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觸電人身損害賠償糾紛
第一條 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三條所規定關于觸電人身損害賠償糾紛 的“高壓”包括1千伏(KV)及其以上電壓等級關于觸電人身損害賠償糾紛 的高壓電;1千伏(KV)以下電壓等級為非高壓電。第二條 因高壓電造成人身損害的案件關于觸電人身損害賠償糾紛 ,由電力設施產權人依照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三條的規定承擔民事責任。
但對因高壓電引起的人身損害是由多個原因造成的,按照致害人的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的原因力確定各自的責任。致害人的行為是損害后果發生的主要原因,應當承擔主要責任;致害人的行為是損害后果發生的非主要原因,則承擔相應的責任。第三條 因高壓電造成關于觸電人身損害賠償糾紛 他人人身損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電力設施產權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一)不可抗力;
(二)受害人以觸電方式自殺、自傷;
(三)受害人盜竊電能,盜竊、破壞電力設施或者因其他犯罪行為而引起觸電事故;
(四)受害人在電力設施保護區從事法律、行政法規所禁止的行為。第四條 因觸電引起的人身損害賠償范圍包括:
(一)醫療費:指醫院對因觸電造成傷害的當事人進行治療所收取的費用。醫療費根據治療醫院診斷證明、處方和醫藥費、住院費的單據確定。
醫療費還應當包括繼續治療費和其他器官功能訓練費以及適當的整容費。繼續治療費既可根據案情一次性判決,也可根據治療需要確定賠償標準。
費用的計算參照公費醫療的標準。
當事人選擇的醫院應當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應治療能力的醫院、衛生院、急救站等醫療機構。當事人應當根據受損害的狀況和治療需要就近選擇治療醫院。
(二)誤工費:有固定收入的,按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沒有固定收入或者無收入的,按事故發生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年工資標準計算。誤工時間可以按照醫療機構的證明或者法醫鑒定確定;依此無法確定的,可以根據受害人的實際損害程度和恢復狀況等確定。
(三)住院伙食補助費和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應當根據受害人住院或者在外地接受治療期間的時間,參照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受害人的傷殘情況、治療醫院的意見決定是否賠償營養費及其數額。
(四)護理費:受害人住院期間,護理人員有收入的,按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無收入的,按照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也可以參照護工市場價格計算。受害人出院以后,如果需要護理的,憑治療醫院證明,按照傷殘等級確定。殘疾用具費應一并考慮。
(五)殘疾人生活補助費:根據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或傷殘等級,按照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賠償二十年。但五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六)殘疾用具費:受害殘疾人因日常生活或輔助生產勞動需要必須配制假肢、代步車等輔助器具的,憑醫院證明按照國產普通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七)喪葬費:國家或者地方有關機關有規定的,依該規定;沒有規定的,按照辦理喪葬實際支出的合理費用計算。
(八)死亡補償費:按照當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補償二十年。對七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少計一年,但補償年限最低不少于十年。
(九)被撫養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者殘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撫養的、沒有其他生活來源的人為限,按當地居民基本生活費標準計算。被撫養人不滿十八周歲的,生活費計算到十八周歲。被撫養人無勞動能力的,生活費計算二十年,但五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撫養費少計一年,但計算生活費的年限最低不少于十年;被撫養人七十周歲以上的,撫養費只計五年。
(十)交通費:是指救治觸電受害人實際必需的合理交通費用,包括必須轉院治療所必需的交通費。
(十一)住宿費:是指受害人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也不能住在家里確需就地住宿的費用,其數額參照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準計算。
當事人的親友參加處理觸電事故所需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參照第一款的有關規定計算,但計算費用的人數不超過三人。第五條 依照前條規定計算的各種費用,凡實際發生和受害人急需的,應當一次性支付;其他費用,可以根據數額大小、受害人需求程度、當事人的履行能力等因素確定支付時間和方式。如果采用定期金賠償方式,應當確定每期的賠償額并要求責任人提供適當的擔保。
我想問一下觸電了人身損害賠償范圍是什么根據《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觸電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關于觸電人身損害賠償糾紛 的解釋》第四條規定關于觸電人身損害賠償糾紛 ,因觸電引起的人身損害賠償范圍包括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和營養費、護理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殘疾用具費、喪葬費、死亡補償費、被撫養人生活費、交通費、住宿費。
