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六個月被家暴
孕期被家暴可以離婚。女方懷孕期間遭受家庭暴力想離婚的妊娠六個月被家暴 ,可以到被告住所地(戶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在戶籍所在地以外的地區居住達一年以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妊娠六個月被家暴 ,法院一般會準予雙方離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妊娠六個月被家暴 ;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我在懷孕期間遭受到家暴該怎么辦妻子在懷孕期間遭受到家暴妊娠六個月被家暴 ,依據法律規定,妻子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法律規定,太夫對妻子實施家庭暴力,屬于夫妻感情破裂妊娠六個月被家暴 的依據。只要家暴受害者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在家暴事實清楚的情況下,即使丈夫以愿意改正為由,不同意離婚,人民法院也會準予離婚的。
下面是法律規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
第十三條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有關單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訴、反映或者求助后,應當給予幫助、處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單位、個人發現正在發生的家庭暴力行為,有權及時勸阻。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妊娠六個月被家暴 :[1]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妊娠六個月被家暴 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第三十四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我懷孕六個月了,遭受家暴,無奈離開家。現在沒錢,沒房,沒收入。他懷孕六個月的妻子妊娠六個月被家暴 ,遭受丈夫家暴妊娠六個月被家暴 ,導致妻子無奈離開家的。丈夫仍有撫養妻子的義務的。
如果丈夫不履行撫養妻子的義務,妻子可以通過向人民法院起訴,讓丈夫撫養妻子,以維護妻子的合法權益。
如果妻子因家暴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妻子還可以同時向人民法院提起請求損害賠償。
下面是有關法律規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
第十三條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有關單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訴、反映或者求助后,應當給予幫助、處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單位、個人發現正在發生的家庭暴力行為,有權及時勸阻。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二十條 夫妻有互相扶養的義務。
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需要扶養的一方,有要求對方付給扶養費的權利。
第三十四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妊娠六個月被家暴 :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