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碰撞后已經離開可以報警嗎
如果在發生交通事故時沒有報警就離開發生碰撞后已經離開可以報警嗎 了現場發生碰撞后已經離開可以報警嗎 ,可以在事后報警。但是,在雙方達成協議后,離開現場有先決條件。
法律分析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如果向警方報告交通事故,由于雙方離開交通事故現場后,事故現場已被破壞,交警前往現場調查難以實時確認的事故,無法對事故作出責任判斷。如果在事故發生后幾天報警,交通管理部門也可以找到交通事故的視頻或其發生碰撞后已經離開可以報警嗎 他證據,在核實事故存在后將予以接受。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當事人未向警方報案,經移送現場后,即報警,要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規定備案內容進行備案,并在三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經核實存在道路交通事故事實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受理,并制作接案登記表;道路交通事故事實經核實不能證明或者不屬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的,應當書面通知當事人,并說明理由。對于交警部門來說,越獄陰謀是一個相對難以識別的陰謀。對于本罪的構成條件,有必要結合犯罪人當時的主觀心理和證據來證明是否存在逃逸嫌疑。一方離開現場肯定是錯誤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駕駛員應保護現場,搶救傷員?!盎丶覉缶钡那楣澮膊缓侠怼V饔^上,仍有試圖逃避責任的嫌疑。這應與交警收集的客觀證據相結合,以判斷是否有逃逸嫌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八十六條 機動車與機動車、機動車與非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未造成人身傷亡的交通事故,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在記錄交通事故的時間、地點、對方當事人的姓名和聯系方式、機動車牌號、駕駛證號、保險憑證號、碰撞部位,并共同簽名后,撤離現場,自行協商損害賠償事宜。當事人對交通事故事實及成因有爭議的,應當迅速報警。
出了交通事故后,雙方都離開現場了,還能不能報警?出發生碰撞后已經離開可以報警嗎 了交通事故后發生碰撞后已經離開可以報警嗎 ,雙方都離開現場發生碰撞后已經離開可以報警嗎 了,還能報警的。
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僅是由不特定的人員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臺風、山洪、雷擊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
按照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的行駛途中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
構成交通事故應當具備下列要素:
(1)必須是車輛造成的。車輛包括機動車和非機動車,沒有車輛就不能構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與行人在行進中發生碰撞的就不構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發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范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于公眾通行的場所;
(3)在運動中發生。是指車輛在行駛或停放過程中發生的事件,若車輛處于完全停止狀態,行人主動去碰撞車輛或乘車人上下車的過程中發生的擠、摔、傷亡的事故,則不屬于交通事故;
(4)有事態發生。是指有碰撞、碾壓、刮擦、翻車、墜車、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種現象發生;
(5)必須有損害后果的發生。損害后果僅指直接的損害后果,且是物質損失,包括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七十四條 【事故賠償爭議】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發生交通事故事后走了還可以報警嗎可以。發生交通事故發生碰撞后已經離開可以報警嗎 ,雙方都離開現場后也能報警處理。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發生碰撞后已經離開可以報警嗎 ,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發生碰撞后已經離開可以報警嗎 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被車撞了當時沒事讓他走了,沒報案,二天報案管用嗎?管用。
當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報警,事后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發生碰撞后已經離開可以報警嗎 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要進行核查,經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受理,并告知當事人。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十二條
當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報警,事后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本規定第十條的規定予以記錄,并在三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經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受理,并告知當事人發生碰撞后已經離開可以報警嗎 ;經核查無法證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或者不屬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的,應當書面告知當事人,并說明理由。
擴展資料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十七條接到道路交通事故報警后,需要派員到現場處置,或者接到出警指令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立即派交通警察趕赴現場。
當事人報警的,交通警察、警務輔助人員可以指導當事人自行協商處理。當事人要求交通警察到場處理的,應當指派交通警察到現場調查處理。
撤離現場后,交通警察應當根據現場固定的證據和當事人、證人陳述等,認定并記錄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天氣、當事人姓名、駕駛證號或者身份證號、聯系方式、機動車種類和號牌號碼、保險公司、保險憑證號、道路交通事故形態、碰撞部位等。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