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對方輕傷賠償30萬
輕傷害案件比較特殊致對方輕傷賠償30萬 ,這類案件既可以公訴致對方輕傷賠償30萬 ,被害人也可以選擇自訴致對方輕傷賠償30萬 ,所以自行協商也好,調解也好,判決也罷,都是結案的方式之一。你把對方打成輕傷,如果證據確鑿,已經涉嫌刑事犯罪,對方因此向你要30萬,這很正常,司法實踐中也屢見不鮮。
構成敲詐勒索,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一是主觀上體現為非法占有。簡單來說,對方要錢的行為,沒有任何法律上支持的依據,就是平白無故向你要錢。您可以理解為:對方要錢的行為,就是訛人。
二是客觀上體現為強行索要。簡單來說,對方要錢時,采用了威脅或者要挾的方法。您可以理解為:這個錢要是不給,對方就讓你身敗名裂,或者遭受其致對方輕傷賠償30萬 他損失等。
請注意:敲詐勒索行為中,如果對方威脅不給錢就傷害您的身體,則轉化為搶劫行為。綜上,敲詐勒索侵犯了公民的合法財產權,屬于法律打擊的范圍。
別說30萬,他要300萬,也構不成敲詐
法律規定,輕傷可以調解處理,他要30萬,你給了,他出具諒解書,公安機關或許會不追究你的刑事責任,也或許會在走到審判環節時法院從輕減輕判決。他要多少是他的權利,你可以不同意,就像買賣東西,他認為值30萬,你覺得不值,可以不要,所以這是構不成敲詐的。如果你不同意賠錢調解的話,你會被以故意傷害罪判處刑罰,然后對方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再由法院根據受害人的醫療、誤工等實際情況判決你應支付的賠償金額。
至于你是出30萬同對方和解,還是甘愿被判刑也不多出錢在于你覺著哪頭輕、哪頭重的問題。你覺得錢重要,就選擇坐牢,覺得自由和不留案底重要,就出錢換自由。還有就是你想出錢解決但拿不出錢,這還得看對方的態度,對方同意你分次賠付或先欠著也不是不可以,但現實中這種情況還沒碰到過。畢竟這個時候主動權在人家手中,把人打傷了,不受法律的懲罰再不出錢,于法于情于理都說不過去的。
至于你說的可不可以反告,明確告訴你:可以。因為告是你的權利,但就這事,公安機關大概率會不予受理,就算是受理了,也會在初查后告知你不予立案,也就是俗話說的告了也白告。
關于賠償數額的爭議
首先,對方提出30萬賠償要求的前提,是您主動去找的人家,您的目的無非是爭得對方原諒,讓對方出具諒解書。因為一旦您有了諒解書,最后判決的結果可能就是緩刑,這樣您就不用進監獄服刑。30萬和自由相比,您如何選?
其次,對方提出30萬的賠償要求,您完全可以討價還價啊,畢竟您和對方現在的行為屬于私底下的民事行為,一個圖錢,一個圖從輕處罰。30萬,僅僅是對方的要價,您可以還價的。
再次,對方提出30萬的賠償到底多不多?實話說,目前任何一個醫院不會擔保,受害者完全康復,沒有后續影響,畢竟醫院不愿意擔責任。您認為30萬價格太高,對方卻可以給您核算出來,比如多住幾天醫院,再比如轉院治療等等。
最后,對方提出30萬的賠償要求,您完全可以置之不理的,大不了進監獄服刑,再按照法院核算的賠償標準賠償即可。對方并沒有任何手段,要求您必須賠償30萬。
強調一點,關于30萬的賠償要求,公安機關是不會介入的,公安機關能做的就是您取得原諒后,將對方出具的諒解書,一起移交檢察院,等候法院判決。
最后,補充一點,輕傷案件屬于刑事案件,您應該慶幸對方愿意和您拿錢解決。碰到執著的人,一定不接受道歉,堅持依法辦理,您的牢獄之災跑不掉。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多行不義必自斃,任何人都無法逃脫法律的制裁,唯有遵紀守法,方能平安健康。
輕傷30萬怎么判?輕傷對方要30萬致對方輕傷賠償30萬 ,超出賠償范圍致對方輕傷賠償30萬 的致對方輕傷賠償30萬 ,可以不賠償。故意傷害致對方輕傷賠償30萬 他人身體致人輕傷的,應當賠償被害人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付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的解釋》第一百九十二條第一款、第二款對附帶民事訴訟作出判決,應當根據犯罪行為造成的物質損失,結合案件具體情況,確定被告人應當賠償的數額。犯罪行為造成被害人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付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器具費等費用致對方輕傷賠償30萬 ;造成被害人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等費用。
打架造成輕傷賠償30萬合理嗎在年輕群體中常常會出現雙方意見不和或者感情沖動而進行打架滋事致對方輕傷賠償30萬 的致對方輕傷賠償30萬 ,其中一方受到傷害致對方輕傷賠償30萬 的可以向對方索取賠償。那么致對方輕傷賠償30萬 ,您覺得 輕傷賠償30萬合理嗎 ?一般來說致對方輕傷賠償30萬 ,判定為輕傷的具體費用不會那么多,但是還是需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判斷,各個地方的標準也會有所不同。 具體賠償數額,各地的標準不一樣。一般是醫藥費用的5--8倍。 一、 輕傷賠償標準 在 輕傷害 案件中,法律對傷害賠償的標準并沒有具體規定,但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 人身損害賠償 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定執行,受害人遭受 人身損害 ,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 醫療費 、誤工費、 護理費 、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 喪失勞動能力 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 殘疾賠償金 、殘疾輔助器具費、被 扶養 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 精神損害 ,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 精神損害賠償 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 對于醫療費的問題,該解釋第十九條規定,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 證據 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 舉證責任 。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 一審 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對于誤工費的問題,解釋第二十條規定,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 工資 計算。 對于護理費的問題,解釋第二十一條規定,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受害人定殘后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并結合配制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對于交通費的問題,解釋第二十二條規定,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對于住院伙食補助費的問題,解釋第二十三條規定, 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對于營養費的問題,解釋第二十四條規定, 營養費根據受害人 傷殘 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對于殘疾賠償金的問題,解釋第二十五條規定,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 傷殘等級 ,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致人輕傷的賠償在法律上沒有統一的規定,具體數額根據被侵權人的實際經濟損失予以賠償。 二、量刑賠償 輕傷是指物理,化學及生物等各種外界因素作用于人體,造成組織、器官結構的一定程度的損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礙,尚未構成重傷又不屬 輕微傷 害的損傷。 《 刑法 》 [2] 第234條規定, 故意傷害 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或者 管制 。 《民法通則》 [3] 第119條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4] 規定,致人身體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誤工、護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間伙食補助、必要的營養等費用;損傷達到傷殘等級的,還需要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 綜上所述,對于 輕傷賠償30萬合理嗎 的說法不能果斷判斷,應當雙方在相關專業認定后才能得知具體輕傷具體 賠償金 額,一般是 醫療費用 的五到八倍。同時希望廣大年輕朋友在處理事情時不要感情用事,也不要使用暴力解決問題,發生爭執和矛盾后應當站在對方的角度思考。