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殘到什么部門去申請
如發生工傷應去當地勞動行政部門(一般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由勞動行政部門審核申請人提供評殘到什么部門去申請 的相關材料并根據我國相關的法律規定進行工傷鑒定。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評殘到什么部門去申請 ;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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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評殘在哪個部門發生工傷應去當地勞動行政部門(一般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申請工傷認定 ,由勞動行政部門審核申請人提供的相關材料并根據評殘到什么部門去申請 我國《 工傷保險條例 》的相關規定進行認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三條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評殘到什么部門去申請 ,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評傷殘在那個部門去評呢工傷勞動能力鑒定向當地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評殘到什么部門去申請 ;人身傷害傷殘鑒定由司法鑒定機構進行評殘到什么部門去申請 ,但委托哪個司法鑒定所最好與侵害方協商一致或者經負責調解、仲裁、審判評殘到什么部門去申請 的機關同意或指定評殘到什么部門去申請 ;殘疾人評殘有當地殘疾人聯合會負責。
交通事故評殘在哪里評?在公安部門推薦評殘到什么部門去申請 的鑒定機構進行評殘評殘到什么部門去申請 ,交通事故申請傷殘等級鑒定應當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提出評殘到什么部門去申請 ,由公安部門推薦鑒定機構評殘到什么部門去申請 ,由當事人自行選擇其中一家。
怎樣做傷殘鑒定 在哪里辦理殘疾證第一步:申領人或法定監護人到區殘聯領取申請表評殘到什么部門去申請 ,如實填寫基本信息。
第二步:辦證業務員發給申領人《醫學評定表》,選擇省殘聯、省衛生廳聯合下文指定評殘到什么部門去申請 的醫院和醫生,根據相應殘疾類別進行醫學評定。(醫生要預約,否則可能白跑)
第三步:申領人將評定表交回區殘聯,經過區殘聯初審、市殘聯復審后,符合辦證條件的,由區殘聯自申領人交回評定表起,十個工作日后向申領人發放《殘疾人證》。
在醫院檢查鑒定發生的費用由申請人自理。
擴展資料:
傷殘等級評定標準是根據傷殘的嚴重程度來判定傷殘的等級,分為一級到十級傷殘。
傷殘分類
一級傷殘1.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別人幫助或采用專門設施,否則生命無法維持;2. 意識消失;3. 各種活動均受到限制而臥床;4.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二級傷殘1. 日常生活需要隨時有人幫助;2. 各種活動受限,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動;3. 不能工作;4. 社會交往極度困難。
三級傷殘1. 不能完全獨立生活,需經常有人監護;2. 各種活動受限,僅限于室內的活動;3. 明顯職業受限;4. 社會交往困難。
四級傷殘1. 日常生活能力嚴重受限,間或需要幫助;2. 各種活動受限,僅限于居住范圍內的活動;3. 職業種類受限;4. 社會交往嚴重受限。
五級傷殘1.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爾需要監護;2. 各種活動受限,僅限于就近的活動;3. 需要明顯減輕工作;4. 社會交往貧乏。
六級傷殘1.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償,條件性需要幫助;2. 各種活動降低;3. 不能勝任原工作;4. 社會交往狹窄。
七級傷殘1. 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嚴重受限;2. 短暫活動不受限,長時間活動受限;3. 工作時間需要明顯縮短;4. 社會交往降低。
八級傷殘1. 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部分受限;2. 遠距離流動受限;3. 斷續工作;4. 社會交往受約束。
九級傷殘1. 日常活動能力大部分受限;2. 工作和學習能力下降;3. 社會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級傷殘1. 日常活動能力部分受限;2. 工作和學習能力有所下降;3. 社會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傷殘等級評定標準
工傷評殘在哪里評法律分析評殘到什么部門去申請 :工傷評殘在當地評殘到什么部門去申請 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評。如果是第一次進行勞動能力的鑒定評殘到什么部門去申請 ,則應該由用人單位、工傷員工或者是職工的直系親屬向設區的市級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進行申請。提出申請的時間應該是工傷職工的傷情在相對比較穩定的狀態或者是已經痊愈的時候。
法律依據評殘到什么部門去申請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評殘到什么部門去申請 ,并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與工傷認定申請人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第四十一條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