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離職后公司解散
公司解散后員工賠償標準怎么算
公司解散后員工賠償標準怎么算,當企業的發展不太好甚至已經到了無法挽回的地步的時候,公司就會面臨解散,這時候公司是需要給公司的員工進行補償的,那么公司解散后員工賠償標準怎么算呢員工離職后公司解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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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員工賠償標準是什么
根據現行政策規定,因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提前解散的,確定終止勞動關系, 經濟補償金從 2008 年 1月1日起每年補償 1 個月職工個人前12 個月的平均工資,不滿半年的按補半個月計算。
反之,即未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提前解散的,應當從職工個人進廠(公司)工作開始計算經濟補償,每年補1個月,不滿半年的補半個月。
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解除合同,沒有提前通知的,單位應該發一個月的工資,另外單位單方面解除合同的,需要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
公司無力支付賠償怎么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無力或暫時無力支付欠薪,被欠薪的勞動者本人可以申請墊付欠薪:
1、企業因宣告破產、解散或者被撤銷進入清算程序,且欠薪事實已由企業、企業清算組織確認,或者已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勞動爭議處理機構查實的;
2、企業因經營者隱匿、出走等原因已停止經營,且欠薪事實已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勞動爭議處理機構查實的。
欠薪保障金的墊付范圍包括:
1、企業應付而逾期未支付給職工的工資;
2、企業應付而逾期未支付給職工的經濟補償金。欠薪月數不超過6個月的,墊付欠薪按照實際欠薪月數計算;超過6個月的,按照6個月計算。墊付工資和經濟補償金合并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墊付的月工資標準和經濟補償金標準均最高均不超過被拖欠時的本市月最低工資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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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補償金的賠償標準:
1、工作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2、每月的經濟補償金按照離職前一年度平均月工資水平。
其他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金的情形:
1、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署勞動合同
員工離職后公司解散 我國法律規定,自建立勞動關系之日起一個月內,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超過一個月未簽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主張雙倍工資賠償。1年內可申請勞動仲裁。
2、拖欠工資
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工資,事實關系明確的,勞動者可向法院申請支付令,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工資。
3、規章制度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公司的規章制度損害勞動者合法權益,勞動者可就受到的損失要求用人單位給予賠償。
4、用人單位未給勞動者繳納社保
自用工之日起,用人單位需給勞動者繳納社保,用人單位未給員工繳納社保的,勞動者可要求用人單位補繳社保并賠償自己的經濟損失。
公司解散后員工賠償標準怎么算3
一、最新解散員工賠償標準
1、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員工離職后公司解散 ;
2、單位因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需要向勞動者給予經濟補償時,其標準為: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3、公司領導不同意按照法律執行的 ,勞動者可以去勞動仲裁提出補償申請;
二、解散的安置流程
公司以解散為由解除勞動關系,應該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勞動者,并且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作為經濟補償。如果未書面提前三十天通知的,多付一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
如果公司在解散前,并未提前通知員工,從而給員工造成損失的,則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補償金及代通知金。
三、公司解散清算流程
1、成立清算組,因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時,或者股東會決議解散時,按照《公司法》的規定,應當在15天內成立清算組。
2、通知債權人,清算組應當在成立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60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3次;債權人應當在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
3、注銷登記;
4、公告公司終止;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條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條規定而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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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員工賠償問題,解散員工在我們員工離職后公司解散 的生活中應該很多人都是有聽過的,面對這樣的情況不管是對公司還是員工都有一定的傷害,但該有的賠償是不能忽略的,以下了解公司解散員工賠償問題。
公司解散員工賠償問題1
公司遣散員工終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員工離職后公司解散 他情形。
公司解散員工賠償問題2
一、員工合同到期單位不續簽需要賠償嗎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五條,員工合同到期后,除單位提高勞動報酬或勞動條件或員工拒絕續簽勞動合同的,單位應當以該員工在單位工作年限為基礎支付經濟補償金,該經濟補償金的性質是為了確保勞動者在失業狀態下能正常生活。
單位應在七個工作日內向員工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勞動者可持該證明領取失業保險金。
二、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方法
1、計算基數,按照員工離職前十二個月的平均應發工資計算,其中包含績效獎金、年終獎、各類津貼和福利補貼等等貨幣性質的收入,在勞動法中規定有關社平工資三倍的限制,是否分段需要結合當地的實際情況;