當事人的親友參加處理觸電事故所需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關于觸電人身損害賠償糾紛 ,參照第一款的有關規定計算,但計算費用的人數不超過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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觸電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關于觸電人身損害賠償糾紛 他人造成人身損害關于觸電人身損害賠償糾紛 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因觸電引起的人身損害賠償范圍包括哪些項目因觸電引起的人身損害賠償關于觸電人身損害賠償糾紛 ,受害人可以向供電公司主張的賠償項目包括關于觸電人身損害賠償糾紛 :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交通費等。
如果構成殘疾或者死亡的關于觸電人身損害賠償糾紛 ,還可以要求賠償殘疾賠償金或者死亡賠償金,和精神損害撫慰金。
《侵權責任法》:
第十六條 侵害關于觸電人身損害賠償糾紛 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第二十二條 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他人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國家對觸電身亡者有沒有什么標準賠償? 身亡者沒有責任國家對觸電身亡的標準賠償為關于觸電人身損害賠償糾紛 :按照當地平均生活費計算關于觸電人身損害賠償糾紛 ,補償二十年。對七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少計一年,但補償年限最低不少于十年。
舉個例子:如果死者年齡為65歲,城鎮戶口,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萬元,那么死亡賠償金=2萬元 X (20-5)=30萬元。
因觸電引起的人身損害賠償范圍包括
1、護理費:受害人住院期間,護理人員有收入的,按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無收入的,按照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也可以參照護工市場價格計算。受害人出院以后,如果需要護理的,憑治療醫院證明,按照傷殘等級確定。殘疾用具費應一并考慮。
2、殘疾人生活補助費:根據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或傷殘等級,按照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賠償二十年。但五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3、殘疾用具費:受害殘疾人因日常生活或輔助生產勞動需要必須配制假肢、代步車等輔助器具的,憑醫院證明按照國產普通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4、喪葬費:國家或者地方有關機關有規定的,依該規定;沒有規定的,按照辦理喪葬實際支出的合理費用計算。
5、被撫養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者殘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撫養的、沒有其關于觸電人身損害賠償糾紛 他生活來源的人為限,按當地居民基本生活費標準計算。被撫養人不滿十八周歲的,生活費計算到十八周歲。
擴展資料
工亡賠償標準
1、喪葬補助金=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2、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供養親屬撫恤金標準
配偶=工傷職工生前本人工資×40%,其他親屬=工傷職工生前本人工資×30% 。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直系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因工外出時發生事故或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標準
1、職工因工外出期間發生事故或者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從事故發生當月起3個月內照發工資。
2、從第4個月起停發工資,由工傷保險基金向其供養親屬按月支付供養親屬撫恤金。
3、生活有困難的,可以預支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
4、職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死亡的規定處理。
參考資料來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觸電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
觸電人身損害賠償怎么辦首先要分清是屬于哪一種觸電造成的人身傷害。工作期間觸電造成的傷害關于觸電人身損害賠償糾紛 ,可按工傷處理關于觸電人身損害賠償糾紛 ;個人用電造成觸電損害由個人負責。幫他人干活觸電由被幫者負責;行走時被掉落的電線電著關于觸電人身損害賠償糾紛 ,由該線路的使用者負責;依據條件來辦理,符合的就可以令其賠償;不符合條件的就不能得到賠償。索要賠償需先溝通,溝通后,再展開賠償事項,最好以協商為準。一旦協商不成,最后才能走司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