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出院了后期復查費誰出
在職期間,職工因工傷或者工傷復發發生工傷出院了后期復查費誰出 的醫療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工傷出院了后期復查費誰出 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如果單位未為職工辦理工傷保險,因其過錯給職工造成了經濟損失,全部治療費用依法由用人單位承擔。
法律分析
工傷保險基金是社會保險基金中工傷出院了后期復查費誰出 的一種,是指為了保障參保職工的工傷保險待遇,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用人單位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工傷保險基金的利息和依法應納入工傷保險基金的其他資金構成的專項資金。根據相關規定,因工傷發生的九項費用,應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勞動能力鑒定費是指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在進行勞動能力初次鑒定、再次鑒定、復查鑒定活動中產生的費用,對工傷職工的傷殘程度進行勞動能力鑒定,能夠準確評定工傷職工的勞動能力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有利于保障傷殘職工的合法權益。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又稱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對這些工傷職工,用人單位應當與其保留勞動關系。也就是說除非這些職工到達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或者死亡外,用人單位不得與這些職工終止勞動關系。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工傷出院了后期復查費誰出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工傷出院了后期復查費誰出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工傷出院后門診復查的費用怎么報?復查費用屬于醫療費范疇工傷出院了后期復查費誰出 ,如保險不報也應由單位負責工傷出院了后期復查費誰出 ,如果雙方都不報,就需要勞動仲裁。如果夠不上傷殘也可以鑒定停工留薪期。
工傷醫療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在醫療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所以工傷醫療期的時間并非由公司說了算,而應當由指定治療工傷的醫院或醫療機構提出意見。
擴展資料:
注意事項:
參保人員在本市發生的工傷必須到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因情況危急而在非定點醫療機構急診就醫的,必須在工傷發生3天內由單位、參保人員或家屬將情況報告社保經辦機構核查。
參保人員發生工傷后因病情需轉往市外住院治療的,必須由定點醫療機構出具轉院證明,由患者、家屬或單位提出申請,報市社保經辦機構批準。因病情危急來不及辦理手續的,須在轉院就醫后7天內補辦。不按規定辦理轉院審批手續的,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工傷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
員工工傷出院后生活費誰出工傷治療期間工傷出院了后期復查費誰出 的生活費工傷出院了后期復查費誰出 ,由工傷保險基金提供住院伙食補助。工傷治療期間,護理費由用人單位承擔工傷出院了后期復查費誰出 ;傷殘鑒定后,仍然需要護理工傷出院了后期復查費誰出 的,經鑒定委員會確認后,由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 如果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為員工繳納工傷保險,員工受工傷后,所有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費用均由用人單位承擔,也即所有的賠償責任轉嫁到了用人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二)住院伙食補助費;(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九)勞動能力鑒定費。《工傷保險條例》 第六十二條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并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滯納金后,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支付新發生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