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養老保險遺屬待遇怎么算
法律分析北京養老保險遺屬待遇怎么算 :北京遺屬待遇人員公示是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遺屬待遇福利北京養老保險遺屬待遇怎么算 的公告。
公示期為2021年11月15日17時至2021年11月22日17時,此期間對參保人員和申領人基本信息或遺屬待遇享受條件存在異議的人員,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佐證材料以書面形式向參保人員所屬社會保險經(代)辦機構反映。北京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遺屬待遇為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后,符合供養條件的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為每人每月130元,后調整為農業人口遺屬每人每月230元,非農業人口遺屬每人每月280元。
遺屬待遇不是新生事物,暫行辦法中明確遺屬待遇包括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為一次性待遇,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因病或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遺屬待遇。遺屬范圍包括死亡職工的直系親屬都屬于遺屬待遇領取的合法主體,即職工的配偶、子女、父母或者其北京養老保險遺屬待遇怎么算 他直系親屬關系。支付標準為北京養老保險遺屬待遇怎么算 :
1、喪葬補助金標準,參保人員死亡時本省上一年度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兩倍。
2、撫恤金標準,分為在職人員和退休人員兩種情況北京養老保險遺屬待遇怎么算 :
(1)在職參保人員(含靈活就業等以個人身份參保人員)以死亡時本市上一年度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為基數,根據本人的繳費年限確定發放月數。繳費年限不滿5年的,發放月數為3個月;繳費年限滿5年不滿10年的,發放月數為6個月;繳費年限滿10年不超過15年(含15年)的,發放月數為9個月;繳費年限15年以上的,每多繳費一年,發放月數增加1個月。繳費年限30年以上的,按照30年計算,發放月數最高為24個月。
(2)退休參保人員(含退職人員),以死亡時本市上一年度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為基數,根據本人在職時的繳費年限確定最高發放月數,每領取1年基本養老金減少1個月,發放月數最低為9個月。
法律依據:《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48個月至60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的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狀況規定,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備案。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直系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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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計算方法是工齡(或等同)一年一個月北京養老保險遺屬待遇怎么算 ,減去退休到去世時所領取北京養老保險遺屬待遇怎么算 的年份(一年算一個月)北京養老保險遺屬待遇怎么算 ,所得北京養老保險遺屬待遇怎么算 的月份低于九個月按九個月計算,高于九@@個月按實際月份計算。這個月份加上2,乘以去世前一年北京養老保險遺屬待遇怎么算 的月平均工資 ,最后減5000元已經領取的喪葬費。
家人和朋友中屬于北京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在2011年7月1日——2021年9月1日之間去世的人,現在的遺屬直系人員可以去去世人員的單位或北京人社APP上申請領取遺屬待遇申領,詳情可咨詢人社部熱線12333(7天*24小時)。養老保險遺屬待遇2021年9月1日起執行,2011年7月1日(含)以后死亡的,可按新辦法執行。已領取5000元喪葬費的,可退回,按新辦法計算后支付(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部隊所屬人員及服刑期間死亡的人員不享受此待遇)。
北京市遺屬補助標準北京公司或企業職工退休后北京養老保險遺屬待遇怎么算 ,如因疾病或事故死亡北京養老保險遺屬待遇怎么算 ,可按國家規定領取喪葬費。需攜帶有關證件北京養老保險遺屬待遇怎么算 ,按合理程序辦理死者喪葬事宜。
其中企業離退休人員因病、非工作死亡的待遇北京養老保險遺屬待遇怎么算 :
1、按當地生活困難補助和物價補助之和,按月向每人支付直系親屬扶養費。
2、喪葬補助費和直系親屬一次性救助費分別按照本市上年3個月和10個月社會平均工資一次性支付。
3、對獨自撫養直系親屬的,按當地城鎮企業職工生活困難補助的2倍發放每月生活費。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參保人不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條件,在因病非工作死亡和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離退休人員死亡后按月計算,無論是否有直系親屬撫養,北京養老保險遺屬待遇怎么算 他們都將獲得一次性支付的撫恤金。
遺屬待遇包括喪葬補助費和撫恤金,為一次性待遇,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因疾病或工作死亡,其遺屬可領取遺屬撫恤金。 遺屬待遇支付完畢后,其他遺屬對遺屬治療費的接收和分配有異議的,可以通過訴訟等法律途徑向索賠人追償。 另外,遺屬待遇也不是天上掉餡餅的事。 對通過偽造材料騙取治療的索賠人,將列入社會保險領域嚴重失信人員名單,由有關部門實施聯合懲戒,將涉案犯罪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民政部、財政部關于執行〈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死亡后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暫行規定〉的通知》(民發19805號、財事198034號)等規定遺屬補助政策相關規定
1.機關、事業單位退職人員去世后,其遺屬生活困難問題,不能按在職去世人員遺屬補助的規定辦理。
2.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病故的當時,其配偶沒有給予生活困難補助的,如果現在符合遺屬補助條件,可以按規定給予生活困難補助。
