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家屬精神損失費
解答交通事故死者家屬有精神損失費的說法死者家屬精神損失費 ,事實上,精神損失費一般都包括在死亡賠償金里面死者家屬精神損失費 了。此外精神損失費的數額由這些因素確定死者家屬精神損失費 :1、侵權人的過錯程度;2、侵權的手段;3、造成的后果;4、侵權人的經濟狀況;5、當地的生活水平。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條侵害自然人人身權益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義的特定物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死者家屬精神損失費 :(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二)侵權行為的目的、方式、場合等具體情節;(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六)受理訴訟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精神損失費的賠償標準是什么呢?精神損失費賠償 標準 《精神賠償解釋》規定了三種不同 精神損害撫慰金 賠償死者家屬精神損失費 ; (1)對于造成死亡的,應當賠償 死亡賠償金 死者家屬精神損失費 ; (2)對于造成殘疾的,應當賠償 殘疾賠償金 ; (3)對于侵害人身,沒有造成死亡殘疾后果的,應當賠償 精神撫慰金 。 自然人的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人格尊嚴權、人身自由權等人格權利遭受非法侵害時,可以依法請求賠償精神損害.嚴重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賠償數額分為5萬元、4萬元、3萬元、2萬元和1萬元五個等級;一般性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賠償數額分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個等級。 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數額確定應當考慮以下幾個因素: (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 (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六)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實際操作中,目前還沒有一個明確的標準供參考,因為各個地區,當事人的經濟狀況及相關的地方性條例的規定不一致。因此目前為止關于數額的確定只能依據以上的幾點因素法官主觀裁量確定。 精神損害嚴重的標準 (1)死亡; (2)重傷或者殘疾; (3)精神疾病或者嚴重精神障礙; (4)婚姻家庭關系破裂或者引致家庭成員嚴重傷害; (5)因喪失人身自由而失去重要的(就業等)機會,以及對其生產經營造成嚴重影響或者重大虧損等,產生重大精神損害; (6)其他重大精神損害。 受損害人完全沒有犯罪行為或者犯罪事實并非受損害人所為的,可以認為是精神損害后果嚴重。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索賠情況 1、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以人格權利遭受侵害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當事人在侵權訴訟中沒有提出賠償精神損害的訴訟請求,訴訟終結后又基于同一侵權事實另行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自然人因侵權行為致死,或者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者遺體遭受侵害,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列其配偶、父母和子女為原告;沒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可以由其他近親屬提起訴訟,列其他近親屬為原告。
死者親屬可否提出精神損害賠償死者親屬可提出精神損害賠償。根據法律規定死者家屬精神損失費 ,自然人死亡后,其近親屬因死者人格權或者人身權益受到侵害,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死者家屬精神損失費 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條
侵害自然人人身權益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義的特定物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交通事故第三者死亡時,家屬的精神損失弗保險公司是否賠償一般在出險后死者家屬精神損失費 ,交交強險的保險限額只有12萬元左右死者家屬精神損失費 ,而且這12萬余元還有1萬元的醫藥費和2千元的財產損失限額,因此傷殘或者死亡賠償金、精神撫慰金、誤工費等的賠償限額就只有11萬元。而很多保險公司的保險是不把精神損失費放在賠償范圍內的。
特別是商業第三者責任保險是不賠償精神損失費的,如果這部分的精神損失費在交強險中未予賠償的話,那么將導致受害人的精神損失費在交強險中賠不上,到商業險中不能賠的情況。
不過在出交通事故發生后,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l條、第7條規定,在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受到損害,這種損害對受害人及其近親屬造成了事實上的精神痛苦。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傷亡,但這種創傷并不止于身體的傷痛,尤其死亡給受害人家屬帶來的精神上的痛苦是難以彌補的。所以在交通事故的索賠中,一旦提出精神損害賠償,是需要給予一定金額的經濟補償作為精神損失賠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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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分割死亡賠償金?1、死亡賠償是死者死后死者家屬精神損失費 ,死者家屬獲得的賠償,不是死者生前死者本人獲得,因此不屬于遺產,但實踐中一般參照遺產的處理原則處理。
2、死亡賠償的分配根據賠償項目的不同分配也不同死者家屬精神損失費 :其中喪葬費、交通費、住宿費等實際支出歸實際支付人,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失費原則上由死者的第一順序繼承人(配偶、父母、子女)平均分配,如果協商不成,可以起訴,由法院根據實際情況處理,一般生活困難,與死者生前共同居住、照顧較多的可以酌情多分。
3、被撫養人生活費歸需要扶養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