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勞動補償上限
離職補償金 上限限制石家莊勞動補償上限 : 用人單位按照《勞動法》第24條或第26條第2款 解除勞動合同 石家莊勞動補償上限 ,即經勞動 合同當事人 協商一致,由 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的石家莊勞動補償上限 ;或勞動者 不能勝任工作 ,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這兩種情況計發 經濟補償金 的工作年限有12個月的上限。 其它情況下計發經濟補償金的工作年限沒有限制,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勞動部辦公廳《對〈關于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計發經濟補償金有關問題的請示〉的復函》(勞辦發〔1996〕33號)中第4條明確規定石家莊勞動補償上限 :因用人單位的合并、兼并、合資、單位改變性質、法人改變名稱等原因而改變工作單位的,其改變前的工作時間可以計算為在本單位的工作時間。由于成建制調動、組織調動等原因而改變工作單位的,是否計算為在本單位的工作時間,在行業直屬企業間成建制調動或組織調動等,由行業主管部門作出規定,其石家莊勞動補償上限 他調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作出規定”。對企業改制改組中已經向職工 支付經濟補償金 的,職工被改制改組后企業重新錄用的,在解除勞動合同支付經濟補償金時,職工在改制前單位的工作年限可以不計算為改制后單位的工作年限。
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上限是多久?支付經濟補償石家莊勞動補償上限 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石家莊勞動補償上限 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二)哪些不能列入經濟補償金基數的范圍?(1)社會保險福利費用,如喪葬撫恤救濟費、生活困難補助費、計劃生育補貼等;(2)勞動保護費用,如工作服、解毒劑、清涼飲料費用等;(3)按規定未列入工資總額的各種勞動報酬及其他勞動收入,如創造發明獎、國家星火獎、自然科學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獎、中華技能大獎等,以及稿費、講課費、翻譯費等。(三)關于經濟補償金的小知識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經濟補償金應以勞動者實際月工資為基準,以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來計算;若勞動者工作不滿十二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這里的“工資”不僅包括基本工資,還應包括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具體規定為:(1)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2)勞動者實際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地區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一個月工資標準)按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3)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所以,由上可知的是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還是有上限的,支付年限不得超過十二年,而且金額上限為勞動者工資的十二倍,而且如果補償金低于三倍的,那么沒有上限的,所以勞動者需要石家莊勞動補償上限 了解相關知識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勞動法賠償金有何上限勞動法辭退賠償上限:
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石家莊勞動補償上限 ,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石家莊勞動補償上限 的,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石家莊勞動補償上限 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
《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五條規定,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勞動者非本人意愿勞動補償最高多少個月12個月為上限。
非本人意愿解除合同可以獲得賠償的石家莊勞動補償上限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石家莊勞動補償上限 ,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石家莊勞動補償上限 ,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石家莊勞動補償上限 我國的相關法律中明確規定了,用人單位不能以任何不合理的理由或者手段對員工單方面的給予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這屬于違法的行為,需要按照勞動合同中的規定來執行,如果對于賠償等事宜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員工可以向勞動局申請仲裁解決。
石家莊工傷十級賠償標準石家莊工傷十級賠償標準石家莊勞動補償上限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十級傷殘的補助金為七個月的本人工資石家莊勞動補償上限 ;勞動合同到期終止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具體的賠償金額由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規定。法律依據石家莊勞動補償上限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石家莊勞動補償上限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二)住院伙食補助費;(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九)勞動能力鑒定費。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第四十一條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
勞動法經濟補償金年限有多長一、 勞動法 經濟補償金 年限有多長 經濟補償金有上限石家莊勞動補償上限 ,一是支付年限不超過12年,二是計算經濟補償金的勞動者本人 工資 不超過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 附: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 勞動合同 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二、企業何時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二項規定:“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 解除勞動合同 )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據此,在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下,若為用人單位提出解除,用人單位則需支付經濟補償金;若為勞動者提出,則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按照現行規定,勞動者 辭職 、擅自離職、用人單位依據《勞動法》第25條辭退和 勞動合同終止 (地方有特殊規定的除外)等情況下,企業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有以下情形,公司 解除合同 是合法的,不用賠償。 1、在 試用期 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 勞動關系 ,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 勞動合同無效 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經濟補償金的支付一般都是在因為一些客觀原因導致雙方之間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的情況下,常見的就是單位破產倒閉或者需要進行裁員的時候,可以說此時是提前終止石家莊勞動補償上限 了勞動合同,自然需要根據《勞動合同法》中的規定對勞動者做出相應的經濟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