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賠償糾紛調解
工傷糾紛找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可以馬上調解。具體流程如下工傷賠償糾紛調解 :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工傷賠償糾紛調解 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相關證據復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工傷賠償糾紛調解 ;
2、提交材料后,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后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
3、然后開庭審理,之后對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下達裁決書;
4、對于裁決書不服,勞動者可以起訴到法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工傷賠償糾紛調解 他勞動爭議。
如何解決工傷賠償糾紛工傷事故賠償糾紛屬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工傷賠償糾紛調解 的糾紛,可以通過與用人單位協商、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方法解決爭議工傷賠償糾紛調解 ;屬于工傷職工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糾紛,可以通過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方法解決糾紛。
【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工傷糾紛案件的解決方法有哪些工傷糾紛工傷賠償糾紛調解 的三種解決方式包括:一、行政爭議處理:不服工傷賠償糾紛調解 的可依法申請行政復議工傷賠償糾紛調解 ,或依法提起行政訴訟。二、勞動爭議處理:可以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或者依法提起民事訴訟工傷賠償糾紛調解 ,或者協商解決。三、鑒定爭議處理:工傷職工及其近親屬或者用人單位對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勞鑒結論不服的,可以申請復查。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七十七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凋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十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到下列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一)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二)依法設立的基層人民調解組織;(三)在鄉鎮、街道設立的具有勞動爭議調解職能的組織。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由職工代表和企業代表組成。職工代表由工會成員擔任或者由全體職工推舉產生,企業代表由企業負責人指定。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主任由工會成員或者雙方推舉的人員擔任。
工傷賠償糾紛是否能和解工傷賠償糾紛能和解工傷賠償糾紛調解 ,工傷可以雙方私下簽訂和解協議,此協議視為民事合同,雙方有履行協議約定工傷賠償糾紛調解 的義務。若雙方經勞動仲裁委會調解簽訂調解協議,這時工傷賠償糾紛調解 的協議具有法律效力,若一方不履行則可直接申請書法院強制執行。法律依據工傷賠償糾紛調解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七十九條 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