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損害可以要求哪些賠償
可以要求一下賠償
1、醫療費
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2、誤工費
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3、護理費
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4、受害人定殘后的護理
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并結合配制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5、住院伙食補助費
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6、營養費
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一、發生人身損害如何索賠
1、受傷后,及時到正規醫院就醫,切勿私自處理,以免后患無窮;
2、保留治療中的各類費用支出的憑證,包括人身損害可以要求哪些賠償 :醫療費、藥品費、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護理費等);
3、出院時別忘人身損害可以要求哪些賠償 了要求醫生開具醫院證明:一要證明病情,二要建議休息幾個月。如果病情嚴重或出院后不能自由活動、需要人身損害可以要求哪些賠償 他人照顧的,可以要求醫生出具建議臥床休息或需要護理x個月的證明。
4、如果傷勢較嚴重或受傷后大量出血,可以要求醫生在病歷及診斷證明書中寫明加強營養,以助恢復。這是獲得營養費的重要證據。
5、出院以后切記至少每個月去復診一次,復診時如果需要休息,一定要要求醫生出具建議休息一個月的證明,因為門診的建休證明最長只能開一個月。如果醫生只同意給你開建休半個月的證明,半個月后你要繼續去復診并要求開建休半個月的證明,在誤工時間上一定要證明是持續的。這是以后要求賠償誤工費的唯一依據。
6、如果你是外地來城市務工的人員或雖是農村戶口但在城市生活多年,要找到你受傷前一至兩年的暫住證,這將是能獲得按城鎮標準賠償的重要依據。
7、如果受傷比較嚴重,可能構成殘疾的,在治療結束后,一定要做傷殘鑒定,這是獲得殘疾賠償金以及繼續治療費的依據。
8、發生傷害后,為免法定的賠償數額被少算,建議及時向律師咨詢相關賠償,切忌直接與侵權人協商解決。
二、人身損害賠償糾紛劃分成如下幾類:
1、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
2、鐵路旅客運輸損害賠償糾紛;
3、水上旅客運輸損害賠償糾紛;
4、航空旅客運輸損害賠償糾紛;
5、航空器對地、水面上第三人損害賠償糾紛;
6、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
7、工傷事故損害賠償糾紛;
8、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職務侵權糾紛;
9、雇員受害賠償糾紛;
10、雇傭人損害賠償糾紛;
11、產品責任糾紛;
12、高度危險作業致人損害糾紛;
13、環境污染損害賠償糾紛;
14、地面(公共場所)施工損害賠償糾紛;
15、建筑物、擱置物、懸掛物塌落損害賠償糾紛;
16、堆放物品倒塌損害賠償糾紛;
17、動物致人損害賠償糾紛;
18、特別行政區軍人執行職務侵權糾紛;
19、防衛過當損害賠償糾紛;
20、緊急避險損害賠償糾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人身損害可以要求哪些賠償 ;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人身損害賠償有哪些?人身損害賠償 項目一般包括醫療費用、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等費用人身損害可以要求哪些賠償 ,致人死亡人身損害可以要求哪些賠償 的人身損害可以要求哪些賠償 ,還需要賠償喪葬費、 死亡賠償金 等。下面人身損害可以要求哪些賠償 ,關于人身損害賠償的項目。 害人致傷他人人身損害可以要求哪些賠償 ,尚未造成殘疾的,應當 賠償醫療費 、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醫療費一般包括醫藥費、治療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必要的營養費等。 侵害人致人殘疾的,除應當承擔醫療費、誤工費等全部費用外,還應當賠償殘疾者的生活補助費、生活自助具費和 殘疾賠償金 ,以及殘疾者致殘前實際撫養而又沒有其他生活來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費。 侵害人致死亡的,除應當承擔醫療費等全部費用外,還應當支付喪葬費、死亡賠償金,以及死者生前實際撫養而又沒有其他生活來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費。 1、醫藥治療費的賠償,一般應以所在地治療醫院的診斷證明和醫藥費、治療費、住院費的單據或病歷、處方認定。必要時,可以委托法醫予以鑒定。 2、誤工費的賠償,應當按其實際損害程度、恢復狀況并參照法醫鑒定或者治療醫院出具的證明等認定。 3、護理費的賠償,受害人受害后的生活自理能力,一般應以法醫的鑒定或者治療醫院出具的證明認定。 4、交通費、住宿費的賠償,受害人到所在地醫院治療或者必須轉院治療的,其本人和必要的護理人員的交通費應予賠償。必須到外地醫院治療的受害人,因醫院無床位或其他原因的限制確需侯診且傷情不允許往返家中,或者往返家中的交通費高于住宿費的,其本人和必要的護理人員的住宿費應予賠償。 5、營養費的賠償,經法醫鑒定或治療醫院證明,受害人傷情嚴重,確需補充營養食品作為輔助治療的,其費用可以酌情賠償。 6、 殘疾者生活補助費、生活自助具費的賠償,侵害他人身體致其喪失全部或部分勞動能力的,應當賠償殘疾者生活補助費。因殘疾需要配制補償功能的器具的,應當根據治療醫院的證明或法醫意見,結合使用者的年齡、我國人口平均壽命、器具使用年限等因素,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 計算賠償數額 。 7、喪葬費的賠償,喪葬費,一般包括運尸、火化、普通骨灰盒和一期骨灰存放等費用。 8、死亡賠償金,應當支付死者家屬一定數額的死亡賠償金。 9、依靠受害人實際撫養的人的必要生活費的賠償,依靠受害人實際撫養的人,是指受害人死亡或喪失勞動能力以前實際扶養、贍養、撫養而無其他生活來源的人。
