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途中撞了人單位賠不賠
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撞人下班途中撞了人單位賠不賠 ,公司絕對不會給賠償的。
只有在員工本人受傷下班途中撞了人單位賠不賠 ,且不負事故的主要責任或者全部責任的情況下下班途中撞了人單位賠不賠 ,員工屬于工傷,公司才能賠償員工的損失。
員工下班途中騎電動車撞傷行人,公司要負責任嗎?根據具體情況來判斷下班途中撞了人單位賠不賠 ,如果員工責任認定主責以上,單位是不用負責下班途中撞了人單位賠不賠 的。
法律分析
公司是沒有責任的,應該及時報警,應當賠償醫療、誤工、護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間伙食補助、必要的營養等費用下班途中撞了人單位賠不賠 ;損傷達到傷殘等級的,還需要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醫藥費,醫藥費是根據醫院診斷證明、正規醫療發票確定數額。包括對方為下班途中撞了人單位賠不賠 了治療而支付的掛號費、檢查費、手術費、醫藥費、住院費、整形整容費和后續治療等費用。營養費,營養費是按照醫生開具的營養需求診斷證明和相關費用支出證明確定數額。誤工費、護理費,誤工費、護理費是根據對方或護理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交通食宿費,交通費根據對方和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等,實際發生的交通費用計算;住宿費根據對方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支付;住院伙食補助費應以實際支出和費用或當地實際生活水平計算。傷殘賠償金,傷殘賠償金是根據法醫鑒定確定的傷殘等級、對方戶籍地或實際居住地生活支出或收入標準為基礎計算。按照當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殘疾輔助器具費,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財產損失,財產損失是根據對方遭受的實際財產損失為限的,包括物品的維修費、貶損費等,以受損物品的實際價值為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條 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員工下班途中出車禍自己主要責任單位需要承擔責任嗎?單位需要承擔責任。這是屬于工傷下班途中撞了人單位賠不賠 ,可以申請工傷。申請工傷認定,認定后申請評殘,評殘后申請工傷賠償,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包括醫療費、停職留薪工資、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康復費、殘疾輔助器具費、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等費用,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法律分析
工傷保險是社會保險制度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指國家和社會為在生產、工作中遭受事故傷害和患職業性疾病的勞動及親屬提供醫療救治、生活保障、經濟補償、醫療和職業康復等物質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工傷即職業傷害所造成的,直接后果是傷害到職工生命健康,并由此造成職工及家庭成員的精神痛苦和經濟損失,也就是說勞動者的生命健康權、生存權和勞動權力受到影響、損害甚至被剝奪下班途中撞了人單位賠不賠 了。勞動者在其單位工作、勞動,必然形成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相互的勞動關系,在勞動過程中,用人單位除支付勞動者工資待遇外,如果不幸而發生了事故,生成勞動者的傷殘、死亡或患職業病,此時,勞動者就自然具有享受工傷保險的權利。勞動者的這種權利是由國家憲法和勞動法給予根本保障的。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下班途中,員工把別人撞傷了,公司要不要承擔?下班途中,員工把別人撞傷了,公司不要承擔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下班途中撞了人單位賠不賠 的解釋》:
1.第九條 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下班途中撞了人單位賠不賠 ;雇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雇員追償。
2前款所稱"從事雇傭活動",是指從事雇主授權或者指示范圍內的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其他勞務活動。雇員的行為超出授權范圍,但其表現形式是履行職務或者與履行職務有內在聯系的,應當認定為"從事雇傭活動"。
3.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4.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5.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員工上下班途中被車撞傷,對方負全責已賠償,用人單位是否賠償?勞動者上下班途中遭遇非自己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下班途中撞了人單位賠不賠 ,應當被認定為工傷,單位要承擔工傷賠償責任。由本人向本單位勞動(資)部門提出申請,再由本單位向主管繳納工傷保險的勞動(廳)局的工傷保險處提出申請,由勞動主管部門組織相關專家進行工傷等級鑒定,再根據鑒定的工傷等級,由勞動主管部門進行賠償。
法律分析
上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受傷屬于工傷,除肇事方的交通事故賠償外,還應申請工傷保險。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在法律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下班途中撞了人單位賠不賠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下班途中撞了人單位賠不賠 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下班途中撞了人單位賠不賠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