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士換錯藥會被辭退么
我們醫院去年曾有一例,跟你這情況一樣。傳聞醫院賠護士換錯藥會被辭退么 了5萬。其實追究下去,不止護士,負責藥品管理的有責任,護士長有責任,護理部有責任,業務院長也有責任,層層下去,就看病人較真不較真護士換錯藥會被辭退么 了。一般來說,護士應該扣分,記醫療差錯,但未出事故,應寫報告檢討。其他更嚴重的,護士就擔不起責任了。這次沒事算你走運了,以后更要謹慎啊!醫療行業,當初我進校的時候,老師就對我們說:“你們已經一只腳踏進監獄里面了。”現在想想,真沒有說錯啊!我知道有一個醫生,因為醫療差錯,已經進監獄了!你百度一下 哈爾濱 過期藥 這段2010年的新聞吧。
護士給病人輸錯液體被上報到護理部,護士會被開除嗎?那要看造成什么樣護士換錯藥會被辭退么 的后果。如果及時發現護士換錯藥會被辭退么 ,沒有影響到患者護士換錯藥會被辭退么 ,且得到了患者護士換錯藥會被辭退么 的諒解,一般也就個口頭批評,頂多寫個檢查。
但如果危害到患者了,且爭執比較大。醫院肯定得拿犯錯的護士開刀。有的患者糾纏不清如果把醫院再給告了,別說護理部,就是院長也得受處分。這時候開除一個護士,那是分分鐘啊。
護理事故差錯醫院只辭退護士不辭退藥房發錯藥的是否正確問題分析:你好護士換錯藥會被辭退么 ,護士發錯藥物,而而未出現不良反應,那肯定構成醫療差錯.但不一定屬于醫療事故.
指導意見:需要有三個要求:第一,醫務人員有過失;第二,給患者造成護士換錯藥會被辭退么 了傷害;第三,造成的傷害與過失之間有直接關系.這樣才能構成醫療事故.如果只是加錯了藥,但這種錯誤沒有對患者造成額外的傷害,那就不能算是醫療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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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錯藥致患兒死亡倆護士被辭退:為何避免“醫禍”不能只靠德行?有媒體報道護士換錯藥會被辭退么 ,9月8日護士換錯藥會被辭退么 ,這名“5歲小孩”因“病毒性腦炎”住進宜興市人民醫院。當班護士按醫囑給他們注射甘露醇時,誤滴甲硝唑,孩子當晚搶救無效死亡。經初步調查,確認值班護士違反操作規范,已作出辭退兩名值班護士的決定,相關人員將依法處理。目前,醫院與患兒家屬已就善后事宜達成一致。
至于事情,事情已經解決了,好像輿論應該停止了。然而,關于“兩名護士輸藥死亡”事件的終結仍存在很大爭議。然而,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對“被解雇”的誤解。因為,在很多人的理解中,只是“辭退”而不是“懲罰”(看來犯錯的成本很低)。
但事實上,在“決定免職”的表述之后,也強調“依法依規處理有關人員”,說明“承擔低犯罪成本”只是一種幼稚的想象。當然,在這種背景下,刺激的存在,不僅僅是“護士”的憤慨。因為,“醫患關系”從來沒有這么好過。
應該清醒地看到,每一次醫療事故發生后,人們只會質疑“醫德崩塌”,而對于醫療事故隱患,他們幾乎對醫療事故隱患漠不關心,仿佛“德”能驅動千年。但事實上,醫療事故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超出了道德和輿論的一般意義。
似乎“脫離生命”可以與“醫療事故”聯系起來,而觸發的原因似乎已經變得不重要了。因此,無論是在醫院還是在醫生,在與患者和家屬溝通時都需要格外謹慎。即使在涉及風險的處理之前,也應將可能的結果、應承擔的責任詳細地寫在紙上,并“手印”。
