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員故意或重大過失的認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 人身損害賠償 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規定雇員故意或重大過失的認定 ,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雇員故意或重大過失的認定 ,雇主應當 承擔賠償責任 ;雇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雇員故意或重大過失的認定 ,應當與雇主承擔 連帶賠償責任 。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雇員追償。因此,雇員僅有一般過失時,雇主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只有雇員存在重大過失時,才可以減輕雇主的賠償責任。
在審理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中,如何認定雇員是否構成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在審理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中,認定雇員是否構成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方法如下雇員故意或重大過失的認定 :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規定雇員故意或重大過失的認定 :
“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雇員追償。”
關于何為“過失”,何為“重大過失”,簡言之,過失是對義務的違反,重大過失是對最低注意義務的違反。具體而言,過失是指非故意地造成行為人本應避免發生的損害,可區分為經意的過失和不經意的過失。重大過失是指違反普通人對損害發生的最低注意義務,意即損害之發生極易避免,一個普通人都能夠注意到,如果連這種注意義務都未盡到,就構成重大過失。
另外,從雇傭關系的特點及雇員致人損害責任承擔的現代立法來看,雇主與雇員之間具有特定的人身關系,雇員在受雇期間執行雇主指派的工作可視作雇主行為的延伸,雇主承擔替代賠償責任是基于風險和收益相一致原則,雇傭活動的收益歸屬雇主,相應的風險和責任也應由雇主承擔,只有當雇員的行為超出了雇傭活動正常的風險時才追究雇員的責任,但即使在此種情形下也不免除雇主的責任。
如何認定交通事故中雇員存在重大過失交通事故中雇員是否存在重大過失雇員故意或重大過失的認定 ,交警部門會根據 交通事故現場 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雇員故意或重大過失的認定 ,制作 交通事故認定書 ,認定雇員在事故中的過錯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雇員故意或重大過失的認定 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工作人員追償。 勞務派遣期間,被派遣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雇員故意或重大過失的認定 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雇員故意或重大過失的認定 ;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責任。
雇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怎樣認定1、一般實踐中雇員故意或重大過失的認定 ,在具體個案中判斷雇員是否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雇員故意或重大過失的認定 ,應當從損害結果的可預見性、損害結果是否具有可避免性。
2、即雇員是否具有從事所屬職業的專業技能、是否具有年齡層所應有的認識能力、是否存在嚴重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是否存在不聽勸阻的情形等方面綜合進行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