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原拆原建的政策是什么
關于農村拆遷房屋原拆原建的政策是什么 的相關政策法規及辦法
農村房屋拆遷規則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主要依據為《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和《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各地方政府都出出臺房屋原拆原建的政策是什么 了本地區具體實施意見、細則、辦法等農村房屋拆遷實際上是征收集體土地后將房屋等地上附著物一并征收,其房屋原拆原建的政策是什么 的補償方式主要也是貨幣補償和產權調換,但是補償標準上農村集體土地上拆遷并不參考周邊房屋市場價格,而是參照房屋重置價格,一般來講很多地方對重置價格都有相應房屋原拆原建的政策是什么 的規定,很少參照評估價格,即使評估也是評估房屋重置價格,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補償標準相對來講是比較低的。
農村房屋拆遷
農村房屋拆遷管理條例
(一)申請拆遷的單位委托的拆遷單位、拆遷評估機構和實施房屋拆除單位的相關資質(或資格)證明及委托合同;
(二)拆遷范圍內被拆遷房屋及其附屬物的自然狀況和權屬狀況摸底調查明細表,以及補償安置費用概算;
(三)拆遷補償安置資金、安置房屋的落實情況及相關證明;
(四)對低于國家強制性標準規定的住宅設計最低套型面積的被拆遷房屋的補償安置方案;
(五)計劃實施動遷的時間、步驟、措施;
(六)文明拆遷、安全拆除責任書及安全保障措施,拆遷現場防治揚塵污染及垃圾清運方案;
(七)與被拆遷房屋所在地街道辦處、派出所協調配合方案;
(八)其房屋原拆原建的政策是什么 他特殊情況的處理預案及措施。
農村房屋拆遷和城市房屋拆遷有哪些不同之處?
農村房屋拆遷與城市房屋拆遷的不同之處主要有:
1、法律依據不同。農村房屋拆遷一般依據《土地管理法》及配套法規執行;城市房屋拆遷一般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等法規進行。
2、補償標準不同。農村房屋拆遷一般只補償成本重置價,標準較低;城市房屋拆遷一般按市場評估價補償。
3、拆遷程序不同。農村房屋拆遷一般是由市縣國土資源部門進行;城市房屋拆遷一般是由政府委托的拆遷公司等進行。
農村房屋拆遷補償標準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建制撤銷的,以及建制雖然不撤銷,但不具備易地建房條件的,被拆遷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與貨幣補償金額問等價值的產權房屋調換。它的具體計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同區域新建多層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的土地使用權基價+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積;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建制不撤銷的,具備易地建房條件的,被拆遷人可以在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中心村或居民點范圍內申請宅基地新建住房,并獲得相應的貨幣補償,計算公式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十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積;被拆遷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費用。
農村舊房拆建翻新政策一、農村舊房改造政策范圍是什么房屋原拆原建的政策是什么 :
農村危房經鑒定屬整體危險(d級)房屋原拆原建的政策是什么 的應拆除重建,屬局部危險(c級)的應修繕加固。各鄉鎮(區)要因地制宜,積極探索符合本地實際的危房改造方式。重建房屋原則上以農戶自建為主,農戶自建房屋確有困難并有統建意愿的,地方政府要發揮組織、協調作用,幫助農戶選擇有資質的建筑企業統一施工。
二、農村舊房改造政策基本要求有哪些:
1、改造方式
(1)、農村危房經鑒定屬整體危險(d級)的應拆除重建,屬局部危險(c級)的應修繕加固。各鄉鎮(區)要因地制宜,積極探索符合本地實際的危房改造方式。重建房屋原則上以農戶自建為主,農戶自建房屋確有困難并有統建意愿的,地方政府要發揮組織、協調作用,幫助農戶選擇有資質的建筑企業統一施工。
(2)、在住戶自愿的前提下,經鄉鎮村協調,由不屬于危改對象的建房戶把自己原有的安全住房(經鑒定)有償置換給危改戶居住,騰房戶可享受到新村統建新房的扶持政策,置換雙方實現雙贏,間接地讓危改戶享受危改政策。
(3)、堅持以分散改造為主,在同等條件下危房較集中的村莊可優先安排任務。
2、改造要求
在滿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嚴格控制農村貧困人口住房面積和總造價,絕對禁止因改造而出現致貧現象發生,新建住房面積要嚴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內。鄉鎮政府要積極引導,防止出現群眾盲目攀比、超標準建房的問題。改造后住房須建筑面積適當、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結構安全和基本功能齊全。原則上改造后住房建筑面積要達到人均13平方米以上;戶均建筑面積應控制在60平方米以內,可根據家庭人數適當調整,但3人以上家庭(含3人)的人均建筑面積不得超過18平方米。各鄉鎮(區)要組織技術力量編制可分步建設的農房設計方案并出臺配套措施,指導農戶先建40到60平方米的基本安全房,同時又便于農民富裕后擴建。農房設計要符合農民生產生活習慣,體現民族和地方建筑風格,注重保持田園風光與傳統風貌。
3、質量標準
以消除房屋安全隱患為前提,充分考慮抗震設防要求,有條件的可推廣使用節能建筑,鄉鎮(區)管理人員應在施工過程和竣工驗收過程中嚴把質量標準關,確保改造后的房屋“安全、實用、經濟”。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規定: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拆遷的政策法律分析房屋原拆原建的政策是什么 :拆建單位依照規定標準向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種補償金。一般有:(1)房屋補償費(房屋重置費)房屋原拆原建的政策是什么 ,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的損失房屋原拆原建的政策是什么 ,以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劃檔房屋原拆原建的政策是什么 ,按平方米單價計算。(2)周轉補償費房屋原拆原建的政策是什么 ,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住戶臨時居住房或自找臨時住處的不便,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房屋住戶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3)獎勵性補償費,用于鼓勵被拆遷房屋住戶積極協助房屋拆遷或主動放棄一些權利如自愿遷往郊區或不要求拆遷單位安置住房,房屋拆遷補償費的各項標準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加以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征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