然而,即便如此,在“治療失敗”之后,醫院的“人文關懷”也必須存在,否則,患者或家屬不會罷休。這導致醫院治療“只能做到,不能失敗”。而且,從基本的“醫患關系”來看,信任氛圍尚未形成。對“道德行為”的拷問,本質上是不信任的體現,值得深思。
對于“醫療事故”,無論是病人還是醫生,都應該不愿意發生。但在現實語境中,對“醫療事故”的“片面”質疑總是歸咎于醫生或醫院。就好像醫生對“醫療事故”非常熱衷。這就引出了“醫患關系”的本質,成為對醫生的一種彈劾。
再者,在目前的病人認知中,人們總是認為醫院是“最貴的地方”。但事實上,這其中存在著一種認知服務偏差,即很多人認為“醫生消費”不應超過“吃喝”的數額。但事實上,在很多情況下,醫院對待一種生活而不是做一塊面包。而且,許多潛在的“醫療費用”對患者來說是看不見的。
因此,長期以來,人們形成的偏見是,醫院是“利益之地”。即使要去醫院治病,骨子里也很矛盾。因此,“醫療事故”發生后,不會很好地制止。而選擇“暴動”本身,一方面是為了“補償”,一方面是為了“憤怒”。而對于病理因素,他們似乎不會去聽或去想。
當然,我們也發現,無論是“病人”還是“醫院”,我們總是熱衷于把“醫德”擺在臉上。這在大醫院或社區診所幾乎是一樣的。因為,到處都有各種錦旗上寫著“妙手回春,醫術高明”、“治病嚴謹,秩序清晰”等字樣,幾乎看不見。
一方面,醫院和醫生似乎享受著虛榮的光環護士換錯藥會被辭退么 ;一方面,患者和家屬愿意相信這種宏大的敘事。簡言之,治療技術似乎與醫囑無關,而只與醫生的個人品德有關。這就導致了“關系和名醫”,即使是注入了感冒。
但事實上,人們完全忽視了現代醫療秩序是一種團隊合作。沒有醫生,我們可以用自己的力量治療病人。甚至,我們會發現這是一個“生兒育女”的過程
必須承認,醫患關系崩潰的核心癥結在于“信任不足”,根本問題在于“控制敏銳”。畢竟,既然有了“送紅包”、“陪人走”,就意味著病人不信任醫生。但如果相信醫生,就不會出現“不能發紅包”的扭曲怪誕現象是不真實的。
其實,“紅包”的社會關系產品并不是醫患關系的產品。它本身的作用就是“控制”。在“醫患關系”方面,患者已向醫院支付了醫療費用,醫院將根據醫生的工作情況向醫生支付醫療費用。老實說,醫生已經拿到工資了,沒必要給“紅包”。
但為什么病人或家屬熱衷于給他們(或者說,醫生建議)?這就是“控制”的問題,就好像“紅包”是一種保險功能。雖然沒有協議和賠償,但基本上是有的。對醫生來說,似乎拿著“紅包”,這意味著他們可以在手術臺上發揮自己最可靠的醫術。這些判斷不可能是絕對的,但似乎有道理。
事實上,以人情維持秩序的最終代價是“斗人情”。這會導致患者側和醫生側的失真趨勢。一般來說,如果治療過程是“好的”,所有的“私人秩序”將是安全和健全的。但如果“療傷過程”出現“致命一擊”,“私令”就會成為事件的觸發點,并被拿出來說三道四。
因此,我們可以衡量“紅包有多少”、“醫患有多嚴重”。古話說得好:“手短,嘴軟吃人。”“紅包”不是無情的,更直接的是“掌控”。這也許就是“醫患關系”的真實面目。甚至,在傳播中,除了“醫患關系”,還是一樣的。
然而,醫患關系更貼近生活,這是獨特而可疑的。但事實上,在可見的世俗關系中,沒有什么不是“人吃人”的悲哀。尤其是,它越崇高,就越有可能成為“受害者”。因此,要規范有序地避免“醫療事故”。相反,我們總是要依靠人性的善良,高尚的道德操守和真誠的釋放。畢竟有時候人性是靠不住的,道德行為是一種虛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