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補償金一般人稅率是多少
個人因與用人 單位解除勞動關系 而取得房屋補償金一般人稅率是多少 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房屋補償金一般人稅率是多少 的 經濟補償金 、生活補助費和其房屋補償金一般人稅率是多少 他補助費用)房屋補償金一般人稅率是多少 ,其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稅(例如珠海為60264元)房屋補償金一般人稅率是多少 ,經濟補償金適用 稅率計算公式 為:應繳納的 個人所得稅 稅款額={[(一次性補償收入-60264元- 住房公積金 -醫療保險費- 基本養老保險 費-失業保險費)/本人工作年限數(小于或等于12)-月費用扣除標準(2000元)]*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本人工作年限數。
拆遷補償款要交什么稅?政府拆遷取得房屋補償金一般人稅率是多少 的補償款不用繳納增值稅。
根據《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土地所有者出讓土地使用權和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房屋補償金一般人稅率是多少 ,免增增值稅。但國稅總局沒有明確建筑物拆除是否繳稅。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一條規定房屋補償金一般人稅率是多少 ,在境內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房屋補償金一般人稅率是多少 ,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房屋補償金一般人稅率是多少 ,為增值稅的納稅人。取得拆遷補償款并不屬于以上增值稅暫行條例中規定的征收范圍。因此,我們認為取得建筑物拆遷補償款也應屬于增值稅免稅項目。律師咨詢
補償金稅收繳納標準經濟補償金扣稅標準: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經濟補償金繳稅標準是怎么確定的
根據《關于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征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1]157號)文件規定房屋補償金一般人稅率是多少 ,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退職費、安置費等所得要按照以下方法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1.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房屋補償金一般人稅率是多少 他補助費用)房屋補償金一般人稅率是多少 ,其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房屋補償金一般人稅率是多少 ,免征個人所得稅;超過的部分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178號)的有關規定,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即可視為一次取得數月的工資、薪金收入,允許在一定期限內進行平均。具體平均辦法:以個人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除以個人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數,以其商數作為個人的月工資、薪金收入,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數按實際工作年限數計算,超過12年的按12年計算;
2.個人領取一次性補償收入時按照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的比例實際繳納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費、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可以在計征其一次性補償收入的個人所得稅時予以扣除;
3.企業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宣告破產,企業職工從該破產企業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費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
4.個人在解除勞動合同后又再次任職、受雇的,對個人已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不再與再次任職、受雇的工資、薪金所得合并計算補繳個人所得稅。
擴展資料:
賠償金需要繳個稅。國家規定房屋補償金一般人稅率是多少 了對勞動者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金和賠償金征收個人所得稅的最低標準,只有超過該標準的數額在按照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的實際年限進行平均后,才向勞動者征收個人所得稅。具體標準如下:
1、以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為標準,低于該數額的,勞動者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高于該數額的,勞動者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2、勞動者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金等收入高于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的,用高出的數額除以勞動者在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勞動者在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超過12年的,按照12年計算),所得數額視為勞動者個人的月工資或薪金收入,對該數額超過2000元的部分征收個人所得稅。
法律依據: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第二條第一款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規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換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以下簡稱月度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也可以選擇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經濟補償金個稅稅率是多少法律分析: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房屋補償金一般人稅率是多少 的個稅計算公式:一、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房屋補償金一般人稅率是多少 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征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規定:(一)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房屋補償金一般人稅率是多少 他補助費用)房屋補償金一般人稅率是多少 ,其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超過的部分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178號)的有關法規,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二)個人領取一次性補償收入時按照國家和地方政府法規的比例實際繳納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費、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可以在計征其一次性補償收入的個人所得稅時予以扣除。二、解除勞動合同的一次性補償金的計算步驟和方法。在計算稅款時,可以扣除以下兩項:1、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的數額。2、解除勞動合同的上一個月個人負擔的社保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條 為房屋補償金一般人稅率是多少 了加強稅收征收管理,規范稅收征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征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經濟補償金的稅率經濟補償金稅率適用《個人所得稅法》7級累進稅率房屋補償金一般人稅率是多少 ,需根據實際情況計算出來。
