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得國家賠償的案例
1、兩者發生獲得國家賠償的案例 的基礎不同。國家賠償由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違法行為引起,以違法為前提;國家補償由國家的合法行為引起,不以違法為前提。
2、兩者性質不同。國家補償的根本屬性在于國家對特定受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獲得國家賠償的案例 他組織損失的填補,旨在求得因公共利益而遭受特別損失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供補救,以體現其與普通公眾間的利益平衡,并不意味著任何對國家的非難。這可以說是兩者最主要的區別。
3、時間要求不同。國家賠償責任的前提條件是損害的實際發生,即先有損害,后有賠償;而國家補償即可以在損害發生之前進行,也可以在損害發生之后進行。
4、兩者承擔責任的方式不同。國家賠償責任以金錢賠償為原則,以恢復原狀,返還財產等方式為輔;國家補償責任多為支付一定數額的金錢。
5、工作人員的責任不同。國家賠償制度中有追償制度。在國家賠償獲得國家賠償的案例 了受害人的損失以后要向有故意或重大過失的作出違法行為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追償,但是國家補償制度中沒有追償制度。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
第一條 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享有依法取得國家賠償的權利,促進國家機關依法行使職權,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有本法規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情形,造成損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國家賠償的權利。
本法規定的賠償義務機關,應當依照本法及時履行賠償義務。
張玉環最終獲得496萬國家賠償,天降橫幅真的是“福”嗎?我覺得也算是一種“福氣”吧獲得國家賠償的案例 ,因為事情已經發生現在的結果就是最好的結果獲得國家賠償的案例 了。因為我們沒有辦法獲得國家賠償的案例 ,回到過去讓事情重來一遍,就要接受現實,在之后的日子里,獲得國家賠償的案例 他也應該可以過幸福的生活。
張玉環含冤坐牢,雖然最后被放了出來,但是浪費了自己了1多年的時間,自己進去的時候還是20多歲的小伙子,出來之后就成了50多歲的中年人。加上社會發展的非常快,他連智能手機都沒有接觸過,別說使用了。已經完全和這個社會脫軌。雖然他獲得了496萬的國家賠償金,但是對于他而言,喪失的青春可能是更加重要的。因為在他入獄的這段時間自己的父親去世,他們能夠在身邊;自己的妻子,因為生病被迫嫁給別人,他也無能為力;自己的孩子在別人的唾罵中長大,他也沒有辦法。他真的是錯過了很多東西,所以雖然給了,他496萬的國家賠償金,但是這些喪失的東西是無法用金錢來購買的。
但是事情已經發生了,我們也無能為力,也不能改變什么,國家賠償了496萬也是最好的,我們要拿著這些錢好好的生活,不要再浪費往后的人生,也希望這個事件可以找到最終的犯罪人,讓兩個死去的孩子可以安心的離去。也讓村里面的居民可以對他可以有正確的態度,可以還給他一個遲來的道歉。我國還有很多起,這樣類似的案例,也希望我們國家可以更加嚴格法律,將這種事情的發生率降到最低,以免清白的人,遭受到侮辱。
陳玉環已經拿到了496萬的國家賠償金,對于現在的他來說,這就是—“福”。這一筆錢的金額還是非常大的,可以讓他的孩子們有更好的生活,也可以帶他的母親去治病,減輕了的自己的負擔。
國家賠償法的案例分析(1)依據國家賠償法第十五條第二項規定獲得國家賠償的案例 ,對沒有犯罪事實的人錯誤逮捕的,受害人有取得國家賠償的權利。李某被錯誤逮捕并羈押長達9個月之久,完全符合國家賠償的條件,西城區人民檢察院作為賠償義務機關應該承擔賠償責任。依據修訂后的《國家賠償法》“賠償請求人應先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請求,義務機關應當在兩個月內作出決定,如果沒有按照法定期限作出賠償決定或者請求人對作出的賠償決定有異議,可以向其上一級機關申請復議,如果對復議結果不服還可以向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提出賠償申請”。如果西城區人民檢察院拒絕賠償,李某可以請求損害賠償復議程序,對復議結果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提出賠償申請,請求做出刑事賠償決定和非刑事司法賠償決定。
(2)西城區工商局,有先行處理程序和行政賠償訴訟程序。
國家賠償法確定的賠償范圍,涉及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幾乎所有的執法行為,尤其是對吊銷營業執照等處罰,更應注重證據、法律程序和法律依據,慎重對待和處理。本案中的李某是否構成犯罪與其所在企業是否應被吊銷執照并無必然的聯系。西城區工商行政管理局錯誤的吊銷其執照理應進行賠償,是賠償義務機關。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行政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賠償請求人李某單獨提起行政賠償訴訟,須以賠償義務機關先行處理為前提。賠償請求人李某如對賠償義務機關確定的賠償數額有異議或者賠償義務機關逾期不予賠償,賠償請求人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賠償訴訟;
(3)根據我國國家賠償法第9條第二款規定獲得國家賠償的案例 :“賠償請求人要求賠償應先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也可以在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時一并提出。”本案賠償請求人單獨提出行政賠償請求應首先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只有在賠償義務機關不予賠償或對賠償數額有爭議時才能進入復議程序和訴訟程序。在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時可以一并提起數項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