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撞到機動車道的電瓶車
【法律分析】開車撞到機動車道的電瓶車 :電瓶車在機動車道被撞開車撞到機動車道的電瓶車 ,電瓶車方承擔百分之九十責任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開車撞到機動車道的電瓶車 ,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警認為電動車涉及兩種違法行為,一是違法走機動車道,再就是闖紅燈。具體責任劃分需要由交警根據現場情況分析。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七條 駕駛非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應當遵守有關交通安全的規定。非機動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在沒有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應當靠車行道的右側行駛。
機動車在正常行駛,撞到了一個在機動車道上行駛的電動車,請問是誰的責任?電動車不準在機動車道上行駛,所以事發地點在機動車道上,這是電動機開車撞到機動車道的電瓶車 的責任。但即使是電動車不準在機動車道上行駛,也沒說機動車就可以撞它。機動車去撞開車撞到機動車道的電瓶車 了別開車撞到機動車道的電瓶車 的車或人,就是機動車的責任。
機動車在正常行駛,撞到了一個在機動車道上行駛的電動車,請問是誰的責任。機動車負主要責任開車撞到機動車道的電瓶車 ,電動車行駛在機動車道上被撞應該負有次要責任開車撞到機動車道的電瓶車 ,具體責任劃分還要看交警出示的交通事故認定書。
交通事故發生的地點應當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規定的“道路”范圍內。
根據第119條的相關規定,交通事故中界定的“道路”具體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范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輛通行的地方,例如廣場、公共停車場等具有一定公眾通行的場所。
除此之外的地方發生的車輛事故,不能稱之為交通事故,但交警部門接到當事人的報案后,應當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7條規定,對該事故作出事故認定。
并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事故雙方的賠償標準也可參照交通事故相關法律法規及解釋規定的標準進行賠償。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
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
擴展資料:
按照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的行駛途中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
構成交通事故應當具備下列要素:
(1)必須是車輛造成的。車輛包括機動車和非機動車,沒有車輛就不能構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與行人在行進中發生碰撞的就不構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發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范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于公眾通行的場所;
(3)在運動中發生。是指車輛在行駛或停放過程中發生的事件,若車輛處于完全停止狀態,行人主動去碰撞車輛或乘車人上下車的過程中發生的擠、摔、傷亡的事故,則不屬于交通事故;
(4)有事態發生。是指有碰撞、碾壓、刮擦、翻車、墜車、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種現象發生;
(5)造成事態的原因是人為的。
是指發生事態是由于事故當事者(肇事者)的過錯或者意外行為所致。
如果是由于人無法抗拒的各種自然災害造成,均不屬于交通事故;
(6)必須有損害后果的發生。損害后果僅指直接的損害后果,且是物質損失,包括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
(7)當事人心理狀態是過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若當事人心理狀態處于故意,則不屬于交通事故。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交通事故
騎電動車在機動車道被撞怎么理電動車屬于非機動車開車撞到機動車道的電瓶車 ,不能在機動車道行駛開車撞到機動車道的電瓶車 ,否則發生事故,電動車要承擔全責或者主要責任。如果沒有非機動車道開車撞到機動車道的電瓶車 的,電動車在機動車道開車撞到機動車道的電瓶車 的右側靠邊行駛。
交通事故責任的劃分,主要是看事故雙方在道路行駛中有哪些違法行為,只要有違法行為的都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非機動車交通事故開車撞到機動車道的電瓶車 :
非機動車交通事故指自行車、三輪車、 人力車、畜力車、殘疾人專用車等非機動車的 駕駛人員、行人、乘坐人員以及其他在各種道 路上進行與交通有關活動的人員,因違反道路 交通安全法和其他各類交通法規、規章的行為、過失而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
非機動車交通事故中形成的人體損傷為非機動車交通事故損傷,常見的主要是自行車和三輪車,部分地區也有馬車。與機動車相比,非機動車的車速慢,重量小,其沖撞力也相應較小,造成的損傷相應較輕。
但若受傷者為老年人則后果更為嚴重,易造成嚴重損傷如顱骨骨折、顱內出血和肢體骨折,甚至可因顱腦損傷致死,也可因損傷致其長期臥床治療而使原患疾病加重,或身體抵抗力下降合并肺部感染引起死亡。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非機動車交通事故
電瓶車在機動車道被撞,責任如何劃分?電瓶車在機動車道被撞開車撞到機動車道的電瓶車 ,電瓶車方承擔百分之九十責任開車撞到機動車道的電瓶車 ;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警認為電動車涉及兩種違法行為,一是違法走機動車道,再就是闖紅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開車撞到機動車道的電瓶車 :
第四章第五十七條:
駕駛非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應當遵守有關交通安全的規定。非機動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在沒有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應當靠車行道的右側行駛。
第五章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擴展資料:
交通法規,全稱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是為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護人身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安全及其他合法權益,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制定的法規。
由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于2003年10月28日修訂通過,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參考資料:交通法規_百度百科
機動車在機動車道撞上電動車,同向行駛的,誰責任駕駛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開車撞到機動車道的電瓶車 的開車撞到機動車道的電瓶車 ,交警會根據事故發生情況和駕駛雙方違章情況劃分交通事故責任開車撞到機動車道的電瓶車 的開車撞到機動車道的電瓶車 ,交通事故責任劃分為開車撞到機動車道的電瓶車 ,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1,主要責任,因駕駛人違章發生交通事故或重大交通事故使人死亡或者受傷的應負全部責任,駕駛證吊銷二年
2,同等責任是駕駛人雙方都出現違章發生交通事故的雙方應屬于同等責任,駕駛證扣12分或者不扣分
3,次要責任人是對方違章發生交通事故是對方受傷或死亡的應負次要責任,駕駛證扣12分或者不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