事故信訪材料范文 ,因為醫療事故鑒定是包庇醫方醫療事故信訪材料范文 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