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冤案賠償最高的人
019年9月3日上午,一起特殊的離婚案在吉林遼源市西安區法院開庭。這起離婚案的主角,是一名51歲的東北老男人,他的半生都是在監獄里度過,被蒙冤以“殺人犯”的身份坐了整整25年的牢,出來后又苦苦申訴2年多,才終于洗清冤名,獲得清白。
他就是劉忠林,一位獲得當時同類案件中最高460萬元國家賠償金的蒙冤者。似乎再一次說明了,再高額的賠償金也不足以換回正常人的生活。劉忠林的遭遇,令人心酸。曾經讓他無比相信的新婚妻子,被他告上了法庭……
“被這個女人騙慘了”……劉忠林咬著牙說外國冤案賠償最高的人 !他把銀行流水打印出來,又用黑筆標出給妻子的支出款項,要求女方返還房、車等近百萬財產。
年51歲的東北男人劉忠林,算得上是一個有些“傳奇色彩”的人。他是公開報道中被羈押時長最久的“蒙冤者”,因為一件發生在1990年秋天的命案,他被以“殺人犯”的身份坐牢25年,被釋放后又過了兩年多,才等來無罪判決。
無罪后,他一次性拿到了了當時同類案件最高的460萬元國家賠償金。
然而,高額的國家賠償金,并無法幫助劉忠林回歸到正常的生活,無罪以來的16個月里,他已花掉460萬賠償款的近一半,嘗試著組成家庭、融入社會,然而并不是那么理想中的完美……
才領證7個多月,劉忠林就把小自己22歲、曾經承諾與他過好好過日子的女人告上法庭,要求離婚;加盟的食品店運營了僅1個月就關門了。
相識兩月結婚,為女方買房買車
1990年10月,吉林東遼縣凌云鄉一村民在清理河道時挖出一具女尸,當時22歲的劉忠林被認定為犯罪嫌疑人。1994年7月,劉忠林被遼源市中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1995年8月,吉林高院裁定核準他死緩。
通過減刑,劉忠林被刑滿釋放時已經48歲。又過了2年多,2018年4月20日,吉林省高院再審認定劉忠林故意殺人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宣告劉忠林無罪。
無罪后的劉忠林,最渴望有個“家”。他曾不止一次地抱怨,他最好年華都是在獄中度過,要沒被冤獄,他的孩子都應該很大了,“出獄后,弄得我挺寂寞的。”
2018年,在親朋好友的介紹下,劉忠林開始嘗試“相親”,并先行向法院借款50萬購買了新房準備結婚用。同年12月份,經人介紹,他認識了離異女子小范(化名)。小范出生于1990年,比他小22歲,帶有有一個未成年孩子。
才相處了半個多月,劉忠林便打算和小范結婚。劉忠林回憶說,決定和小范結婚,完全是因為她的一句話外國冤案賠償最高的人 :“我會給你生個孩子”。
小范的承諾,激起了劉忠林對“家”的無限向往。即便小范要求先給她買一套房子再領結婚證,劉忠林也同意了。幾乎同期,劉忠林拿到了國家賠償決定書,獲賠460萬元。
2019年1月28日,劉忠林銀行卡收到了賠償轉賬款,減去此前院借的50萬,共收到410萬。
此后的3天,劉忠林便花去了七八十萬:第一天,花去45.1萬多元,給小范在她老家買了房;第2天,兩人領了結婚證;第3天,又花去28萬多元,給小范買了一輛奔馳轎車。
劉忠林當時按捺不住心中的喜悅之情,在微信群中秀出大紅本,炫耀說:“有后了”……
開得食品店倒閉,老婆要離婚
2019年4月初,劉忠林又花去數萬元,加盟了一家連鎖的食品店。他沒有選擇雇人,希望能和小范一起把小店經營得生意紅火,過上幸福的小日子。
不過,小范的表現,卻讓劉忠林并不太滿意……
劉忠林抱怨說,小范總是三天兩頭回娘家,根本無心操店里的事,干活多了還讓劉忠林給她“開工資”。
由于自己一個人照看不過來,加之經營不善并不賺錢,食品店開了僅僅一個月就關門了。
逐漸地,劉忠林覺得小范和之前不一樣了,“就像變了一個人似的”。
劉忠林說,小范總是向他要錢,每次3-5千塊錢,兩三天就花光了,搞不清她把錢到底花哪兒了。此外,婚后小范把兒子接來與劉忠林一起住,劉忠林坦言,他與小孩相處得也并不融洽。
于是,逐漸積累的矛盾,終于在不久前爆發……
8月初,劉忠林與小范因小事爭吵,小范要離婚。劉忠林認為小范有點無理取鬧,“就為了一點小事吵架,就要離婚”。8月5日,女方竟然拿著行李,離開了劉忠林。
據劉忠林的表姐稱,劉忠林與小范結婚后,女方總向劉忠林伸手要錢,如果不給錢,就吵架、摔東西,兩人曾多次鬧離婚。
向小22歲的妻子提出訴訟離婚
8月7日,劉忠林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了離婚訴訟。劉忠林把以來的銀行流水打印出來,又用黑筆把支付給小范款項上了劃了標記,再把相關小票整理在一起。
花近3萬元給小范買鉆石戒指;又以小孩需要撫養費為由,讓劉忠林給她轉賬15萬元。
最讓劉忠林覺得不舒服是,小范還曾瞞著他,用他的銀行卡給她的親戚轉了1萬元。
得知劉忠林提起離婚訴訟后,小范給劉忠林發了條短信,稱“放心吧!你的車、你的房,沒有人想要你的……重要的是日子過得舒心,我承認你對我好,可能是性格上的不合適吧……希望你以后過得好”。
記者曾多次嘗試著聯系小范,但始終并沒有獲得其回應。
法院將劉忠林曾贈予小范的房產、奔馳轎車等查封
2019年8月21日,劉忠林此前向當地法院申請的財產保全被準許,法院將劉忠林曾贈予小范的房產、奔馳轎車、15萬元存款予以查封。
9月3日上午,該案在西安區法院開庭審理。
劉忠林算了一下460萬賠償款,除去買房買車等花銷,再還上親戚為自己申冤多年的費用,已經花去近230萬。
劉忠林似乎又想把自己封閉起來了……
他說,他現在沒有朋友,只有一個人生活,不論是男朋友、女朋友,都不敢交往,因為怕被騙!