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178號)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征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1]157號)這兩個文件進行計算:
(1)個人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金可以在一定期限內進行平均房屋補償金一般人稅率是多少 ,以降低“月應納稅所得額”;
(2)具體期限為“個人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數”;
(3)工作年限超過12個月的,依照12個月計算;
(4)“月應納所得額”還應扣除個人應繳的“四金”部分;
(5)經上述平均計算之后得出“月應納所得額”,再依照《個人所得稅法》計算應繳稅款;
(6)經濟補償金等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
(7)企業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宣告破產,企業職工從該破產企業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費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
同時,根據2008年1月1日實施的《勞動合同法》之85、87等條款之規定,現除經濟補償金外還出現了“賠償金”之概念。從目前司法實踐來看,賠償金也可依照上述規定計繳稅款。
公式為:
應代為扣繳的個人所得稅={[(經濟補償金總收入-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的3倍-實際繳存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本單位的工作年限-個人所得稅扣除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本單位的工作年限
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月份數為本人工作年限數。個人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數按實際工作年限數計算,超過12年的按12計算。
房屋拆遷補償費需要繳納哪些稅?具體需要交哪些稅看情況而定,具體如下:
一、營業稅
被拆遷單位和個人因拆遷取得房屋補償金一般人稅率是多少 的房屋(或土地)拆遷補償費及其他補助費或補償安置的房屋,除下列兩種情況外,均應征收營業稅。
被拆遷單位和個人取得政府財政部門支付的房屋(或土地)拆遷補償費及其他補助費,暫免征收營業稅。
被拆遷個人因自用普通住房拆遷,所取得的補償費或拆遷過程中發生的房屋等面積產權調換,暫免征收營業稅。
由于目前尚無搬遷補償費營業稅稅務處理的統一政策,可建議企業在遇到此類業務時多與主管稅務機關及其專管員溝通,并根據溝通結果確定如何進行稅務處理。
二、土地增值稅
根據《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第8條規定,因國家建設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產免征土地增值稅。《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11條進一步規定:此處所稱的因國家建設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產,是指因城市實施規劃、國家建設的需要而被政府批準征用的房產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權。根據《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11條規定,符合上述免稅規定的單位和個人,須向房地產所在地稅務機關提出免稅申請,經稅務機關審核后,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稅。由上述規定可知,企業從政府收到的搬遷補償款項,在絕大多數情況下是免征土地增值稅的,但是此類情況下的免征應以原房地產所在地稅務機關的批文為準。在實際工作中,我們需要關注是否已獲得稅務機關的免稅批文。如果尚未收到批文,則應視同房地產出售或轉讓,計提應交土地增值稅。
三、企業所得稅
1.搬遷補償款結余的所得稅處理截至目前,內資企業所得稅法中對搬遷補償款的稅務處理未作專門規定。在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方面,規范搬遷補償費稅務處理的最主要文件是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取得搬遷補償費收入稅務處理問題的批復》。
(1)企業取得搬遷補償費收入,凡搬遷后重新購置或建造與搬遷前相同或類似性質和用途的固定資產(以下稱重置固定資產)的,應將上述搬遷補償費收入加各類拆遷固定資產的變賣收入減除各類拆遷固定資產的折余價值和處置費用后的余額,沖減企業重置固定資產的原價。
(2)企業取得搬遷補償費收入,凡搬遷后不再重置與搬遷前相同或類似性質和用途的固定資產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細則》第44條的規定,應將上述搬遷補償費收入加各類拆遷固定資產的變賣收入減除各類拆遷固定資產的折余價值及處置費用后的余額,計入企業當期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實務中內資企業收到搬遷補償費的稅務處理在很多情況下也是參照國稅函[2003]115號文件執行的。有不少地方的稅務機關參照該文件的精神,對本地區內資企業搬遷補償費的稅務處理作出房屋補償金一般人稅率是多少 了規定。
2.搬遷過程中發生損失的所得稅處理
(1)對內資企業而言,當搬遷補償款不足以彌補企業因搬遷而發生的費用和損失時,依據國家稅務總局第13號令《企業財產損失所得稅前扣除管理辦法》的規定,可以在經過稅務機關審批后作為財產損失稅前扣除。內資企業如遇到此類情形,應當以稅務機關的批文作為確定是否需對該損失進行所得稅納稅調整的依據。
(2)對外商投資企業而言,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取消及下放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以及外籍個人若干稅務行政審批項目的后續管理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4]80號)第十條的規定,外商投資企業財產損失的稅前扣除自2004年7月1日起從審批制改為備案制。企業發生財產損失的,在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年度所得稅申報表時,應就其財產損失的類型、程度、數量、價格、損失理由、扣除期限等作出書面說明,同時附送企業內部有關部門的財產損失鑒定證明資料等,若涉及由企業外部造成財產損失的,還應附送企業外部有關部門、機構鑒定的財產損失證明資料。主管稅務機關檢查企業所得稅納稅情況時,應就企業財產損失進行重點檢查。對企業列支的財產損失,凡沒有提供上述情況說明資料的,又沒有辦法實際取證,可以進行納稅調整。因此,外商投資企業因搬遷補償款不足以彌補企業因搬遷而發生的費用和損失而導致的財產損失能否稅前扣除,更多地是取決于職業判斷。
3、企業搬遷涉及所得稅稅務處理與財務處理的差異從上述規定看,收到搬遷補償費的財務處理與稅務處理差異較大。主要體現在:
①財務上對于核銷相關費用和損失后的搬遷補償費結余數規定計入資本公積,也就是不影響被搬遷企業的損益,但稅務上規定此類結余數應當沖減重置固定資產的原價,也就是通過減少可稅前列支的折舊的形式計入以后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中。因此,在重置了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的情況下,就會在以后年度內形成應稅暫時性差異。為穩健起見,對于采用納稅影響會計法核算所得稅的企業而言,應當在將搬遷補償款結余轉入資本公積時,按照結余金額乘以適用稅率預留出遞延稅款貸項(而不是將結余款全額計入資本公積),在以后年度根據會計和稅法上對于折舊計提的差異逐年轉銷該貸項。
②財務上未對搬遷后不再重置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時結余款的處理作出明確的規定,但根據稅法規定,此類情形應視同常規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處置進行稅務處理。
③財務上可從搬遷補償費中列支的費用和損失包括可搬遷的機器設備的拆卸、運輸、重新安裝、調試等費用,但稅務上并未明確此類費用可作為財產損失予以稅前扣除。
④財務上規定用于安置職工的費用可以直接核銷搬遷補償款,我們理解這里所說的安置費主要包括“買斷工齡”的一次性補償金。根據國家稅務總局文件規定,一次性補償金原則上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但該文件同時規定:各種補償性支出數額較大,一次性攤銷對當年企業所得稅收入影響較大的,可以在以后年度均勻攤銷。具體攤銷年限由省級稅務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因此,在企業搬遷過程中如涉及部分職工“買斷工齡”或支付其他補償的,還應關注稅務機關是否允許將買斷工齡款一次性稅前扣除。如果稅務機關要求分年扣除的,則在采用納稅影響會計法的情況下會出現可扣除暫時性差異(也就是遞延稅款借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