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補償金合同
一、 合同到期 有哪些補償金合同到期補償金合同 ? 合同到期的補償金一般就是多付一個月 工資 。勞動合同到期合同到期補償金合同 ,若公司不再續簽或提供的勞動待遇低于原合同合同到期補償金合同 ,可以拒絕,應支付 經濟補償金 ,從開始計算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補償合同到期補償金合同 你一個月工資。若勞動合同到期,公司沒有續簽同,但仍在公司工作,公司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 雙倍工資 。 《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不簽勞動合同 且 克扣工資 怎么辦 (一)建議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 申請勞動仲裁 ; (二)可以收集相關 證據 ,如工資條,打卡記錄、工服、工作往來信息、 證人 證言、錄音等可以證明你存在 勞動關系 證據,要求單位支付未簽 勞動合同 雙倍工資; (三)可以到勞動稽查部門投訴,要求補繳或相應經濟補償金; 五險一金 應當由單位和個人按照比例共同繳納,以下比例可供參考 北京 養老保險 繳費比例:單位20%(全部劃入統籌基金),個人8%(全部劃入個人帳戶); 醫療保險 繳費比例:單位10%,個人2% 3元; 失業保險 繳費比例:單位1.5%,個人0.2%; 工傷保險 根據單位被劃分的行業范圍來確定它的 工傷 費率,在0.5%~2%之間; 生育保險 繳費比例:單位0.8%,個人不交錢。 住房公積金 一般是個人企業是10%,有的企業是12%。 (四)可以要求支付一個月的 代通知金 ; (五)可以要求單位支付拖欠或克扣的工資及其拖欠或克扣工資額加付25%經濟補償金; (六)可以要求單位支付 解除勞動合同 或辭退的經濟補償金; (七)單位行為屬于違法,可以要求支付雙倍經濟補償金的 賠償金 ; (八)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九)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 合同解除 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勞動者在單位上班到合同到期的情況下,如果單位沒有任何問題且有意愿續簽,但是勞動者卻不想續簽的話是不需要給除合同到期補償金合同 了正常工資以外的補償的,但是如果是單位有意讓職工離職的話還是需要多給一個月工資作為補償金,這也是保護勞動者可以在找到新工作前的補償。
勞動合同到期補償金包括哪些?一、 合同到期 補償金包括哪些? 《 勞動合同法 》實施后合同到期補償金合同 ,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 勞動合同 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合同到期補償金合同 ,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滿導致 勞動合同終止 的,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 工資 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 二、單位支付 經濟補償金 的情況有什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合同到期補償金合同 : 1、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 解除勞動合同 的; 2、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5、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6、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 終止勞動合同 的; 7、法律、行政 法規 規定的其合同到期補償金合同 他情形。 三、單位不給補償怎么辦? 勞動仲裁是指由 勞動爭議仲裁 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 勞動爭議 居中公斷與裁決。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 訴訟 的必經程序。按照《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規定,提起勞動仲裁的一方應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除非當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當理由,否則超過法律規定的申請仲裁時效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綜上所述,勞動合同到期,單位未經員工同意決定不續簽的,應該支付經濟補償。在計算經濟補償金的時候,需要明確計算基數,也就是月工資。其應該包括員工的基本工資、提成、獎金及津貼等。員工最長可以領取十二個月的工資,這個的其 工齡 密切相關。
合同到期補償金怎么算?合同到期 補償金怎么算? 1、僅就 合同到期不續簽 合同到期補償金合同 的經濟補償而言合同到期補償金合同 ,是從2008年1月1日以后開始計算的,標準為《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 工資 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的規定。 2、經濟補償基數,以合同到期補償金合同 你在 勞動合同終止 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為準。 3、 勞動爭議仲裁 的時效為一年。 但如果你在2008年1月1日以后,已經連續簽訂過兩次 勞動合同 ,那么你已經具備可與公司簽訂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的資格,合同到期后,只要你提出,公司就必須與你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不得擅自終止。否則,公司需承擔支付《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的“用人單位違反本 法規 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的法律責任。而不只是支付經濟補償了事。 勞動合同到期續簽流程是怎樣的 勞動合同期滿后自然終止,勞動者應停止工作,用人單位將停發與勞動者有關的薪酬福利待遇。 雙方同意續簽勞動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之前完善續簽手續,有其他合理的原因導致不能按時完善續簽手續的可以推遲,但至推遲不得超過合同期滿后的n日(由用人單位確定)。 勞動者的損害賠償責任。勞動者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及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事項,對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勞動者應支付的 賠償金 額,用人單位可從勞動者每月工資中扣除,扣除的金額不得超過勞動者每月工資額的20%,且保證勞動者每月工資余額不得低于當地 最低工資標準 。 勞動 合同解除 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不再續簽勞動合同的情況)后,雙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勞動者應按照約定及用人單位相關規章制度辦理 離職手續 。勞動者在終止或解除本合同起的n日內(天數由用人單位確定且小于15日),按用人單位規定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包括工作中的未竟事項、文件、資料、各種辦公物品等,須全部清點造冊移交用人單位指定人員并簽名確認、雙方還需要按規定辦理《離職手續會簽單》。 用人單位在勞動者辦理完上述手續后,為勞動者開具《解除或 終止勞動合同 證明書》,并辦理檔案及 社會保險 關系轉移手續和工資結算、 經濟補償金 支付等。 勞動合同是每一個工作者在就職的時候需要和企業簽訂的一個協議,一般在協議中有對于員工的工資說明以及工作期限的說明,主要是為了保障公司和個人的利益不會因為其中一方的違約造成損失,而在合同到期后給付的賠償金是按照本人工資一定月份總額進行發放。
合同到期補償金標準一、正面回答
員工個痛到期后合同到期補償金合同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二、詳細分析
合同到期一般會出現兩種情形,分別是:合同解除和合同續訂。合同解除,合同當事人約定的合同期限屆滿,因為合同目的已經達成或者合同當事人認為合同期間的合作并不是滿意等原因,選擇解除合同,使得合同終止。合同續訂,合同當事人約定的合同期限屆滿,基于前期的合作交流,雙方協議選擇續訂合同。
三、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離職流程是什么
提前一個月通知公司不續簽。按合同到期的日期按離職流程辦理離職手續,離職手續包括以下內容:交接工作合同到期補償金合同 ;退還各種公司財產,包含工作服、書籍、電腦、工具等物品;核算考勤,結算當月工資,約定發放時間;人事發送離職證明、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單等證明;憑借離職證明、身份證和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單去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