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水半年后又要求賠償
首先應拍照保留證據。確定漏水責任人漏水半年后又要求賠償 ,確定責任人后漏水半年后又要求賠償 ,可以要求物業、開發商或鄰居賠償。拿著證據找責任人進行協商,可以要求對方恢復原狀,也可以要求對方進行維修費的賠償。協商不成,漏水半年后又要求賠償 我們還可以通過訴訟來解決。
房屋漏水已賠償了,五個月后又要賠償應該怎么應對?交給法律解決。漏水已經賠償漏水半年后又要求賠償 ,已經解決且對方也接受漏水半年后又要求賠償 了漏水半年后又要求賠償 ,再要求賠償漏水半年后又要求賠償 ,屬于無賴行為,所以可以交給法律解決。
房子剛住了兩年漏了,物業維修過了,還可以主張賠償嗎?你是小區房子的業主漏水半年后又要求賠償 ,房子剛住了兩年漏水半年后又要求賠償 ,就出現漏水的情況漏水半年后又要求賠償 ,物業已經維修過了,如果造成你的財產損失的話,可以要求主張賠償。
漏水淹了,造成財產損失,是這樣賠償。
發現漏水后,應該怎么處理?
1、首先應當保護現場,并進行證據固定。例如拍照、錄像錄音等證據收集。
2、進行協商,可先找小區物業或社區,讓他們給出意見,或讓他們去找樓上的鄰居,進行協商修補。
3、若協商不成,請有評估資質的企業,如價格認證中心等,到現場進行評估。等待有關手續完備后,再向法院起訴為妥。
對于漏水造成的損失,又該如何索賠?
1、找樓上業主漏水半年后又要求賠償 :如果樓上業主確因裝修或鋪設水管造成樓下住戶“受水”,樓上住戶應及時查找漏水原因并進行維修,還應當就其不當行為給樓下住戶造成的損害承擔賠償責任。
《物權法》第九十二條規定:“不動產權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鋪設管線等利用相鄰不動產的,應當盡量避免對相鄰的不動產權利人造成損害;造成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p>
2、找開發商:房子還在保修期內,又確信不是人為破壞時,不管是受損業主還是樓上鄰居業主,都應及時讓開發商進行修補處理。當開發商按業主要求,派人來修補后,仍未解決漏水問題或維修不到位,反復兩次后,業主可以自行找人進行維修,費用由開發商來出。當開發商不予理會時,受損業主可以到當地質監部門進行投訴,或將開發商起訴至法院。
樓上造成漏水情況卻不肯賠償,咋辦?
如果漏水原因確為樓上造成,而鄰居不配合或不及時修補,受損業主可根據《民法通則》第八十三條之規定將爭議提交法院處理。如果鄰居不理會法院的判決,受損方可以先自己請施工隊進行修補,所花費的費用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再通過法院要求樓上鄰居進行賠償。
《民法通則》第八十三條規定,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采光等方面的相鄰關系。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
樓上住戶裝修導致漏水,物業要負責嗎?
漏水半年后又要求賠償 我國《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三條規定,業主需要裝飾裝修房屋的,應當事先告知物業服務企業。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房屋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告知業主。
物業公司發現在裝修過程中有違反有關規定的行為時,應當通知行為人立即停止并改正;行為人拒不停止或改正的,應當及時報請相關行政部門依法處理。如果業主遇到了此類問題,應首先向物業公司反映,物業公司如果沒有盡到上述義務,就應該為受到損失的業主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但如果物業公司已經盡到義務,則不承擔責任。
出租房漏水殃及鄰居,房屋所有人需要承擔責任嗎?
《民法通則》第八十三條明確了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采光等方面的相鄰關系。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也就是說,如果案件系相鄰關系糾紛,業主雖然并非侵權人,但作為不動產的所有人,對于因其房屋漏水對鄰居造成的損失仍應承擔賠償責任,業主在承擔賠償責任后亦可向租戶追償。對于鄰居因為漏水而造成的損失,可以雙方酌情商定。
《物權法》第八十五條規定,法律、法規對處理相鄰關系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辦理;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可以按照當地習慣。同時,《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币簿褪钦f,不動產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之間,任何一方為了合理行使其所有權或使用權,享有要求其他相鄰方提供便利或是接受一定限制的權利。
樓上漏水已經賠償了。兩年后樓下又要樓上賠償,應不應該第二次賠償?當時要有賠償協議書漏水半年后又要求賠償 的漏水半年后又要求賠償 ,如果不是繼續漏水現象是不用再賠償的漏水半年后又要求賠償 ,要是當時啥也沒寫漏水半年后又要求賠償 ,損失面積大賠償的錢少漏水半年后又要求賠償 ,適當在給一點補償。然后去社區居委會打個證實。
我樓上衛生間漏水半年不修,經過協商,我出一半錢給樓上,修好后,可是他換馬桶了 馬桶有舊裂縫,他要我出這種事情啊,找誰評理都沒用,遇上漏水半年后又要求賠償 了是自已倒霉。
不過樓上樓下的,街坊鄰里的,萬事商量著來,鬧翻了對你沒一點好處,畢竟他在樓上,受害的是你啊漏水半年后又要求賠償 !
漏水半年后又要求賠償 我的建議是,重修衛生間那么多錢都出了,馬桶也不是太貴,商量著來吧,讓他也出一部份,動之以情,曉之以理我想他也是會出的,畢竟是幫他置家檔?。?/p>
另外:很多人不知道,在你樓上裝修的時候,一定要求他做防水處理,而且要把沉箱放滿水,試水24個小時后,檢查無滲漏后才能架空,回填鋪磚!現在的衛生間沉箱都有二次排漏功能!
因漏水造成的損失該如何賠償漏水造成損失漏水半年后又要求賠償 的漏水半年后又要求賠償 ,應該由責任方負責賠償。具體有以下費用:1、修復漏水所需要的修理費用。2、因漏水而造成的其它財產的損失。對于財產損失金額漏水半年后又要求賠償 ,可以由雙方協商確定漏水半年后又要求賠償 ,如果協商不成的,也可以通過委托第三方評估機構進行估價的方式來確定。
法律分析
漏水賠償處理原則是: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應以雙方協商為主,依照法律規定。在查明漏水原因之后,再進行責任劃分,事故原因并不能直接確定責任承擔主體。1、首先應查明此管道的管理職責歸誰。2、其次應查明漏水的原因,區分當事人的過錯,從而確定責任主體。(1)如果是人為原因造成的,行為人對損害結果的發生或擴大有故意或過錯的,構成侵權,應承擔侵權責任。(2)開發商的責任:在保修期內,如果不是人為的原因造成的漏水,開發商要承擔全部責任。(3)物業的責任:漏水肯定不是物業造成的,但如果物業在這里面有疏于管理的情況,或是出現漏水半年后又要求賠償 了問題后沒有及時處理,導致損失擴大或出現了更嚴重的問題,那么物業要承擔責任。(4)公平責任:對于已過保修期的房屋,各方當事人無過錯(或無證據證明其過錯),如因防水層自然老化,此時維修費用按民通第一百三十二條之規定,根據實現情況,由當事人分擔,一般為一人一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二百九十條 不動產權利人應當為相鄰權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對自然流水的利用,應當在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之間合理分配。對自然流水的排放,應當尊重自然流向。
第二百九十六條 不動產權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鋪設管線等利用相鄰不動產的,應當盡量避免對相鄰的不動產權利人造成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