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征地補償標準
鐵路征地賠償標準具體如下高鐵征地補償標準 :
(一)永久用地補償費(含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高鐵征地補償標準 :31000元/畝,其中土地補償費12350元/畝,安置補助費18650元/畝。城市及城市規劃控制區按同區域內在建重點建設項目標準執行。
(二)鐵路回收土地綜合補償:6000元/畝(含青苗補償費、地面附著物補償費),鐵路部門應提供國有土地使用證或原始征地資料。
(三)青苗補償費:1100元/畝。
(四)砍移樹木補償費:1.砍移成片果樹補償費為6000-18000元/畝。2.砍移園地、林地、苗圃之外高鐵征地補償標準 的其他土地上的零星樹木,按2000元/畝綜合價補償。
(五)建構筑物及其他附著拆遷補償費:1.房屋(含窯洞)拆遷按以下綜合價補償:磚混房450-600元/平方米,磚木房350-450元/平方米,土木房250-350元/平方米。另按每戶每月500元標準付6個月搬遷及過渡費,在規定期限內拆遷完畢的按5000元/戶的標準進行獎勵。2.其他建、構筑物及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由省國土資源廳會同有關各方根據建、構筑物結構、質量、年限等實際情況,參照相關標準協商確定。3.因鐵路建設需要遷改的電力、通信、廣播電視線路、管道、礦井、道路及水利設施,由產權單位拆除或遷移,建設單位按遷改工料費予以補償。4.對違章建筑和到期的臨時建筑不予補償,無條件拆除。對鐵路放線埋樁后搶建的房屋、設施和搶栽樹木、搶種作物一律不予補償。
(六)鐵路施工臨時用地補償標準:1.取棄土、棄碴償還用地(該項目建設工期內)綜合單價為:13500元/畝(含土地補償費、青苗補償費、地面附著物補償、土地復墾費等)。2.鐵路施工臨時用地年補償標準:水澆地1500元/畝,旱地1200元/畝,涉及青苗、樹木及其他附著物補償的,按永久用地有關標準執行。
鐵路施工臨時用地期限原則上為兩年,臨時用地應盡量利用荒地和劣地,不得占用基本農田。臨時用地單位應在當地國土資源部門辦理臨時用地手續,簽訂臨時用地協議并按5000元/畝標準交納復墾保證金。臨時用地復墾由用地單位按土地復墾方案落實費用并組織實施,經驗收合格的退還復墾保證金;沒有條件復墾或復墾不符合要求的,根據土地破壞程度按規定標準交納土地復墾費,由當地縣(市、區)國土資源部門組織復墾。
(七)耕地開墾費:由省國土資源廳統一收取,統籌安排,落實耕地占補平衡。具體標準為:水澆地10元/平方米、旱地8元/平方米。占用基本農田的,按10元/平方米標準收取。
(八)林地有關補償標準:鐵路建設征收林地補償標準為:5000元/畝(含林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和5%林地管理費)。征收退耕還林地補償標準按永久征收耕地的90%補償(含林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林木補償費和5%林地管理費)。砍移林地林木補償(含5%林木管理費)為:喬木林、苗木4000元/畝,疏林、灌木林2600元/畝,未成林1600元/畝。鐵路施工臨時占用林地(含退耕還林地)、草地年補償標準為400元/畝。(九)征地涉及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問題的,按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十)特殊路段用地及建構筑物拆遷補償標準及其相關問題由省國土資源廳有關各方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四條國家建設使用國有荒山、荒地以及其他單位使用的國有土地的,按照國家建設征用土地的程序和批準權限經批準后劃撥。使用國有荒山、荒地的,無償劃撥。使用其他單位使用的國有土地,原使用單位受到損失的,建設單位應當給予適當補償;原使用單位需要搬遷的,建設單位應當負責搬遷。
高鐵征地補償的標準有哪些?鐵路占地同樣屬于國家建設征收農民集體土地高鐵征地補償標準 ,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規定高鐵征地補償標準 ,涉及的補償費用一共有4項,分別是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補償費和青苗補償費。1、土地補償費:按照《土地管理法》規定,土地補償費為被征收土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6-10倍,該費用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但是,按照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國發[2004]28號)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采取切實措施,使被征地農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的要求,高鐵征地補償標準 我國某些省份規定如果農民土地被征用后再沒有土地可以耕種,那么應當將土地補償費中的部分支付給失地農民。具體到你所在省份是否有類似規定,你應當向當地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查詢。2、安置補助費:安置補助費為被征收土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4-6倍。此款的支付要根據被征地農民的選擇來確定,如果被征地農民選擇貨幣安置,即要錢不要地,那么此款應全額支付給被征地農民;如果被征地農民選擇調地安置,即村集體經濟組織從本村機動地中劃出土地給被征地農民耕種,那么此款應當由全村村民共同分配。當然,安置補助費4-6倍這個倍數不是不可變更的,按照《土地管理法》第47條第6款的規定,上述費用尚不足以使被征地農民維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使安置補助費和土地補償費的總和達到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更是從保障民生出發,規定“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達到法定上限,尚不足以使被征地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當地人民政府可以用國有土地有償使用收入予以補貼。”3、地上附著物補償費:地上附著物補償則主要指被征地農民所有的房屋、林木、固化的生產設施、水井以及其他附著于地表的各種附屬設施,其補償款一般按照評估價格來計算,直接支付給所有權人。至于評估,應由征地機關指定中立的具有評估資質的評估機構來進行,當事人對評估結果有異議的,可以申請重新評估。4、青苗補償費:青苗補償費指被征收土地上一季作物的產值,該款直接支付給具體的承包人。當然,這筆費用是否發生,要看征地當時該地塊上是否有青苗存在,如果已經停耕,沒有種植任何作物,則不存在這筆費用。高鐵征地與生活中的其他征地一樣肯定會進行一定的補償,所以對于具體的問題,自己可以依據有關的補償標準進行索賠,但是在實際的操作中,有些人對于利益的維護方式出現高鐵征地補償標準 了問題,過于極端,只會導致自己的問題無法得到有效的解決與緩解。按照《土地管理法》第47條第6款的規定,費用尚不足以使被征地農民維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使安置補助費和土地補償費的總和達到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
高鐵征地補償標準視具體情況而定。高鐵征地補償標準:征收土地的高鐵征地補償標準 ,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高鐵征地補償標準 ,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
國家高鐵征地補償標準是怎么樣的?高鐵對于我們來說是特別重要高鐵征地補償標準 的,也是最重要高鐵征地補償標準 的交通用道,國家在修高鐵的時候也是會征用農民的土地,那么國家高鐵 征地補償標準 是怎么樣的?一般是根據前三年的平均年產值6-10倍作為補賠償。 國家高鐵征地補償標準是怎么樣的? 國對征收農村土地的補償標準并沒有統一規定。是根據《土地管理法》的規定,由當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結合當地的實際情況制定。但是補償內容大致相同,分為三項高鐵征地補償標準 :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 1.土地補償費高鐵征地補償標準 :按照《土地管理法》規定,土地補償費為該被征收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6-10倍,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 2.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地數量除以 征地 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 3.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綜合上面所說的,征地的補償是要根據當地的生活水平、消費水平來進行補償,田地的面積大小,還有田地上的農作物,因此,國家給出的 賠償標準 都是不一樣,如果征地的補償達到到原先的生活水平,那么大家是可以要求增加賠償的,所以,各地的 征地補償 都是有差異的,一般都是以當地的政策為最后的決定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