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住院理賠項目
一、 交通事故 人傷賠償車禍住院理賠項目 的項目有哪些? 交通事故賠償項目 ,主要包括 醫療費 、誤工費、 護理費 、交通費、住宿費、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營養費、鑒定費、 殘疾賠償金 、殘疾輔助器具費、 喪葬費 、被 扶養 人生活費、 死亡賠償金 、 精神損害 撫慰金。受害人因傷致殘或死亡車禍住院理賠項目 的,賠償權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但提起刑事附帶民事的,不能要求精神損害撫慰金。 二、醫療費車禍住院理賠項目 : (一)概念車禍住院理賠項目 :醫療費是指為車禍住院理賠項目 了使直接遭受人身傷害的人恢復健康、進行醫療診治的過程中所花費的必要費用。 (二)法律依據:《人損問題解釋》第19條 (三)標準:醫療費=診療費 醫藥費 住院費 三、誤工費 (一)概念:誤工費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傷害,致使無法進行正常工作或進行正常經營活動而喪失的 工資 收入或者經營收入,是一種積極的財產減損,表現為財產的應增加而未增加。 (二)法律依據:《人損問題解釋》第20條 (三)標準: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 賠償金 額=受害人工資(元/天)×誤工時間(天) 2、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根據其能否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區分處理 (1)能證明的:誤工費賠償金額=受害人最近三年平均收入(元/天)×誤工時間(天) (2) 不能證明的,誤工費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誤工費賠償金額=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職工的平均工資(元/天)×誤工時間(天) 3、在確定誤工時間時,一般以醫院建休為準,如果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則誤工時間可以定至定殘日的前一天。 造成交通事故后,當事人如果受到人身傷害,需要進行賠償的項目非常多,應當按照醫療機構出具的相關證明文件和當事人的身體恢復情況來進行界定。需要注意的是,在處理交通事故人傷賠償時,應當嚴格遵守相關法律規定,以實事求是的態度和對當事人負責的原則處理。
車禍理賠項目1、醫療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刑事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車禍住院理賠項目 的解釋》第十三條規定車禍住院理賠項目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車禍住院理賠項目 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要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2、誤工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規定車禍住院理賠項目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起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3、護理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一條規定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動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為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受害人定殘后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并結合配置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4、交通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二條規定:“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就診、轉診、購費、購輔助殘具、參加喪葬)
5、住宿費
外地就醫、配置殘疾輔助器具、傷殘、死亡親屬參加交通事故處理、辦理喪葬事宜等費用住宿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住宿標準住宿天數(40元/天)
6、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三條規定,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根據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的,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極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住院伙食補助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費標準住院天數(40元每天):廣西2011年標準為40元每人每天
7、營養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四條規定,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車禍住院理賠項目 ;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刑事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三條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要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第二十條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起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第二十一條 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動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為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受害人定殘后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并結合配置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交通事故保險理賠包括哪些項目交通事故保險理賠包括項目車禍住院理賠項目 :造成人身損害車禍住院理賠項目 的車禍住院理賠項目 ,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車禍住院理賠項目 ,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但數額不會超過保險賠償限額。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