于英生的獲得賠償獄后外國冤案賠償最高的人 的于英生終于等來外國冤案賠償最高的人 了冤案昭雪的這一天。他把白頭發染黑了外國冤案賠償最高的人 ,在蚌埠市民政局某科室擔任主任科員,“虛職一個。當年的機要局副局長,主任科員,是個實職。”
據了解,如今于英生拿到了100余萬元的國家賠償,用上了哥哥買的手機,“最簡單的一款”,努力適應周遭17年的新變化。
但他依然不愿面對媒體甚至親友談及17年來獄中的遭遇。律師張躍是于英生主動接觸的為數不多的人之一。在飯桌上,于英生解釋自己不愿意回想往事,因為“想一次,就揭開一次傷疤,疼一次。”
有時候聊起來,于英生說的也是幾個積極的小細節:他托親友、獄警買的書排了半墻,他自考了法律專科畢業證,還學會了使用電腦。在2005年8月,司法部舉辦的“我與法的故事”征文比賽中,他獲得了安徽省唯一一個三等獎。題目是《守法心安》。
從今年9月開始,于英生已經見了兒子幾面。25歲的兒子喊他“爸爸”,讓他痛哭流涕。
原本敏感而又脆弱的于家人重新挺直了腰桿,努力維護身上的尊嚴。因為覺得某篇報道的標題用詞不當,于寧生拒絕了該記者的采訪。“說韓家原諒了我們,‘原諒’應該改成‘冤枉’,本來不是他的錯,何來‘原諒’之說外國冤案賠償最高的人 ?”
于寧生說,公安局上門道了歉,弟弟于英生準備以自己的經歷寫本書。看起來,一切都在好轉。
但是,17年的風波并未因此畫上圓滿的句號。這一路上,冤案波及的每個人都傷痕累累。最大的后遺癥留給了于英生的兒子。
這個在事發前不久剛剛過完8周歲生日的男孩小雨,沒有等來母親“到公園拍生日照”的承諾實現,反而親眼目睹了母親遇害的現場。這17年里,父親入獄,祖輩反目成仇,在他的成長過程中,過早地觸碰到了人性的殘忍與仇恨。
作為這場風波中的無辜受害者,小雨越來越孤獨,差點有了自閉傾向。為了化解堆積在少年心中的負面情緒,何淑梅夫婦盡力給小雨營造一個毫無壓力的生活環境。但不與外界接觸,小雨就像在一個無菌罩里長大,單純善良,卻缺少同齡人具備的生存技能。適應今后獨立的生活,還需要一個漫長的過程。
何淑梅是在公安局上門道歉后才明白自己這些年來怨恨錯了對象。“情節就像是電視劇。”雖然沒有直接與于英生接觸之類的舉動,但她試圖默默幫著復蘇于英生父子隔斷18年的父子情 。
張玉環案最終以496萬國賠告終,這個結果是否合理?張玉環案最終以496萬國賠告終外國冤案賠償最高的人 ,這個結果不管是不是合理,就像張玉環講的,無論多少錢,幾百萬也好幾千萬也好也賣不回外國冤案賠償最高的人 他二十七年的青春年華。張玉環一案最終國家賠償款項總額是四百九十六萬,這個金額已經創下了冤案國家賠償的歷史記錄,也就是史上賠償最高的記錄。雖然,和張玉環以及律師預期的二千萬要低很多,但是對于這個結果,張玉環最終接受了。這一筆賠償款是根據法律規定核算出來的,筆筆都有理有據,雖然,張玉環有申訴的權利,但是外國冤案賠償最高的人 他并不打算再去折騰,他累了,只想好好支配這些賠償款,把后半生好好的過好,不再后半生留有任何遺憾。
二十七年是不能以錢來計算的
關于張玉環的國家賠償款,網上有各種不同的聲音,總結歸納一下,大抵有這幾種聲音。一種是覺得張玉環這些賠償款已經不是小數目了,約等于一天五百元,張玉環一個農民無論如何是一天掙不到五百元的。對于這一種說法,其實無論是張玉環還是外國冤案賠償最高的人 我都是不能茍同的,不能這樣來計算,張玉環的青春無價。張玉環一天賺不賺的五百元,他都失去了寶貴的自由。相信大多數人不會愿意待在監獄里,即便是一天有五百塊。
賠償太少不公平
還有一種聲音是張玉環的國家賠償太少,根本不能彌補張玉環的前半生。這種聲音的確站在了張玉環的立場來看問題,但是多少錢能換回張玉環的二十七年呢外國冤案賠償最高的人 ?二十七年是不能以金錢計算的。
張玉環本身也會對外發聲,無論是幾百萬也好,幾千萬也好,二十七年終究是一去不能回來了。因此,他接受了國家賠償款,只想爭分奪秒的珍惜后半生的時間,好好生活好好過日子。
