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傷殘鑒定什么時候鑒定最好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傷殘鑒定一般在治療終結后做最合適。一般來講交通事故傷殘鑒定什么時候鑒定最好 ,提前評定可能導致傷殘等級增高交通事故傷殘鑒定什么時候鑒定最好 ,損害賠償義務人的利益交通事故傷殘鑒定什么時候鑒定最好 ;延后會使傷殘等級偏低,損害傷者利益。所以,應當在治療終結后及時評定。所謂治療終結,一般指臨床醫學一般原則所承認的臨床效果穩定,治療終結不等于康復。對治療終結意見不一致時,可由辦案機關組織有關專業人員進行鑒定,確定其是否治療終結。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四十九條 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具備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尸體檢驗應當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對交通肇事逃逸車輛的檢驗、鑒定自查獲肇事嫌疑車輛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對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檢驗、鑒定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對精神疾病的鑒定,由具有精神病鑒定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
交通事故什么時候做傷殘鑒定最好一、 交通事故 后什么時候做 傷殘鑒定 《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四十條第二款規定交通事故傷殘鑒定什么時候鑒定最好 :當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殘交通事故傷殘鑒定什么時候鑒定最好 的,在治療終結后,應當由具有資格的 傷殘鑒定機構 評定 傷殘等級 。故此傷殘鑒定應待治療終結,通常是出院后三個月,但若傷情已穩定可以提前根據醫療機構的建議向有資格的傷殘鑒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療中安裝的鋼釘)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傷殘鑒定。 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很多當事人對 傷殘 評定的時間往往把握不準,導致一些傷殘鑒定結論在 訴訟 中無法得到法院的支持。 殘疾賠償金 是對交通事故受害人經現有醫療手段和醫療水平治療后仍留下的傷情影響工作和生活進行賠償的一個法定賠償項目。 交通事故致殘的,應在治療終結后,由具有資質的傷殘鑒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一般應在治療終結,出院后進行鑒定,如有內固定的,必須待內固定取出恢復后才能做傷殘鑒定。 如果在治療終結前進行鑒定,此時尚未治療終結,對治療終結后,受害人是否會留下一定的傷害影響,是否能完好如初,尚無法判斷,根據此時受害人的傷情做出的評價是不客觀的,無法反映、體現治療終結后的情況。 傷殘鑒定機構可以由 律師 事務所委托,也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派、委托,也可以由當事人自行委托,但在委托之前,一定要了解此鑒定機構是否具備相應的鑒定資質,否則其鑒定結論可能會因此而得不到法院的采納。 二、交通事故傷殘評定的標準依據 交通事故傷殘評定的標準依據是什么交通事故中有人員受傷的,需要做傷殘等級評定,以便制定 賠償金 額, 交通事故傷殘等級 的評定,需要依據下面三種情況來評定: 1、人體傷后治療效果。 2、殘疾與事故、損傷之間的關系。 3、交通事故對人體直接造成的原發性損傷及由損傷引起的并發癥或者后遺癥。 交通事故傷殘等級的評定需要根據以上三方面綜合評定。 三、交通事故 傷殘賠償 金由誰出 傷者的損失在對方車輛 交強險 限額內的由保險公司賠償,超過部分由肇事方承擔。被保險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責任的賠償限額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0元人民幣; 醫療費用 賠償限額10000元人民幣;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021元人民幣。
交通事故什么時候做傷殘鑒定最合適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傷殘鑒定什么時候鑒定最好 的當事人因傷致殘交通事故傷殘鑒定什么時候鑒定最好 的交通事故傷殘鑒定什么時候鑒定最好 ,在治療終結后十五日內交通事故傷殘鑒定什么時候鑒定最好 ,可以向公安機關申請傷殘評定。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傷殘做傷殘鑒定一般要治療終結或出院后半年,否則鑒定機構不給做。既可以起訴后由法院指定鑒定機構,也可以訴前委托律師事務所做。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因傷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后十五日內,可以向公安機關申請傷殘評定。公安機關應當根據醫院證明和公安部關于道路交通事故傷殘評定的標準,在接到傷殘評定申請書后三十日內評定傷殘等級或者向當事人推薦鑒定機構由當事人自行選擇。當事人對傷殘評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評定書后十五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重新評定。上一級公安機關在接到重新評定申請書后三十日內,應當作出重新評定的決定。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九十二條 因確定損害賠償的數額,需要進行傷殘評定、財產損失評估的,由各方當事人協商確定有資質的機構進行,但財產損失數額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委托。當事人委托傷殘評定、財產損失評估的費用,由當事人承擔。
交通事故傷殘鑒定的最佳時機是什么時候交通事故傷殘鑒定 的最佳時機交通事故傷殘鑒定什么時候鑒定最好 ,根據不同的受傷部位及傷情鑒定時期也有所不同交通事故傷殘鑒定什么時候鑒定最好 ,根據《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分級》 4.2鑒定時機應在原發性損傷及其與之確有關聯的并發癥治療終結或者臨床治療效果穩定后進行鑒定。《 司法鑒定程序 通則》第十三條 司法鑒定機構 應當自收到委托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對于復雜、疑難或者特殊鑒定事項的委托交通事故傷殘鑒定什么時候鑒定最好 ,司法鑒定機構可以與委托人協商決定受理的時間。根據《道路交通事故管理辦法》第42條規定交通事故傷殘鑒定什么時候鑒定最好 ,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因交通事故受傷致殘并需要進行傷殘鑒定的,必須在治療終結后15日內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因損傷所致的并發癥治療終結后15日內,以書面形式向處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機關提出申請。公安機關將根據醫院證明和公安部關于道路交通事故傷殘評定的標準,在接到傷殘評定申請書后30日內評定傷殘等級。當事人對傷殘評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評定書后15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重新評定。上一級公安機關在接到重新評定申請書后30日內,將做出重新評定的決定。并將重新鑒定的結論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請人。根據規定,上一級公安機關作出的重新鑒定的結論是最終的決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九條《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一條《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四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