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第三批工傷鑒定上報時間
報送時間為2022年2月14日至2月18日。
縣(市、區)參保單位及有關人員:按照屬地原則濟寧第三批工傷鑒定上報時間 ,將申請材料交至所在縣(市、區)經辦機構。各縣(市、區)經辦機構受理申請材料并掃描上傳至省勞動能力鑒定系統后,紙質材料請于2022年2月22日前統一報送至市社保中心勞動能力鑒定科。報送地點在濟寧市人社綜合服務大廳C區17號窗口。地址在太白湖新區京杭路30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綜合服務中心。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向設區濟寧第三批工傷鑒定上報時間 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申請鑒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申請。
工傷事故發生后多久能上報工傷事故上報時間:應在事故發生當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上報。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17條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濟寧第三批工傷鑒定上報時間 ,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濟寧第三批工傷鑒定上報時間 ,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濟寧第三批工傷鑒定上報時間 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工傷上報時間規定有哪些工傷自事故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上報較穩妥。發生工傷事故后,如果在單位繳納了社保濟寧第三批工傷鑒定上報時間 的可以在30天內申請工傷保險,如果單位沒有申請那么就可以在一年內申請工傷認定。勞動者在工作途中因操作不當造成的,單位和個人對工傷認定不同的,可以選擇行政復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濟寧第三批工傷鑒定上報時間 :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二)住院伙食補助費(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第三十九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第四十一條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
發生工傷事故多長時間上報員工發生工傷事故濟寧第三批工傷鑒定上報時間 ,單位應當在三十日內上報濟寧第三批工傷鑒定上報時間 ,并提交工傷認定申請表、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等申報資料。如果單位逾期不申報工傷的,則員工一方可以在一年內上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濟寧第三批工傷鑒定上報時間 :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濟寧第三批工傷鑒定上報時間 ;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濟寧第三批工傷鑒定上報時間 ;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