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萬不要鑒定醫療事故
一樣千萬不要鑒定醫療事故 的千萬不要鑒定醫療事故 ,關鍵是看由誰來鑒定。如果由專門的鑒定中介機構鑒定要公正一些千萬不要鑒定醫療事故 ,如果由醫學會里面的醫師來鑒定千萬不要鑒定醫療事故 ,就可能存在自己給自己做鑒定千萬不要鑒定醫療事故 了。
醫療事故鑒定要注意什么1、復印醫療材料患者必須在場 醫療糾紛 不一定是 醫療事故 。判定是不是醫療事故一般情況下應當由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組織認定。當事人如果發生了醫療糾紛千萬不要鑒定醫療事故 ,打算申請 醫療事故鑒定 ,首先要到相關醫院復印有關材料。 根據《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規定,患者有權復印及復制病歷等資料,醫療機構應當提供復印或者復制服務,并在復印千萬不要鑒定醫療事故 的病歷資料上加蓋證明印記,復印千萬不要鑒定醫療事故 的過程應當有患者在場。 2、申請鑒定可三選一,單方申請醫學會不理 向醫學會申請醫療事故鑒定,共有三種途徑,當事人可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任選其中的一種。 (1)直接委托醫學會進行鑒定; (2)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申請,由衛生行政部門把鑒定申請移交到醫學會; (3)由人民法院委托。 換句話說,通常情況下,發生了醫療糾紛,患者都會先找醫院,由雙方進行協商,在協商的過程中若達成一致協議,則雙方可以共同向醫學會提出鑒定申請;如果協商不成,當事人可單方投訴到衛生行政部門,由衛生行政部門來委托醫學會組織鑒定(醫學會不接受患者或者醫院單方面的申請);另外,當事人還可以直接起訴到法院,由法院受理后委托醫學會組織鑒定。 3、首次鑒定不滿意可申請再次鑒定 患方對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首次鑒定結論之日起15天內,向醫療機構所在地的衛生行政部門提出再次鑒定的申請。 如果首次鑒定是由醫院所在轄區的各區縣醫學會來組織的,那么申請再次鑒定,將由市一級的醫學會來組織進行。如果首次鑒定就是由市級醫學會組織進行的,那么申請再次鑒定則由上一級醫學會組織進行。
哪些情形下不得申請醫療事故鑒定申請醫療事故鑒定千萬不要鑒定醫療事故 的情形為千萬不要鑒定醫療事故 :
1、有因醫療機構工作人員過失導致醫療糾紛千萬不要鑒定醫療事故 的行為千萬不要鑒定醫療事故 ;
2、需要有醫療損害結果的發生千萬不要鑒定醫療事故 ;
3、雙方當事人經協商無法達成一致意見;
4、雙方共同向醫療事故鑒定機構提出申請。
【法律依據】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十一條
設區的市級地方醫學會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直接管轄的縣(市)地方醫學會負責組織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醫學會負責組織再次鑒定工作。
第二十二條
當事人對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醫療機構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提出再次鑒定的申請。
醫療事故鑒定與司法鑒定應當如何選擇這方面千萬不要鑒定醫療事故 我知道的不太多,可是我很肯定的告訴千萬不要鑒定醫療事故 你千萬不要做醫療事故鑒定。如果非要做的話,最好選擇最高級的鑒定學會也就是中華醫學會。此時此刻我正在為我岳父的醫療事故頭疼,我岳父是在省人民醫院出的事故,走這條路是醫院為我們強烈推薦的,為我岳父做鑒定的是鄭州市醫學會,鑒定結果是不構成醫療事故。鑒定前醫院還告訴我們愿意出二十萬擺平這件事,我們不愿意,誰知道結果出來之后他們一分錢也不愿意出了。鄭州市醫學會里的專家有一少半是省人民醫院的醫生,醫學會的會長是省醫的院長,其他的醫生他們都是熟人,傻子都知道結果不會對我們有利。
醫療事故案件能不能做司法鑒定醫療事故鑒定后可以做司法鑒定千萬不要鑒定醫療事故 ,但是只有經醫療事故技術鑒定不構成醫療事故千萬不要鑒定醫療事故 的才可以進行醫療過錯司法鑒定。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只能委托當地設區千萬不要鑒定醫療事故 的市級醫學會千萬不要鑒定醫療事故 ,再次鑒定只能委托所屬省的省級醫學會;必要時千萬不要鑒定醫療事故 ,可以組織疑難、復雜并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醫療事故爭議的技術鑒定工作。
【法律依據】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暫行辦法全文》第三條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分為首次鑒定和再次鑒定。設區的市級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直接管轄的縣(市)級地方醫學會負責組織專家鑒定組進行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醫學會負責組織醫療事故爭議的再次鑒定工作。負責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以下簡稱醫學會)可以設立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辦公室,具體負責有關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組織和日常工作。
醫療事故起訴一定要鑒定嗎不一定。千萬不要鑒定醫療事故 我國法律并沒有規定醫療糾紛訴訟一定要經過醫療事故鑒定千萬不要鑒定醫療事故 ,醫療事故鑒定并非醫療糾紛訴訟千萬不要鑒定醫療事故 的前置程序。一般的說千萬不要鑒定醫療事故 ,患者只要有證據證明自己或已死亡的親屬接受過醫療機構的診斷、治療,并因此受到損害,就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損害賠償,人民法院就應當立案受理。
醫療糾紛案件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另一類是醫療人身損害賠償糾紛,即醫療事故之訴與醫療人身損害之訴。雖然這兩類案件都與醫療行為有關,但前者是以構成醫療事故為前提,而后者則是不構成醫療事故的其它醫療過失行為。
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與醫療人身損害賠償糾紛,無論是法律適用、鑒定類別、賠償項目,還是計算方法和賠償數額上,兩者都有很大的不同。一般的說,以醫療人身損害賠償糾紛為案由向法院起訴,無論是從訴訟策略,還是從利益權衡上講,都對患者更為有利。
擴展資料
注意事項
1、向衛生局申請處理和向法院起訴這兩種方式不能同時進行,如果有這種情況,按照訴訟阻卻行政處理的原則,將直接進入訴訟程序。
2、影響醫療事故賠償額的因素主要有三個:
(1)醫療事故等級千萬不要鑒定醫療事故 ;
(2)醫療過失行為在醫療事故損害后果中的責任程度;
(3)醫療事故損害后果與患者原有疾病狀況之間的關系。
這三個因素,在醫療事故鑒定書中會有列出。
3、在訴訟過程中,遵循舉證責任倒置的原則。即院方有責任證明自己的行為符合診療護理常規,如果不能證明,則責任在院方。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醫療糾紛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