2、計算年限,按照員工在本單位工作的實際年限,每滿一年需向勞動者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如工作滿六個月以上但未滿一年的,則按一年計算;如果工作不滿六個月的,則應該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如果用人單位無故辭退員工,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需向勞動者支付二倍的賠償金,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實際的工作年限,工作每滿一年應向勞動者支付二個月工資的標準;如工作滿六個月以上但未滿一年的,則按照一年計算;如工作不滿六個月的,則需向勞動者支付一個月工資的賠償金。
三、失業保險金的計算方法
1、失業保險金標準的計算:失業人員第1個月至第12個月領取的失業保險金標準,根據其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年限確定;第13個月至第24個月領取的失業保險金標準,為其第1個月至第12個月領取標準的80%。失業保險金標準應當低于本市當年最低工資標準、高于本市當年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2、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的.計算: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其失業前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年限(扣除已領取失業保險金的繳納失業保險費年限) 計算。
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不滿2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2個月;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個月。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不滿5年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5年不滿10年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
公司解散員工賠償問題3
公司解散不做注銷有什么后果
公司解散不做注銷超過時間會自動注銷,但會被吊銷企業法定代表人,股東會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單。
第一,根據公司的規定,除因公司分立合并外,其員工離職后公司解散 他原因需要解散注銷的,都應成立清算組,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
公司歇業后未辦理注銷登記,也無清算組織負責清理債權債務的,公司和清算主體為共同訴訟主體;公司歇業后,雖辦理注銷登記,但無清算組織負責清理債權債務的,負有清算之責的主體為訴訟主體。故經營者退市時不辦理工商注銷程序,則今后公司發生訴訟時就會成為共同被告承擔訴訟責任。
第二,如公司在工商年報的時間內完成注銷程序,則還應按時參加企業工商年報。若不按規定參加企業工商年報,根據國務院《公司登記管理條例》、《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將由市場監管部門依法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超過3年未依照規定履行公示義務的,將被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五條)。
第三,如果公司稅務不注銷,也不零申報,公司將被列入非正常戶,被列入非正常戶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股東,將會影響對其員工離職后公司解散 他公司的投資;另外對非正常戶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股東,進行貸款買房、移民、出境旅游等都會受到限制。
公司解散怎么賠償員工公司解散是指已成立員工離職后公司解散 的公司員工離職后公司解散 ,因公司章程或法定原因而停止公司業務活動員工離職后公司解散 ,啟動公司清算并消除公司法人資格的法律行為。公司解散之前,應先進行如下清算員工離職后公司解散 :1、在不事先通知的情況下,公司應另外支付一個月的薪水;2、公司解散時,需要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3、公司可以與職工協商解除勞動合同;4、特殊情況員工的額外補償;5、如果員工自愿提出辭職,則無需支付經濟補償。
一、公司解散怎么賠償員工
1、公司解散是指已成立的公司,因公司章程或法定原因而停止公司業務活動,啟動公司清算并消除公司法人資格的法律行為。公司解散之前,應先進行如下清算:
(1)公司解散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員工終止勞動合同。在不事先通知的情況下,公司應另外支付一個月的薪水;
(2)公司解散時,需要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在公司工作的員工,每滿一年或超過六個月的補償一個月,不滿半年的補償半個月;
(3)公司可以與職工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協商減少或增加補償,賠償金等,在真實意圖下簽署的“協商終止協議”有效;
(4)特殊情況員工的額外補償,用人單位解散,為員工離職后公司解散 了保護女職工的合法權益,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按照規定,一次性向女職工支付三期。生活費,產假工資,生育費等;
(5)如果員工自愿提出辭職,則無需支付經濟補償。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后的剩余財產,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依照前款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二、公司解散需要給員工代通知金嘛
我國法律明確規定,如果單位想要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一般提前三十天通知。如果沒有按照要求通知解除勞動關系,需要賠償經濟補償金的同時還需要賠償代通知金。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員工辭職需要提前一個月通知公司,是很多人都知道的事情,但公司開除員工,有時同樣需要提前一個月通知員工的事情,往往大部分人都不清楚。不管公司因為什么原因要開除員工的,都不是說想開除就開除的。要是公司立即開除員工,造成損失的,員工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代通知金作為補償。
如果剛提完離職,但沒有書面形式時,公司宣布解散需要給賠償嗎?如果剛提完離職員工離職后公司解散 ,并沒有形成書面形式,公司現在宣布解散需要給你賠償,因為你員工離職后公司解散 的檔案所在本單位,并沒有離開本單位,仍然是本單位在職職工,所以說公司宣布解散仍需要給你賠償員工離職后公司解散 的。
公司宣布解散員工怎么補償一、正面回答
公司宣布解散員工補償有:
1、公司解散應當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員工員工離職后公司解散 ,解除勞動合同。沒有提前通知員工離職后公司解散 的,公司應該額外發一個月員工離職后公司解散 的工資;
2、公司解散,需要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員工在公司工作,每滿一年或超過六個月員工離職后公司解散 的補償一個月,不滿半年的補償半個月。
二、分析
公司解散是指成立的公司因公司章程或法定原因停止公司對外經營活動,開始公司清算,處理未解決事務,消除公司法人資格的法律行為,根據公司解散是否自愿,公司解散原因可分為兩類,一類是任意解散原因,另一類是強制解散原因,強制解散的原因是主管于某些情況,主管機關或者人民法院命令公司解散。
三、公司解散的離職證明怎么開員工離職后公司解散 ?
離職證明是由用人單位出具的,而不是自己出具。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