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食品安全法賠償標準
法律分析:食品安全的賠償標準為除賠償損失外最新食品安全法賠償標準 ,還需賠償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最新食品安全法賠償標準 ,為一千元。食品安全法修改后,對于食品安全的保護力度加強,特別是提高最新食品安全法賠償標準 了不安全食品的懲罰力度,讓不良商家接受到嚴厲的法律制裁,不僅僅如此商家還需要賠償消費者,食品安全法懲罰性賠償的規定、食品安全法民事賠償法律適用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四十八條 消費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損失,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損失。接到消費者賠償要求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實行首負責任制,先行賠付,不得推諉;屬于生產者責任的,經營者賠償后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于經營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后有權向經營者追償。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標簽、說明書存在不影響食品安全且不會
食品安全法賠償標準一、食品安全法最低賠償的標準
除最新食品安全法賠償標準 了消費者要求賠償損失外最新食品安全法賠償標準 ,對于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最新食品安全法賠償標準 ,消費者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懲罰性賠償,懲罰性賠償是有最低賠償金額的。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148條第2款規定“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所以,食品安全法最低賠償的金額為1000元。
二、食品安全法10倍賠償的構成要件
構成“十倍賠償”的要件至少包括以下三個要件最新食品安全法賠償標準 :一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二是“經營者明知”;三是“標簽、說明書”類問題不符合本條款關于“瑕疵”的但書規定情形。
1、首先,“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是“十倍賠償”的必要條件。
這個前提包括兩方面含義。一是在法律規定的眾多食品安全問題中,只有經檢驗判定“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問題才是“十倍賠償”的法定情形。
2、其次,是否屬于“明知”情形是判定經營者是否應當予以“十倍賠償”的必要條件。
“經營者”的概念在本法中包括食品銷售者和餐飲服務提供者。
3、最后,標簽、說明書的“瑕疵”問題是免除“十倍賠償”的但書規定,也是目前爭議最大的法律“空白區”.
簡單來說,判斷標簽、說明書的“瑕疵”是否屬于“不影響食品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情形,應當視標簽、說明書所傳遞的錯誤信息造成的食品安全問題進行判斷。
除上述三個要件以外,本條第一款中“消費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損失,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損失。”的表述一直都被忽略最新食品安全法賠償標準 了。因為有觀點認為,在這一表述中的“受到損害的”才是“十倍賠償”的最關鍵要件。如果“消費者”沒有“受到損害”,則“十倍賠償”根本不成立。而對“受到損害”的認定則是比“瑕疵”認定更為復雜的一種判斷。
三、食品安全法中規定的懲罰性賠償方式有哪些
食品安全法中規定的賠償方式有兩種,即支付價款十倍和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實踐中人們可以選擇要求生產者或者經營者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
食品投訴賠償標準一、食品問題賠償標準
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最新食品安全法賠償標準 ;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最新食品安全法賠償標準 ,為一千元。
依據《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四十八條 消費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受到損害的最新食品安全法賠償標準 ,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損失最新食品安全法賠償標準 ,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損失。接到消費者賠償要求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實行首負責任制,先行賠付,不得推諉;屬于生產者責任的,經營者賠償后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于經營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后有權向經營者追償。
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標簽、說明書存在不影響食品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瑕疵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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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食品出現問題怎么賠償
食品生產經營者收到監督抽檢不合格檢驗結論后,應當立即采取封存庫存問題食品,暫停生產、銷售和使用問題食品,召回問題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風險,排查問題發生的原因并進行整改,及時向住所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相關處理情況。
食品生產經營者不按規定及時履行前款規定義務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責令其履行。
食品生產經營者在申請復檢期間和真實性異議審核期間,不得停止上述義務的履行。
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收到監督抽檢不合格檢驗結論后,應當及時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理,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履行法定義務,并將相關情況記入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必要時,上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直接組織調查處理。
食品生產經營者違反本辦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三條的規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采取的封存庫存問題食品,暫停生產、銷售和使用問題食品,召回問題食品等措施,食品生產經營者拒絕履行或者拖延履行的,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根據情節依法單處或者并處警告、3萬元以下罰款。
三、食品安全法十倍賠償的法律適用
“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認定。在審判實務中,多數意見認為,判斷食品是否安全標準,應當以“形式審查”為原則,以“實質審查”為補充,即最新食品安全法賠償標準 :只要消費者證明食品存在違反《食品安全法》第二十條任何一項的情形,即可初步認定該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在食品安全的糾紛中,舉證責任是倒置的,也就是說,生產者和銷售者對自己的產品負有舉證責任,即證明自己的產品是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除非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能夠證明食品完全符合“無毒、無害,符合應當有的營養要求,對人體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并且能夠證明其對食品的形式瑕疵不存在故意或者重大過失。
食品安全法十倍賠償1000元一、 食品有問題最新食品安全法賠償標準 ,十倍賠償不超過1000最新食品安全法賠償標準 的怎么賠償?
食品有問題的情況下,有權要求10倍賠償,不足1000元最低賠1000元規定,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標簽、說明書存在不影響食品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瑕疵的除外。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有關食品賠償的規定
第一百二十二條 違反本法規定,未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從事食品添加劑生產活動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以及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
明知從事前款規定的違法行為,仍為其提供生產經營場所或者其最新食品安全法賠償標準 他條件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應當與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
第一百二十三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并可以沒收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十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并可以由公安機關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最新食品安全法賠償標準 :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產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或者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食品,或者經營上述食品;
(二)生產經營營養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
(三)經營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或者生產經營其制品;
(四)經營未按規定進行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或者生產經營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制品;
(五)生產經營國家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
(六)生產經營添加藥品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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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賣過期食品的賠償標準是什么法律分析:食品安全法規定售賣過期食品可以要求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最新食品安全法賠償標準 的賠償金最新食品安全法賠償標準 ;增加賠償最新食品安全法賠償標準 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對于購買到過期食品的消費者,作為銷售的商家和生產廠家,需要對消費者按照食品價格的10倍進行賠償,或者按照消費者遭受損失的3倍進行賠償,最低賠償金額為1000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四十八條 消費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損失,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損失。接到消費者賠償要求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實行首負責任制,先行賠付,不得推諉于生產者責任的,經營者賠償后有權向生產者追償于經營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后有權向經營者追償。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標簽、說明書存在不影響食品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瑕疵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