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交通事故的現場勘查程序有哪些?
《交通事故處理全流程指南:五個關鍵步驟要牢記》
一、事故現場如何快速處理
發生交通事故后,雙方對事故原因和結果沒有爭議時,可以馬上離開現場自行協商賠償問題。離開前要用手機拍攝現場照片,記錄車輛位置和損壞情況。如果選擇不離開現場,當事人要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并在車后放置三角警示牌。
留在現場的當事人需要做好三件事:第一,檢查是否有人員受傷,及時撥打急救電話。第二,在確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用粉筆或石塊標出車輛位置。第三,立即撥打122報警電話,清楚說明事故發生地點和基本情況。
民警接到報警后,必須在15分鐘內出發趕往現場。城市道路要求30分鐘內到達,郊區道路不超過1小時。遇到交通堵塞或惡劣天氣,民警會及時聯系當事人說明情況。
二、民警現場勘查流程詳解
民警到達后首先確認人員安全,指揮其他車輛繞行。勘查工作包含五個主要環節:詢問當事人和目擊者,拍攝全景照片和細節照片,繪制現場方位圖,測量剎車痕跡長度,檢查車輛碰撞部位。
勘查過程必須遵守四個原則:按照交通法規操作,接到報警立即出動,完整記錄所有細節,確保數據準確無誤。民警會使用專業測量工具,記錄地面輪胎印的走向和深淺。
完成勘查后,民警要讓當事人核對勘查記錄。如果記錄無誤,當事人要在現場圖紙上簽字確認。有目擊者在場時,目擊者也要簽字作證。當事人對記錄有疑問可以當場提出,民警會重新核查。
三、調查取證的具體方法
對于復雜事故,民警可以扣留事故車輛做進一步檢查。扣車時要給當事人開具暫扣憑證,注明扣車時間和存放地點。駕駛證、行駛證等證件需要復印存檔,原件在24小時內交還當事人。
調查期間要完成四項關鍵工作:分開詢問事故雙方,采集車輛上的指紋和纖維,檢測剎車系統是否正常,評估車輛損失金額。涉及人員受傷的情況,還要收集醫院出具的傷情證明。
重大事故需要專家鑒定時,民警會告知當事人鑒定流程。鑒定機構要在7個工作日內出具報告,當事人對結果有異議可以申請重新鑒定。
四、事故處理后續安排
完成調查后,民警會在3個工作日內通知當事人處理時間。當事人要帶齊身份證、駕駛證、保險單等材料。調解會議通常安排在交警大隊辦公室,雙方可以協商賠償方案。
達成協議的要簽訂書面調解書,寫明賠償金額和支付時間。調解不成的,民警會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當事人對認定結果不服,可以在收到認定書3日內申請復核。
所有案件材料會保存2年備查。涉及保險理賠的,當事人可以到交警隊復印相關資料。需要法律訴訟的,法院有權調取事故原始記錄。
五、注意事項與法律依據
自行撤離現場時要注意三點:只適用于沒有人員受傷的事故,車輛損失不超過1萬元,雙方對責任劃分完全認同。撤離后反悔的一方,需要承擔舉證責任。
法律明確規定三種不得私了的情況:駕駛員無有效駕駛證,涉嫌酒后駕車,車輛未投保交強險。遇到這些情況必須等待民警處理,私自撤離可能面臨法律處罰。
保留證據要做到四要:要拍全景照片和細節照片,要記對方車牌和聯系方式,要找目擊者作證,要及時通知保險公司。手機拍攝的視頻要保存原始文件,不要剪輯或刪除。
處理過程中遇到問題可以撥打122咨詢。重大傷亡事故可要求交警提供心理輔導服務。對民警處理有異議的,可以撥打12389進行投訴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