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被高壓電打死是誰的責任
工地出工人被高壓電打死是誰的責任 了安全事故由誰來承擔
施工單位或施工者。
工人施工時觸電死亡誰擔責:根據我國相關規定,施工企業即廠方,需要對建筑安全生產承擔責任,如果廠方對用電管理存在過錯,需要對工人工人被高壓電打死是誰的責任 的死亡要承擔一定責任。
責任劃分主要看以下幾點:
1、簽訂的協議中對責任的劃分是否有約定,有約定則依約定;
2、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雇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因此,對受害人來說,您和廠方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3、連帶責任人根據各自責任大小確定相應的賠償數額;難以確定責任大小的,平均承擔賠償責任。支付超出自己賠償數額的連帶責任人,有權向其他連帶責任人追償,并根據責任大小確定應承擔的賠償份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條 【共同侵權】二人以上共同實施侵權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 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傭關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雇主承擔賠償責任。雇主承擔賠償責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雇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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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的鑒定流程
1、鑒定的申請和決定
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當事人和代辦代理人有權向公安機關提出鑒定和重新鑒定的申請。但條件前提一是鑒定申請的理由要公道;二是鑒定項目有助于弄清事實的真相;三是鑒定項目切實可行,能夠實現。
事故調查所需的鑒定由公安機關決定;事故調解所需的鑒定,當事人可以自行選擇已在省級公安機關存案的鑒定部分鑒定。
2、委托鑒定
委托鑒定,應根據被鑒定題目的性質和難度,選擇相應的鑒定機構;事故調查所需的鑒定,一般指派或委托公安機關的鑒定職員、鑒定機構進行;公安機關無法完成的,也可委托公安機關制定的社會有資格的鑒定機構進行,此類鑒定不能由當事人自行選擇。對當事人的精神病醫學鑒定、對當事人的傷殘評定、對有爭議的財產損失評估,應當委托具備資格的檢修、鑒定、評估機構進行,該機構可以是公安機關的鑒定機構,也可以是社會的鑒定機構,但均必需具備資格。
3、鑒定時限
根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序劃定》第39條劃定,公安機關交通治理部分檢修、鑒定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5日內指派或委托技術鑒定機構進行檢修、鑒定。鑒定機構應當在20日內完成鑒定,對于因技術原因無法在20日內完成的,經設區的市公安機關交通治理部分批準可以延長10日。遇特殊情況仍不能完成的,須報請省級公安機關交通治理部分批準。
4、重新檢修、鑒定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劃定》第44條劃定,公安機關交通治理部分應當在接到檢修、鑒定結果后二日內將檢修、鑒定結論復印件交當事人。當事人對公安機關交通治理部分的檢修、鑒定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檢修、鑒定結論復印件后三日內提出重新檢修、鑒定的申請。經縣級公安機關交通治理部分負責人批準后,應當另行指派或者委托專業技術職員、有資格的鑒定機構進行重新檢修、鑒定。重新檢修、鑒定可以由原鑒定機構進行,但應另行選擇與原鑒定人平等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鑒定人進行鑒定。按照《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劃定》第75條的劃定,重新鑒定,假如鑒定結論有改變的,鑒定用度由公安機關承擔;假如鑒定結論沒有改變,鑒定用度由重新鑒定申請人承擔。
當事人對自行委托的檢修、鑒定、評估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檢修、鑒定、評估結論后三日內另行委托檢修、鑒定、評估,并告知公安機關交通治理部分,公安機關交通治理部分予以存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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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壓電把人打死了,對方怎樣賠償?由于高壓電波人電死工人被高壓電打死是誰的責任 了工人被高壓電打死是誰的責任 ,對方肯定會進行賠償的。首先要查明什么原因造成的。如果是故意的,那么就構成刑事犯罪的,如果是工傷事故就按照工傷進行賠償。
高壓電把人打死了,對方怎樣賠償【1】不知道因為什么原因高壓電把人打死。
【2】如果當事人的原因觸碰電業局高壓電網死亡工人被高壓電打死是誰的責任 ,電業局無責。
可以給被電死的適當的經濟補償。
【3】如果是高壓電網漏火花了工人被高壓電打死是誰的責任 ,電業局管理不力工人被高壓電打死是誰的責任 ,當事人觸碰了電網,
電業局應該按照《侵權責任法》第16條加以賠償。包括給被電打死的人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4】發生過的案件,先架設了高壓電網,當事人不考慮國家有關規定,
在電網下不夠距離蓋了房子,之后發生了觸電身亡的事件,電力公司無責。
最后法院判決電業公司給被電死的人適當補償。也就一萬元左右。
我舅舅家蓋房子,將工程包給個包工頭,結果有個工人不小心弄電線時被高壓電電死了,請問我舅舅有沒有責任啊這個問題比較廣工人被高壓電打死是誰的責任 !
首先工人被高壓電打死是誰的責任 ,供電所對于在高壓附件建房子工人被高壓電打死是誰的責任 的會簽訂一份危險通知書,不知道你家簽了沒工人被高壓電打死是誰的責任 ?
2:被電死工人被高壓電打死是誰的責任 的屬于包工方,自己一定也注意到這邊有高壓電,自己應該負有一定責任。
3:這個屬于你舅舅家房子,你舅舅也有一點責任.
4:如果你舅舅不想負這個責任,就去供電所鬧就行了!
謝謝!
工人在工地觸高壓電身亡,電力部門有多大責任看是工地責任還是電力部門責任?
高壓電工人被高壓電打死是誰的責任 的電線、變壓器都是事先安裝好在運行工人被高壓電打死是誰的責任 ,施工方進入工地操作導致工人觸電身亡,基本和電力部門沒有關系。
農村把房子承包給別人做土,做工的人被高壓電打死,這個責任誰負。供電局有責任嗎?第一工人被高壓電打死是誰的責任 ,誰有過錯誰來承擔。
第二工人被高壓電打死是誰的責任 ,工人可以向雇主要求承擔責任,如果發包人未盡到安全生產提醒義務以及發包給沒有資質工人被高壓電打死是誰的責任 的承包方,也應負有相應賠償責任。
第三,供電局是否有責任,要看事故與其是否具有法律上的因果關系,如果有過錯也應承擔一相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