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拖著不去簽事故認定書
責任書需要提供給當事人,不需要雙方在交警隊簽字。如果一方簽字,責任書也有效。所以一方不在事故責任認定書上簽字不會有什么影響。
當事人是否在事故責任認定書上簽字,并不代表當事人認可或否定該認定書,只是交警部門交付認定書對方拖著不去簽事故認定書 的一種方式。交警部門送達確認函一般有兩種方式,一種是當事人到交警隊領取,一種是交警部門直接送達當事人住所。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對方拖著不去簽事故認定書 的規定,交通警察應當根據事故現場的勘查、檢驗結果和鑒定結論,及時作出事故責任認定書,作為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和原因,以及當事人的過錯和責任,并交付當事人。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內容
1.應包含交通事故當事人、車輛、道路、交通環境等基本信息。;
2.記錄交通事故的經過;
3.該證明應當記載交通事故的原因及相關證據;
4、交通事故的原因,以及當事人的過錯和責任;
5.作出事故交通責任認定書的交警部門的名稱和日期。
對方一直拖著不簽怎么辦對方拖著不去簽事故認定書 ?
如果對方一直拖拖拉拉,不在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上簽字,那么交警部門可以根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序的規定,出具單方事故認定書,然后根據這個認定書向法院提起訴訟,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在向法院提起訴訟前,車輛維修費用及其他損失應先由自己支付,再由對方通過訴訟追償。當然,如果購買了保險,可以由保險公司先行賠付,然后由保險公司追償。
@2019
事故責任認定書出來了 對方不簽字 交警不放車怎么辦?【法律分析】
交警部門送達交通事故認定書有兩種方式:
1、直接送達對方拖著不去簽事故認定書 ,即由當事各方在送達回執上簽字后交與當事人;
2、當事人拒絕簽字對方拖著不去簽事故認定書 的對方拖著不去簽事故認定書 ,可在七日內通過郵局郵寄送達對方拖著不去簽事故認定書 ,即視為已送達當事人。如果當事人對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有異議),可在接到認定書三日內向上級公安交警部門申請復核,復核內容寫清復核請求及理由和主要證據。當事人是否簽字,對以后事故損害索賠都不會受到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