3.非正常死亡的人員除犯有嚴重罪行畏罪自殺的以外,其撫恤和遺屬生活補助按正常死亡對待。補助對象原由死者與其他親屬共同供養的,補助標準可視情適當降低。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遺屬怎么計算?《 社會保險法 》第十七條規定北京養老保險遺屬待遇怎么算 :參加 基本養老保險 的個人北京養老保險遺屬待遇怎么算 ,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 喪葬補助金 和撫恤金。 內蒙古自治區 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于企業職工和 離退休人員 非因工死亡后遺屬生活困難補助問題的通知 (內勞社字[2007]3號 2007年7月3日) 各盟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自治區直屬各大企業北京養老保險遺屬待遇怎么算 : 為規范企業職工和離退休人員非因工死亡的遺屬待遇政策,緩減物價上漲對遺屬生活的影響,現就參保企業職工和離退休人員非因工死亡的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問題通知如下: 一、依靠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并在死者死亡時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無固定收入的親屬,可以享受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 (一)死者的配偶,男年滿6O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北京養老保險遺屬待遇怎么算 ; (二)死者的父母,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 (三)死者的子女未滿18周歲的; (四)死者的父母均已死亡,其兄弟姐妹未滿18周歲的。 二、供養親屬享受遺屬生活困難補助待遇的資格,由統籌地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認定。 三、企業離休人員非因工死亡的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執行機關離休人員遺屬待遇標準。 企業職工和退休人員非因工死亡的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以全區統一確定的計算基數按比例計發。計算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的基數由自治區勞動保障廳依據自治區工資增長率、物價上漲水平、離退休人員 基本養老金 水平及城鎮居民最低生活費水平確定,并適時進行調整。 從2007年7月1日起,企業職工和退休人員非因工死亡的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的計算基數統一確定為900元。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計算比例為:具有城鎮戶口的,配偶按計算基數的35%計發,其北京養老保險遺屬待遇怎么算 他供養親屬按25%計發;非城鎮戶口的,配偶按計算基數的30%計發,其他供養親屬按20%計發。孤寡老人或者孤兒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加發10%。符合原勞動人事部《關于建國前參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問題的通知》(勞人險[1983]3號)規定領取100%退休費的工人非因工死亡的,在上述標準基礎上增加5%。 四、離 退休人員死亡后 ,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從養老保險統籌基金中支付;在職人員死亡后,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由單位負責支付。 五、享受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的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遺屬生活困難補助待遇: (一)年滿18周歲的子女或兄弟姐妹; (二)就業或參軍的; (三)死亡人員原配偶再婚的; (四)被他人或組織收養的; (五)死亡的; (六)失去享受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條件的其他情形。 六、本通知下發后,原有關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的規定自行廢止。 發布部門:內蒙古自治區其他機構發布日期:2007年07月03日實施日期:2007年07月03日 (地方法規)
北京遺屬待遇公示名單2022年2022年最新遺屬補助政策如下北京養老保險遺屬待遇怎么算 :
1、遺屬補助北京養老保險遺屬待遇怎么算 的補助對象北京養老保險遺屬待遇怎么算 ,父(包括撫養死者長大北京養老保險遺屬待遇怎么算 的撫養人)、夫年滿60歲,或者雖未滿60歲,但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的;母(包括撫養死者長大的撫養人)、妻年滿50歲,或者雖未滿50歲,但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的;子女(包括遺腹子女、養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年未滿18歲,或者雖滿18歲尚在學校學習或者基本喪失勞動力的;弟妹(包括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弟妹)年未滿18歲,或者雖滿18歲尚在學校學習,或者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的;
2、遺屬補助政策調整,機關工作人員的基本工資由基礎工資、級別工資、職務工資和工齡工資四部分組成;機關技術工人的基本工資由崗位工資、技術等級(職務)工資和獎金三部分組成;普通工人的基本工資由崗位工資和獎金兩部分組成。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基本工資由職務工資和津貼(活工資)兩部分組成。工作人員死亡后,其配偶有固定收入的,每月收入在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一倍以內的,死者單位可按上述標準發給其他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死者配偶每月收入超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一倍以上的,其超過部分的50%作為其他遺屬生活費,達不到上述規定標準的,由死者單位發給差額部分。
拓展資料:北京遺屬待遇人員公示是什么?
北京遺屬待遇人員公示是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遺屬待遇福利的公告。
公示期為2021年11月15日17時至2021年11月22日17時,此期間對參保人員和申領人基本信息或遺屬待遇享受條件存在異議的人員,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佐證材料以書面形式向參保人員所屬社會保險經(代)辦機構反映。
法律依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死亡后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暫行規定》第二條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準,一般以能維持當地群眾生活水平為原則,具體標準由各省、市、自治區規定(中央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執行所在地區的標準)。對于在保護搶救國家資財或在對敵斗爭中犧牲的人員,其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準,可以適當提高一些。
遺屬補助費按應享受遺屬補助的人數和標準計算,其總額不得超過死者生前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