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鑒定九級傷殘鑒定標準
法律分析司法鑒定九級傷殘鑒定標準 :九級傷殘鑒定標準又可被稱為“工傷九級勞動能力鑒定標準”司法鑒定九級傷殘鑒定標準 ,即為凡傷殘達到以下情況之一司法鑒定九級傷殘鑒定標準 的司法鑒定九級傷殘鑒定標準 ,均可被認定為九級傷殘,并可以享受九級傷殘賠償標準。 九級傷殘鑒定標準為: 1、輕度癲癇; 2、中毒性周圍神經病輕度感覺障礙; 3、腦挫裂傷無功能障礙; 4、開顱手術之后,無功能障礙者; 5、顱內異物無功能障礙; 6、頸部外傷導致頸總、頸內動脈狹窄,支架置入或者血管搭橋手術之后無功能障礙; 7、符合中度毀容標準之二項或者輕度毀容司法鑒定九級傷殘鑒定標準 的; 8、發際邊緣瘢痕性禿發或者其他部位禿發,需戴假發的; 9、頸部瘢痕畸形,但不影響活動; 10、全身瘢痕占體表面積大于等于5%的等等。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9級傷殘鑒定標準九級傷殘鑒定標準又名工傷九級勞動能力鑒定標準,即凡傷殘達到如下情形之一司法鑒定九級傷殘鑒定標準 的,均應認定為九級傷殘,享受九級傷殘賠償標準。
1、癲癇輕度;
2、中毒性周圍神經病輕度感覺障礙;
3、腦挫裂傷無功能障礙;
4、開顱手術后無功能障礙者;
5、顱內異物無功能障礙;
6、頸部外傷致頸總、頸內動脈狹窄,支架置入或血管搭橋手術后無功能障礙;
7、符合中度毀容標準之二項或輕度毀容者。
法律依據
《司法鑒定程序通則》十八條 司法鑒定機構受理鑒定委托后,應當指定本機構具有該鑒定事項執業資格司法鑒定九級傷殘鑒定標準 的司法鑒定人進行鑒定。
委托人有特殊要求的,經雙方協商一致,也可以從本機構中選擇符合條件的司法鑒定人進行鑒定。委托人不得要求或者暗示司法鑒定機構、司法鑒定人按其意圖或者特定目的提供鑒定意見。
《司法鑒定程序通則》三十六條 司法鑒定機構和司法鑒定人應當按照統一規定的文本格式制作司法鑒定意見書。
九級傷殘鑒定標準依據GB/T 16180-2006《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分級》
九級工傷與職業病鑒定標準
癲癇輕度;中毒性周圍神經病輕度感覺障礙;腦挫裂傷無功能障礙;開顱手術后無功能障礙者;顱內異物無功能障礙;頸部外傷致頸總、頸內動脈狹窄,支架置入或血管搭橋手術后無功能障礙;符合中度毀容標準之二項或輕度毀容者;發際邊緣瘢痕性禿發或其司法鑒定九級傷殘鑒定標準 他部位禿發,需戴假發者;頸部瘢痕畸形,不影響活動;全身瘢痕占體表面積≥5%;面部有≥8 cm2 或三處以上≥1cm2 的瘢痕;兩個以上橫突骨折后遺腰痛;三個節段脊柱內固定術;脊椎壓縮前緣高度<1/2者;椎間盤切除術后無功能障礙;一拇指末節部分1/2缺失;一手食指2~3節缺失;一拇指指間關節功能喪失;一足拇趾末節缺失;除拇趾外其司法鑒定九級傷殘鑒定標準 他二趾缺失或瘢痕畸形,功能不全;跖骨或跗骨骨折影響足弓者;患肢外傷后一年仍持續存在下肢中度以上凹陷性水腫者;骨折內固定術后,無功能障礙者;外傷后膝關節半月板切除、髕骨切除、膝關節交叉韌帶修補術后無功能障礙;第Ⅴ對腦神經眼支麻痹;眶壁骨折致眼球內陷、兩眼球突出度相差>2 mm或錯位變形影響外觀者;一眼矯正視力≤0.3,另眼矯正視力>0. 6 ;雙眼矯正視力等于0.5;淚器損傷,手術無法改進溢淚者;雙耳聽力損失≥31 dB或一耳損失≥71 dB;發聲及言語不暢;鉻鼻病有醫療依賴;牙槽骨損傷長度>4 cm,牙脫落4個及以上;上、下頜骨骨折,經牽引、固定治療后無功能障礙者;肺修補術;肺內異物滯留或異物摘除術;膈肌修補術;限局性膿胸行胸膜剝脫術;食管修補術;胃修補術后;十二指腸修補術;小腸修補術;結腸修補術;肝修補術;膽囊切除;開腹探查術;脾修補術;胰修補術;腎修補術;膀胱修補術;子宮修補術;一側卵巢部分切除;陰道修補或成形術;乳腺成形術。
九級傷殘最新鑒定標準及賠償九級傷殘賠償標準是會結合受害方司法鑒定九級傷殘鑒定標準 的實際情況來確定司法鑒定九級傷殘鑒定標準 ;對于九級傷殘是由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二十。
(一)醫療費醫療費包括當事人為治療傷疾而支付的掛號費、檢查費、治療費、手術費、醫藥費、住院費、康復費、整容費和后續治療等費用。
(二)誤工費誤工費根據當事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三)護理費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四)交通費根據當事人和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以及參與死亡事故處理的死者親屬(不得超過三人)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
(五)住宿費當事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從外地到本市處理交通事故,實際發生的住宿費。
(六)住院伙食補助費參照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七)營養費營養費是指當事人為輔助治療或使身體盡快康復而購買日常飲食以外的營養品所支出的費用。營養費根據當事人傷殘程度參照醫院意見及營養費支出憑證確定。
(八)殘疾賠償金殘疾賠償金根據當事人傷殘等級,按照當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九)殘疾輔助器具費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