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不支持誤工費
不符合以下可以賠償誤工費情況法院不支持誤工費 的,人民法院就不會支持其誤工請求。具體如下:
1、誤工費計算方式按患者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于醫療事故發生的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
2、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法院不支持誤工費 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七條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車禍誤工費的賠償標準的法律依據,法院不支持誤工費的情形; 車禍誤工費法院不支持誤工費 的賠償標準的法律依據是法院不支持誤工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院不支持誤工費 ,該文獻中的第七條規定指出,誤工費需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來確定。其中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因受傷致殘持續誤工的,其誤工時間可以計算到判定殘疾之日的前一天。
法院不支持誤工費的情形
1、誤工日期的認定法院不支持誤工費 :誤工日期是由受害人住院的天數和出院的后治療機構出具的修養天數證明兩部分組成,其誤工日期從醫療事故發生之日起開始計算,即使是法定節假日也不扣減。如果在治療結束,醫院證明可以出院的情況下,受害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出院或無相關證明擅自休養的,不予計算誤工費。在《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書》出具后就不再計算誤工費用。
2、如果受害人是未成年人等本身就沒有勞動收入的情況下,要求賠償誤工費,是不支持的。
3、離退休人員的誤工費計算,對于這一方面,并沒有相關的國家法律明確規定,不過,有些地方法院的“工作指導意見”中就有相關的規定內容。就比如山東省的《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中就規定,受害人是另謀職業的離退休人員,如果是法律、政策明確認可的,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予以賠償法院不支持誤工費 ;法律、政策未明確認可,也未明令禁止的,參照原在崗工資標準予以賠償,但新的收入低于在崗工資的,按照新的收入予以賠償;違反法律、政策規定而減少的收入,不予賠償。
關于法院不支持誤工費的問題?受害人 遭受人身損害 法院不支持誤工費 ,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法院不支持誤工費 ,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 伙食補助費 、必要的營養費, 賠償義務人 應當予以賠償。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