劉忠林蒙冤25年出獄,獲得國家最高賠償,為何他會蒙冤那么多年?我覺得還是因為當時技術不夠發達,然后當時外國冤案賠償最高的人 的法律也沒有現在這么完善,然后從當時外國冤案賠償最高的人 的偵破情況來看,也確實是劉忠林最有嫌疑,所以他才被冤枉了25年之久。
劉忠林出生于1968年,案發1990年。
就在案發前一年,同村一名女子鄭某失蹤,一年后,村民修河時在河套邊挖出懷孕的女尸,即為鄭某。警方后來鎖定劉忠林為兇手。
1994年7月,遼源市中院判決劉忠林構成故意殺人罪,并以“鑒于本案具體情節,可以從輕判處”為由判處劉忠林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1995年8月,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維持一審判決,核準死緩,劉忠林從看守所轉入監獄服刑。
其后,劉忠林堅持伸冤。2012年3月28日,吉林省高院做出(2011)吉刑監字第108號再審決定書,決定對劉忠林故意殺人案再審。
2016年1月22日,劉忠林刑滿釋放。2018年4月20日,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再審判他無罪。
蒙冤28年獲得平反的劉忠林獲460萬元國家賠償。他曾因故意殺人罪被關押超過25年,是公開報道中被羈押時間最長的蒙冤者。
就我個人看來劉忠林之所以被開始定罪也確實是因為在當時的所有人當中也確實是他最有嫌疑,可以知道當時那個年代確實是技術不發達,然后法律也不夠完善。現在就要比當年好了很多,也希望現在不要出現之前發生過的類似的事情了。
張志超獲332萬元國賠,誰會愿意用15年的青春換取這些賠償?張志超被無罪釋放的時候外國冤案賠償最高的人 ,獲得了332萬元的賠償外國冤案賠償最高的人 ,但是誰也不愿意用15年的青春去換取這些錢,15年的時間是用金錢買不來的。張志超當年在16歲的時候,因為涉嫌一樁強奸殺人案件被警方所逮捕了,但是當時所有的證據都非常可疑,也沒有很好的審判就把張志超判了無期徒刑。在監獄待了六年之后,張志超在法庭上第一次向母親申冤。在此之前,他都是非常沉默,是他告訴自己的母親是因為自己受到了嚴刑逼供。
張志超他承認這個罪行,是因為受到了嚴刑拷打,其實自己并沒有干這些事情。這樁案子的關鍵證據缺失,而且有很多地方存在疑點,并且受害人所說的犯罪人的衣服和當時張志超所穿的衣服顏色不同。他的母親也覺得這件事情非常的可疑,于是,在這么多年,一直問自己的兒子奔走呼號,想要還自己兒子一個清白,便找了律師走上對自己兒子申訴的漫漫長路。這個案子在2017年經過六次延期之后,終于重新審判。在2020年1月13日。山東省的高級人民法院最后宣判張志超無罪。他用15年的時間,才為自己還一個真相。
后來,張志超在自己的個人平臺上發布視頻,認為誰也不愿意用這15年的青春換取這些賠償。因為在監獄里待了15年之后,時代的變遷已經日新月異,從監獄里出來的人已經不能跟得上時代,而且這影響了他本人結婚生子,是對他人生的一次重大延誤。這332萬元只夠買得起一套房子,其他什么都做不到。而且對于人生的心理傷害陰影特別大,可以說延誤了他一整個的人生。不僅僅是對張志超人生的延誤,也是對他母親對他家人的傷害,造成了他們整個家庭一輩子的痛苦。
記者問到張志超對于下一步有什么打算的時候,他說,想要對當年判案的人員進行責任的追究,正是因為這樣沒有道德責任感的辦人員才造成這么多冤案的產生。不能讓他們自己做錯事,還繼續很開心的生活在這個世上,要讓他們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嚴刑逼供這樣的事情大家都認為發生在古代,沒想到現在在一個文明法治的社會,還會出現這種情況,讓受害者屈打成招,給別人造成了嚴重的心理陰影,使他的人生受到了重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