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營業執照拆遷補償標準
國家規定的拆遷補償標準如下蘇州營業執照拆遷補償標準 :1、房屋補償費(房屋重置費)蘇州營業執照拆遷補償標準 ,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的損失,按平方米單價計算。2、周轉補償費,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房屋住戶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3、獎勵性補償費,用于鼓勵被拆遷房屋住戶積極協助房屋拆遷或主動放棄一些權利如自愿遷往郊區或不要求拆遷單位安置住房。4、由宅基地區位補償價、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構計算公式為:房屋拆遷補償價=宅基地區位補償價×宅基地面積+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有營業執照的搬遷賠償標準有多少有營業執照的搬遷賠償標準是蘇州營業執照拆遷補償標準 ,具體如下蘇州營業執照拆遷補償標準 :1、被征收固定資產價值的補償費用;2、因征收造成的搬遷和臨時安置補償費用;3、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用等。
一、有營業執照的搬遷賠償標準有多少
1、有營業執照的搬遷賠償標準是蘇州營業執照拆遷補償標準 ,具體如下:
(1)被征收固定資產價值的補償費用;
(2)因征收造成的搬遷和臨時安置補償費用;
(3)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用等。
2、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補償條例》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二、商鋪拆遷有營業執照可以賠償嗎
商鋪拆遷有營業執照可以賠償,具體的賠償標準如下:
1、搬遷前期費用和搬遷過程中發生的停工費用、機器設備調試修復費用以及物資的拆卸、包裝和運輸、解聘員工補償費等費用;
2、基于拆遷政策發生的獎勵費用,包括速遷費、拆遷獎勵費等。需要看到拆遷協議,才能確定拆遷是否合法,以及能索要哪些賠償;
3、拆除非住房住宅房屋造成停產停業的,也將得到補償:拆遷房屋造成停產、停業的,在規定的過渡期限內,按照所涉及的在冊工人數或者工商營業執照登記的實際從業人數給予一次性最低工資補償。
有營業執照拆遷怎么補償一、有營業執照拆遷怎么補償
1、有營業執照拆遷如下補償蘇州營業執照拆遷補償標準 :
(1)住宅房屋經批準用于經營活動的蘇州營業執照拆遷補償標準 ,有營業執照的房子按門面房的標準進行拆遷補償的蘇州營業執照拆遷補償標準 ;
(2)對因征收房屋造成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蘇州營業執照拆遷補償標準 ,根據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產停業期限等因素確定。
2、法律依據蘇州營業執照拆遷補償標準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二、辦理營業執照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辦理營業執照需要以下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2、全體股東簽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東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股東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4、董事、監事和經理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復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證明;
6、代理人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7、住所使用證明。
蘇州拆遷補償政策房屋征收補償方案如下: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張家港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暫行辦法》等規定,結合調查登記和采樣評估等情況蘇州營業執照拆遷補償標準 ,制定本項目房屋征收補償方案。1、征收范圍:征收范圍為泗港集鎮區蘇州營業執照拆遷補償標準 ,具體為:楊舍鎮泗港街道川堂里2幢2301室,楊舍鎮泗港老街農民公寓房2幢M2、M3、門面104室、門面105室、201室、M7、202室、門面108室、112室,楊舍鎮泗港老街東首南側302室,楊舍鎮泗港街道老街1幢東起第1、2間、106室、西起第5間、104室、102室,楊舍鎮泗港街道老街農民公寓房3幢301室,楊舍鎮泗港街道泗港新村1幢M8、門面105-205室、門面103-203室,楊舍鎮泗港街道泗港新村302室,楊舍鎮泗港街道泗港新村10幢303室、06#汽車庫,楊舍鎮泗港村10組,楊舍鎮泗港街道人民南路,楊舍鎮泗港街道人民南路西側(上述門牌如有出入,以規劃紅線圖確定蘇州營業執照拆遷補償標準 的范圍為準)。該項目共計征收約27戶,其中住宅16戶,非住宅11戶(其中1戶工業用地),建筑面積共約5237.47平方米。2、實施時間:自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起。3、征收政策:⑴補償方式:被征收人(住宅及商業性非住宅)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產權調換。選擇貨幣補償蘇州營業執照拆遷補償標準 的,補償后不再另行安置。成套住宅選擇產權調換的,根據被征收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積,按照所提供的安置定銷房戶型,可提升一檔進行產權調換。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積超過安置定銷房最大戶型,且需要安置二套及二套以上的,按選擇的安置定銷房面積之和與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積最接近的組合方式實施調換。被征收房屋(住宅及商業性非住宅)與產權調換房屋的價格均按同一時點市場評估價格確定蘇州營業執照拆遷補償標準 ;選擇產權調換的,安置時互結差價。工業用地非住宅按市場化評估,原則上采用貨幣補償方式。特殊情況在符合產業政策、城市規劃及相關政策的前提下,可選擇其它安置方式。⑵評估機構的選擇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由被征收人在住建部門公布的名錄中協商選定。具體由房屋征收部門在征收范圍內公布評估機構名錄,公布之日起5日內在征收現場登記被征收人的選擇意見,被征收范圍內半數以上被征收人(戶)共同選擇一家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的,視為協商選擇成功,由房屋征收部門與其簽訂委托評估合同后進行評估作業。如協商選定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在抽簽前5日內在征收范圍內公告抽簽時間和地點,并在公布的名錄中抽簽確定。