人身損害的賠償范圍包括哪些?人身損害賠償范圍 包括如下十一類人身損害可以要求哪些賠償 : (一)醫療費人身損害可以要求哪些賠償 :指醫院對因觸電造成傷害人身損害可以要求哪些賠償 的當事人進行治療所收取的費用。醫療費根據治療醫院診斷證明、處方和醫藥費、住院費的單據確定。醫療費還應當包括繼續治療費和其他器官功能訓練費以及適當的整容費。繼續治療費既可根據案情一次性判決人身損害可以要求哪些賠償 ,也可根據治療需要確定賠償標準。費用的計算參照公費醫療的標準。當事人選擇的醫院應當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應治療能力的醫院、衛生院、急救站等醫療機構。當事人應當根據受損害的狀況和治療需要就近選擇治療醫院。 (二)誤工費:有固定收入的人身損害可以要求哪些賠償 ,按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沒有固定收入或者無收入的,按事故發生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年工資標準計算。誤工時間可以按照醫療機構的證明或者法醫鑒定確定;依此無法確定的,可以根據受害人的實際損害程度和恢復狀況等確定。 (三)住院 伙食補助費 和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應當根據受害人住院或者在外地接受治療期間的時間,參照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受害人的傷殘情況、治療醫院的意見決定是否賠償營養費及其數額。 (四)護理費:受害人住院期間,護理人員有收入的,按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無收入的,按照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也可以參照護工市場價格計算。受害人出院以后,如果需要護理的,憑治療醫院證明,按照傷殘等級確定。殘疾用具費應一并考慮。 (五)殘疾人生活補助費:根據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或傷殘等級,按照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賠償二十年。但五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六)殘疾用具費:受害殘疾人因日常生活或輔助生產勞動需要必須配制假肢、代步車等輔助器具的,憑醫院證明按照國產普通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七)喪葬費:國家或者地方有關機關有規定的,依該規定;沒有規定的,按照辦理喪葬實際支出的合理費用計算。 (八)死亡補償費:按照當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補償二十年。對七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少計一年,但補償年限最低不少于十年。 (九) 被撫養人生活費 :以死者生前或者殘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撫養的、沒有其他生活來源的人為限,按當地居民基本生活費標準計算。被撫養人不滿十八周歲的,生活費計算到十八周歲。被撫養人無勞動能力的,生活費計算二十年,但五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撫養費少計一年,但計算生活費的年限最低不少于十年;被撫養人七十周歲以上的,撫養費只計五年。 (十)交通費:是指救治觸電受害人實際必需的合理交通費用,包括必須轉院治療所必需的交通費。 (十一)住宿費:是指受害人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也不能住在家里確需就地住宿的費用,其數額參照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準計算。當事人的親友參加處理觸電事故所需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參照第一款的有關規定計算,但計算費用的人數不超過三人。依照前條規定計算的各種費用,凡實際發生和受害人急需的,應當一次性支付;其他費用,可以根據數額大小、受害人需求程度、當事人的履行能力等因素確定支付時間和方式。如果采用定期金賠償方式,應當確定每期的賠償額并要求責任人提供適當的擔保。
民法典中對人身損害賠償要求哪些以下這些屬于 人身損害賠償 項目人身損害可以要求哪些賠償 : 1、醫療費; 2、誤工費; 3、護理費; 4、住院 伙食補助費 ; 5、營養費; 6、交通費; 7、住宿費及伙食費; 8、 被撫養人生活費 ; 9、 精神損害撫慰金 ; 1 0、 殘疾賠償金 ; 1 1、殘疾輔助器具費; 1 2、喪葬費; 1 3、 死亡賠償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