抽簽過程與結果由公證機關現場公證。⑶評估報告的異議處理被征收人對評估報告有疑問的,由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作出解釋說明。被征收人對評估結果有異議的,自收到評估報告之日起10日內,向原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書面申請復核評估。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自收到復核評估申請之日起10日內給予答復。評估結果發生變化的,出具復核報告;評估結果沒有發生變化的,書面告知復核申請人。被征收人對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的復核結果有異議的,自收到復核結果之日起10日內,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房地產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⑷計戶規則及面積認定標準被征收房屋憑房屋所有權證或者合法批準建造手續計戶。被征收房屋的性質和建筑面積以房屋權屬證書及權屬檔案記載為準。無房屋權屬證書或權屬檔案記載不明的,以合法批準建造手續為準;無合法批準建造手續的,由房屋征收部門會同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及所在地人民政府依法認定。住宅改作非住宅的,須提供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批準的相關手續。對不予認定的非住宅,但有實際經營活動且持有有效營業執照一年以上的,可補償搬遷補助、停產停業損失補助等費用。⑸特殊情況的處理大病、殘疾、貧困補助標準按照張政辦〔2012〕38號文件相關內容執行。
法律依據:
《江蘇省張家港市2020年度最新征收補償決定的公告》
一、征收范圍:征收范圍為泗港集鎮區,具體為:楊舍鎮泗港街道川堂里2幢2301室,楊舍鎮泗港老街農民公寓房2幢M2、M3、門面104室、門面105室、201室、M7、202室、門面108室、112室,楊舍鎮泗港老街東首南側302室,楊舍鎮泗港街道老街1幢東起第1、2間、106室、西起第5間、104室、102室,楊舍鎮泗港街道老街農民公寓房3幢301室,楊舍鎮泗港街道泗港新村1幢M8、門面105-205室、門面103-203室,楊舍鎮泗港街道泗港新村302室,楊舍鎮泗港街道泗港新村10幢303室、06#汽車庫,楊舍鎮泗港村10組,楊舍鎮泗港街道人民南路,楊舍鎮泗港街道人民南路西側(上述門牌如有出入,以規劃紅線圖確定的范圍為準)。該項目共計征收約27戶,其中住宅16戶,非住宅11戶(其中1戶工業用地),建筑面積共約5237.47平方米。
二、實施時間:自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起。
三、征收政策:(一)補償方式:被征收人(住宅及商業性非住宅)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產權調換。選擇貨幣補償的,補償后不再另行安置。成套住宅選擇產權調換的,根據被征收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積,按照所提供的安置定銷房戶型,可提升一檔進行產權調換。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積超過安置定銷房最大戶型,且需要安置二套及二套以上的,按選擇的安置定銷房面積之和與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積最接近的組合方式實施調換。被征收房屋(住宅及商業性非住宅)與產權調換房屋的價格均按同一時點市場評估價格確定;選擇產權調換的,安置時互結差價。工業用地非住宅按市場化評估,原則上采用貨幣補償方式。特殊情況在符合產業政策、城市規劃及相關政策的前提下,可選擇其它安置方式。(二)評估機構的選擇: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由被征收人在住建部門公布的名錄中協商選定。具體由房屋征收部門在征收范圍內公布評估機構名錄,公布之日起5日內在征收現場登記被征收人的選擇意見,被征收范圍內半數以上被征收人(戶)共同選擇一家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的,視為協商選擇成功,由房屋征收部門與其簽訂委托評估合同后進行評估作業。如協商選定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在抽簽前5日內在征收范圍內公告抽簽時間和地點,并在公布的名錄中抽簽確定。抽簽過程與結果由公證機關現場公證。(三)評估報告的異議處理:被征收人對評估報告有疑問的,由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作出解釋說明。被征收人對評估結果有異議的,自收到評估報告之日起10日內,向原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書面申請復核評估。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自收到復核評估申請之日起10日內給予答復。評估結果發生變化的,出具復核報告;評估結果沒有發生變化的,書面告知復核申請人。被征收人對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的復核結果有異議的,自收到復核結果之日起10日內,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房地產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四)計戶規則及面積認定標準:被征收房屋憑房屋所有權證或者合法批準建造手續計戶。被征收房屋的性質和建筑面積以房屋權屬證書及權屬檔案記載為準。無房屋權屬證書或權屬檔案記載不明的,以合法批準建造手續為準;無合法批準建造手續的,由房屋征收部門會同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及所在地人民政府依法認定。住宅改作非住宅的,須提供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批準的相關手續。對不予認定的非住宅,但有實際經營活動且持有有效營業執照一年以上的,可補償搬遷補助、停產停業損失補助等費用。(五)特殊情況的處理:大病、殘疾、貧困補助標準按照張政辦〔2012〕38號文件相關內容執行。
拆遷時有營業執照的怎么賠償營業執照拆遷補償包括:房屋拆遷補償、營業損失補償、設備搬遷補償、設備損壞補償等補償。
法律法規對于認定標準也沒有統一規定,導致各個地方有不同蘇州營業執照拆遷補償標準 的標準。
主要有以下標準: 一是房屋權屬證書登記為標準,只要登記為營業用房,按照營業用房來補償。
二是有合法經營手續為標準蘇州營業執照拆遷補償標準 ,只要存在合法有效蘇州營業執照拆遷補償標準 的營業執照蘇州營業執照拆遷補償標準 ,就按照營業用房來補償。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八條 征收個人住宅蘇州營業執照拆遷補償標準 ,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
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